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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依据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实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12日
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和省政府《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强富美高”目标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处理好工业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关系,落实制造强省建设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低碳技术创新,推进产业低碳转型,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加强低碳能源保障,构建以高效、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绿色工业体系,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稳妥有序。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产业链供应链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流程再造与模式创新,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在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
节约优先、分类施策。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耗和碳排放,提高投入产出效率,从源头和入口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促进各地区、各行业梯次有序达峰。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加强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加快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
技术创新、数字赋能。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完善支持科技创新及其转化应用的体制机制,推动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和产业迭代升级,全方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发展。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绿色化,以信息技术加快驱动工业低碳转型。
政策引领、市场主导。发挥政府试点示范、要素投入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加强政府服务监管职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企业活力,持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的工业低碳发展推进机制。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工艺、产品普遍应用,数字化、智能化助推绿色制造水平快速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工业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7%,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20%,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为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主要工业产品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成效显著。确保全省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量2030年前达到峰值,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纺织和造纸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力争率先达峰。
三、主要任务
(一)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低碳转型
1、优化重点区域布局。强化全省产业发展“一盘棋”,发挥各地优势积极推进江苏制造加快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推动沿江高标准培育新型电力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纳米新材料、新型碳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长三角北翼高端制造产业带。大力发展沿海新型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水淡化装备等海洋特色产业,推进化工、钢铁等临港产业高端绿色化发展,着力打造高水平的产业发展示范带。加快苏北产业绿色发展,支持苏北地区工程机械、生物医药、酿造(酒)等优势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因地制宜加快传统特色产业振兴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设区市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设区市政府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管、用能预警。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开展“两高”项目的梳理排查。提高“两高”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新上“两高”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行业产能已饱和的拟建“两高”项目须落实能耗不少于1.2倍减量替代政策,以后逐步对“两高”项目全面推行。对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地区“两高”项目实行缓批限批,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煤电、纺织、造纸等传统产业焕新工程。以打造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现代化企业为目标,深度推进传统制造业节能减排、两化融合、产品结构调整和工艺技术创新,加快实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努力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强化传统产业之间耦合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园区内、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链。加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集成耦合创新,推动绿色制造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引领传统产业生产方式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现代化产业链,培育低碳产业
1、提升优势产业链竞争力。围绕低碳转型深度布局产业链,深入实施产业强链行动,以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智能化为方向,巩固提升特高压设备、生物医药、晶硅光伏、风电装备、高端纺织、高技术船舶等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做强集成电路、轨道交通、5G、新型医疗器械等产业链优势环节。推进一批支撑产业绿色技术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布局,打造一批符合未来低碳产业技术变革趋势的整机或终端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链。强化基础研究支撑,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赋能,不断壮大节能环保、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航空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围绕高效光伏制造、海上风能、生物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智能汽车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军企业。在基因技术、空天与海洋开发、量子科技、氢能与储能等前沿技术领域,实施未来产业培育计划,建设未来低碳产业试验区。加快发展碳汇产业,加强以碳捕集利用及封存(CCUS)为核心的负碳技术研发,提前布局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回收、资源化利用装备研发与制造。(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低碳创新体系,推动技术降碳
1、推动绿色低碳技术重大突破。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作、上下游协同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体系。围绕碳高效捕集利用与封存、变革性零碳能源、环境与气候协同控制、固碳增汇等方向,超前部署实施一批前沿基础研究项目,力争取得原创性、引领性成果。围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目标,集成优势力量加快突破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深远海风能利用、基于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制氢等一批关键技术瓶颈。面向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高碳行业节能减排迫切需求,加快突破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推进高碳工业流程的零碳或低碳替代。围绕制约产业能效提升的关键技术和装备,在高效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智能优化控制、智能电网等领域,推进研制并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核心能效技术。整合优势资源,积极推进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基础前沿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一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中心等载体,形成强大的共性技术持续供给能力。(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力度。定期发布省重点推广应用的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组织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促进先进适用的工业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以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聚焦低碳原料替代、短流程制造等关键技术,推进生产制造工艺革新和设备改造,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鼓励各地区、各行业积极探索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新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改造示范。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煤电、纺织、造纸等行业,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原燃料替代、工业流程再造、二氧化碳回收与循环利用、固碳产品开发等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典型行业应用特钢、关键工业基础件用特钢、绿色低碳制造工艺、水泥行业可再生燃料替代等示范工程,促进高碳行业大幅减排降污。开展绿色低碳示范项目,重点建设“光伏+”、微电网应用、氢储能及加氢站试点、便捷充换电池基础设施、近零排放、二氧化碳捕集和高值化利用试点等示范项目。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方案和技术经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助力低碳发展
1、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明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持续深化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确保完成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提升企业节能基础能力,制定完善节能管理规章,明确能源管理职责,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管控系统建设,加强数据运用,实现能源管理智慧化。提升企业节能水平,深挖节能潜力,开展能源审计,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技改力度。加强对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煤电、纺织、造纸等行业用能管理,推动企业技术革新、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重点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绿色照明、能量系统优化、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等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加快应用先进节能低碳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锅炉、变压器、电机、泵、风机、压缩机等重点通用设备系统能效。深入开展工业领域能效领跑行动,遴选发布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推动重点用能企业持续赶超引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节能监管和服务机制。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能力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节能监察机构和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建立节能监察与用能单位信用评价、节能审查等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建设技术需求及技术创新供给市场服务平台,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广泛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围绕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组织全面诊断和专项诊断相结合的工业节能诊断。以国家现行节能标准确定的准入值和限定值为参照,分步划定各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分类推进拟建在建项目、存量项目、落后项目提效达标,全面提升企业能效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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