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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还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上述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2013年9月1日后备案(核准),以及2013年9月1日前备案(核准)但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的光伏电站项目;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中央财政投资补贴之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还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或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但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杆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
另外,为了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9月2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2]完善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模式,并对不同类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定了不同的电价政策。通知规定,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家电网才(2013)2044号)规定,常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一般情况下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含特许权招标确定价格)与项目所在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之差计算,特殊情况下,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的,也可按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含特许权招标确定价格)与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之差计算。该文件对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的项目有效。
2016年-2018年
在2015年年底至2018年期间,国家发改委陆续发布多份文件对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标准和/或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主要文件及其内容摘要如下[3]: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
实行光伏发电(光伏电站,下同)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为使投资预期明确,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上表附注,2016年1月1日以后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6年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2016年以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2016年6月30日以前仍未全部投运的,执行2016年上网标杆电价。
该文件于2015年12月22日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
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7年1月1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具体价格标准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上表附注,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
该文件于2016年12月26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
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表明细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上表附注,2018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8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018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但于2018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8年标杆上网电价。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上表中补贴标准执行。
该文件于2017年12月19日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
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该文件于2018年5月31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459号)
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含不限规模的省级区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属竞争配置的项目,执行竞争配置时确定的上网电价。
该文件于2018年10月9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光伏电站指导价和和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
2019年4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其中对于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批复的纳入财政补贴规模且已经确定项目业主,但尚未确定上网电价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指标作废的除外),2019年6月30日(含)前并网的,上网电价按照《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规定执行;7月1日(含)后并网的,上网电价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指导价执行。
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改价格〔2019〕761号文规定,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即除户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0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10元;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和“全额上网”模式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8元。
针对光伏扶贫项目,发改价格〔2019〕761号文规定,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对应的I~II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保持不变,仍分别按照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执行。
国家能源局于2019年5月28日印发的《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附件2《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还对逾期并网项目的电价标准和存量项目的最晚并网时间进行了规定,该规定非常重要,需予以重视。主要内容包括:(1)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列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申报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2)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已开工但未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2019年底仍不能全容量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二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项目),不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3)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未开工的光伏发电项目,已经确定项目业主的,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尚未确定项目业主的,由地方单独组织竞争配置确定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2020年底仍不能全容量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二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项目),不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对因红色预警不具备建设条件以及国家另有规定情形的,可以适当放宽建设期限。
此外,《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还规定,国家明确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光伏项目,本通知发布前已按相关规定竞争配置确定项目业主和明确上网电价的,继续执行原有政策;本通知发布前已核准输电通道建设、明确配套光伏装机容量但未明确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的,按国家能源局相关要求(另行制定)由地方单独组织竞争配置确定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已明确项目业主但未明确上网电价的,按国家相关价格政策执行。示范基地等单独竞争配置的项目不进行补贴申报竞争排序,执行各项目竞争确定的上网电价和相应补贴标准。国家光伏发电实证基地项目另行规定。各类示范省、示范区、示范县、示范城市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已发文下达建设规模的,按已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的相关电价政策执行。
在2019年首次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20年继续沿用该政策,根据其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511号),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若指导价低于项目所在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则指导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发改价格〔2020〕511号文继续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其中,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此外,符合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的上网电价保持不变。
(五)平价上网和低价上网
