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江苏扬州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邮市、仪征市和江都区建成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市、区);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新增574万千瓦以上(含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5%以上;全市新建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屋顶建成光伏发电项目的比例分别达到50%、40%、30%以上。
以下为政策原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
扬府办发〔2022〕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扬州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按照《“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重点突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系统推进城区、园区和乡镇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创新光伏发电开发、消纳方式,提高能源系统综合能效,进一步保障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全面系统梳理全市光伏用地、屋顶资源,充分挖掘各类型光伏资源要素潜力、提高光伏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合理空间需求。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统筹谋划开发方案,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红线、环境保护以及电源电网建设发展纳入“一张图”,坚持科学布局、有序推进,注重城乡差异化协调发展。
完善机制,提升消纳。坚持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的原则,强化智能电网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形成适应可再生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在规划理念创新、硬件设施配套、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探索,着力提高配电网接纳光伏发电的能力,研究完善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机制,保障光伏发电高水平消纳利用。
安全可靠,创新引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提高设施可靠性和安全性,营造各方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壮大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加强配套政策措施的协同配合,调动全社会光伏开发利用积极性,探索形成“政府带动、企业参与、百姓受益”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光伏开发模式。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市、区),其他县(市、区)、功能区结合地方实际有序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新增574万千瓦以上(含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5%以上,全市新建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屋顶建成光伏发电项目的比例分别达到50%、40%、30%以上。各县(市、区)、功能区目标任务见附件。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整县屋顶光伏试点建设。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列入整县屋顶光伏开发建设试点名单,要进一步强化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每月跟踪试点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备案、建设、并网等情况。探索设立光伏开发专项资金,鼓励多方投资、建设光伏发电虚拟电厂,监控、预测分布式发电设备及配电网运行状态,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提高光伏发电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确保在2023年底前,试点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要求,建成光伏发电项目的比例分别达到50%、40%、30%和20%。〔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政府平台公司建设运营的学校、医院、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以及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设施,按“宜建尽建”原则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关于印发〈全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2022年“627”示范举措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苏事管〔2022〕61号)、《关于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扬事管〔2022〕7号)文件实施,自2023年起,政府(含国有企业)投融资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建成光伏发电项目的比例达到40%以上。同步建立多方参与、开放共享的光伏电力服务体系,支持光伏发电企业等第三方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形式参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电费支付结算。(市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机关事务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效开发工商业建筑屋顶资源。自2023年起,鼓励全市新招引企业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商业建筑屋顶光伏建设相关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土地供应条件,以及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在设计阶段预留的光伏发电组件承重负荷应达到50kg/m2。支持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当量值)以上或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重点工商企业开展屋顶改造、分布式光伏开发工程。在电力短缺等特殊情况下,优先保障安装分布式光伏的企业正常用电,在同等条件下,已安装分布式光伏的企业在申报各类项目时优先予以安排,在扶持性、支持性政策等方面优先予以保障。自2023年起,国资为主体投资建设的新建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做到“应建尽建”,建成光伏发电项目的比例达到40%。(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商务局、住建局、工信局、国资委、机关事务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促进绿色建筑光伏开发利用。探索打造绿色低碳园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示范项目,自2023年起,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各类具备条件的新建产业园区、公共建筑,在满足技术、经济性能等条件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构件替代传统建筑装饰材料。鼓励具备条件的新建居住建筑在满足太阳能光热利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剩余的屋顶面积进行光伏发电。到2025年,力争创成1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新建高品质绿色建筑155万平米,新建超低能耗建筑38万平米,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建筑能源比例达到8%。(市住建局牵头,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事务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多元化开发利用光伏资源。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促进光伏发电与城市基础设施等要素融合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发展复合型分布式光伏电站,充分推广宝应“光伏领跑者”建设经验,利用符合农业要求的既有鱼塘、养殖大棚、农业大棚等非固定建筑物开发建设“渔光互补”“农业+光伏”等项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利用车棚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为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提供“零碳”能源。积极探索以改代拆,利用已开采完的油田、输变电设施等未利用地建设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光伏发电系统。(市发改委牵头,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文广旅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稳步推动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设施。加大新型储能技术应用与推广,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支持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1〕949号)要求,新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装机容量10%及以上比例配建调峰能力,对于不具备配建储能电站条件的光伏项目,应通过购买方式按上述比例落实储能容量。在分布式光伏项目相对集中、上网电量较大的区域,鼓励发展建设一批集中式储能项目。在重点产业园区、大型商业区、集中居住区等负荷中心区域大力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聚合应用,参与需求侧响应,网源荷源共同发力,发挥削峰填谷作用。(市发改委牵头,工信局、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电网消纳能力建设。根据《扬州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定期评估调整《扬州市“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开展光伏项目接网总体规划研究,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应接尽接”。加快推进扬州~镇江直流输电工程、上河~高邮500千伏线路增容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全市光伏消纳能力。结合不同工程特点和建设周期,支持光伏发电项目业主自建送出线路,缓解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带来的并网消纳压力。(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探索建立能源消费交易市场。建立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跨县(市、区)、功能区交易机制,对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不足、需新布局符合省市产业政策和节能低碳等要求项目的地区,在完成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的前提下,可向能耗强度降低进展顺利、能耗总量指标富余的地区有偿购买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市级层面将根据交易结果调整相关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指标。探索建立绿色能源证书认证交易制度,成立能耗交易中心,负责全市绿证的认定、查证、划转等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工信局、商务局、统计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全链条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简化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流程,探索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打包备案、批量备案等审批方式。制定光伏用地指引清单、负面清单,绘制光伏资源分布图和接网规划图,提高配电网智能化调度水平。建立“政、源、网”三方协作机制,协同推进光伏市场化并网工程建设,协调项目单位与供电公司结合电源本体和接网工程建设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期,及时签订相关协议,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和配套接网工程同步建成投产。供电公司收到项目单位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后,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计量装置安装与合同协议签订,签订合同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验收和调试,现场验收合格且调试通过后可当即并网运行。集中式光伏项目在省电力公司批准并网调试、项目单位完成机组调试及相关测试后,尽快组织并网运行。(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拓宽光伏发电项目融资渠道。在开发、建设、运营光伏发电项目的过程中为企业提供银行优惠贷款政策依托,研究将可再生能源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设计多元化金融产品,加大对光伏项目绿色信贷的支持力度,鼓励推行光伏等相关领域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保险等金融服务与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乡村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对于存量项目,积极推动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和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对于新增乡村光伏发电项目采取差异化信贷政策,培育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实现收益共享,助力乡村振兴。(市金融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扬州银保监分局、人行扬州中支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功能区加强光伏资源预测和评价,完善能源统计计量体系,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将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推进工作与“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深度融合,使光伏发电项目布局合理、宜建尽建、有序推进。(市发改委牵头,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统计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支持各县(市、区)、功能区制定出台光伏发电扶持政策,设立光伏发电奖补财政专项资金。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鼓励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地区按光伏发电量对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和农村居民建筑进行补贴,发电量补贴标准不低于0.2元/千瓦时。对于设立光伏发电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并落实补贴的地区,市级财政2023年给予年度奖补。其中,对于江都区、开发区按现行财政体制,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进行奖补;高邮市、仪征市根据考核完成情况,一次性奖补工作经费100万元。(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安全监管。开发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各县(市、区)、功能区对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进行安全质量监管,光伏发电企业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重点注意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和房屋结构安全等问题。依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光伏设计建设、并网运行、管理维护体系,加大力度做好光伏发电系统运行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项目质量可靠、运营安全。(市发改委、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各县(市、区)、功能区“十四五”光