2019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要求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平价上网项目),引导建设一批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价上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低价上网项目)。据此,平价上网项目执行的电价标准为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低价上网试点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6月7日印发的《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开启了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面平价时代。文件规定,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三、特殊类型光伏项目的电价政策
(一)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
2009年7月16日,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397号)[4]规定,用户侧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原则上自发自用,富余电量及并入公共电网的大型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均按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全额收购。
(二)领跑者项目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包括应用领跑基地和技术领跑基地,其中应用领跑基地采取竞争性优选方式选择基地项目投资者,要求将比当地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低10%的电价作为企业竞价的入门门槛,技术领跑基地项目执行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因此,应用领跑基地项目应执行竞价中标的价格,技术领跑基地项目执行同一资源区的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四、关于电价的特殊认定规则
(一)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和商业运营期上网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于2009年10月11日印发的《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明确了不同类型的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和商业运营后的电价确定规则。通知规定,在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其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按照当地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一定比例执行,其中,水电按照50%执行,火电、核电按照80%执行,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在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除跨省、跨区域电能交易及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其上网电量一律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上网电价。
据此,光伏项目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和商业运营期上网电价并无不同。
(二)全容量并网时间的上网电价
财政部办公厅于2020年11月18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70号)规定,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要求,项目执行全容量并网时间的上网电价。对于履行程序分批次并网的项目,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以外,应按每批次全容量并网的实际时间分别确定上网电价。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由地方能源监管部门或电网企业认定,如因技术原因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认定的,为加快项目确权,暂按本文所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办法》进行认定。需要注意的是,该文件对存量项目具有溯及力。
(三)2022年国补核查确定的认定规则
2022年9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认定有关政策解释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853号),明确了部分特殊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确定规则,主要包括:
(1)对于已履行核准(备案)变更程序分批次并网的项目。按每批次全容量并网的实际时间分别确定上网电价,且分批次变更程序的时间不得晚于项目全容量并网的时间。
(2)对于各省组织开展的竞争性配置光伏项目(光伏领跑者项目除外)。如在竞争性配置政策中有具体并网时间要求和对应电价确定要求的,按要求执行;如无具体并网时间要求,或者有并网时间要求但未明确逾期并网电价如何调整的,上网电价执行项目竞争性配置确定的价格与项目全容量并网时对应的电价政策明确的价格中较低者。
(3)对于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项目,若地方政府明确提出项目并网时间要求或者项目业主承诺并网时间的,项目如能按期投产,则执行招标电价(即竞争确定电价);其他则执行招标电价(即竞争确定电价)与项目全容量并网时对应的电价政策明确的价格中较低者。
五、总结
通过以上对光伏项目电价政策演变过程的梳理可以发现,近十年间电价政策变化极为频繁,并且不时出现后来出台的政策对之前政策进行修改、补充和解释说明等情况,因此系统、全面地理清电价政策的全貌对于正确认定某一具体项目的电价至关重要,望本文内容对各位行业同仁有所帮助。
(正文完)
[1]该文件已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1月1日发布;2016年1月1日实施)废止。
[2]该文件已被《国家能源局公告2019年第7号—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19年11月8日发布;2019年11月8日实施)废止。
[3]其中与之前政策文件重复的内容不再赘述。
[4]该文件已被《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2015年4月2日发布;2015年4月2日实施)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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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成都市电力保障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保障新型储能项目用地需求。对列入年度计划、独立占地的新型储能电站,优先保障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按公用设施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无法保障的,可利用产业园区规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云南省丽江古城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本项目利用飞驰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涉及屋顶总面积约2803㎡,计划安装光伏组件共计732块,拟采用单晶单面N型组件,组件功率640Wp。直流侧装机容
4月30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阿坝县“光热#x2B;”200万千瓦项目竞争优选评审评分结果公示。此次,共有5家企业入围,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排名第一。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排
4月23日至25日,韩国国际绿色能源展(GreenEnergyExpo2025)在韩国大邱EXCO会展中心盛大举行。作为全球领先的太阳能科技公司,本次展会隆基携高效、高可靠的BC组件重磅亮相,以创新实力再次成为展会焦点。眼见为实,BC实力惊艳全场在隆基展台的核心区域,BC组件的动态演示吸引了众多观展者驻足。现场与
2025年4月29,北非能源行业盛会#x2014;#x2014;Solaramp;StorageLiveEgypt2025将在开罗国际展览中心重磅启幕!作为埃及实现2030年42%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助推剂,这场展会不仅是技术展示的舞台,也是政策、资本与产业力量的碰撞场。从全球能源头部企业到中东光伏新贵,多家参展企业将在此呈现光伏、储能、
4月29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文件提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占年发电量的比例应在50%以上,鼓励通过储能等方式优化涉网安全与电网友好性。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未达到要求时,调
从中建六局交通建设公司官微获悉,4月26日,由中建六局交通公司承建的申能新疆塔城和布克赛尔县200万千瓦光伏项目(标段一)在各标段中率先开工。据悉,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属于大型光伏PC项目,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16.0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498.9MW。项目建成投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4月28日,吉林省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长春日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无尘车间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根据公示,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智光谷产业园西地块A1栋,投资1000万元,建筑面积2237平方米,主要从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模组的研发。详情如下:长春日耀
4月2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与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通过优化上网模式、简化备案流程、保障接网消纳、规范整村开发、强化安全管理,多维度破解分布式光伏发展痛点,为企业、投资者及从业者注入信心。上网模式
4月27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该指南规定了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的总体原则、建设内容和绩效评价,适用于指导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以及省级、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开展零碳园区认定工作。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
近来,风声鹤唳。随着分布式光伏新规4月30日和新能源入市政策6月1日两个窗口期的陆续到来,“抢装潮”将告一段落,同时也意味着前所未有的未知甚至恐惧,接踵而至。2025年3月,国内光伏新增装机20.1GW,同比增长124%,1-3月新增装机59.71GW,同比增长30.5%。但是,“抢装潮”并没有带来多少喜乐,反而
4月28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项目,重点支持回收体系建设和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家电、废旧汽车、退役动力电池
4月16日,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林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2025年,3个光伏项目开工建设,中润盛和60MW微风发电、国电投森泽50MW风电项目加快推进,柳林源网荷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华光煤电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开工建设。汇丰LNG项目和天然气提氦制氢项目开工建设。原文如下:柳政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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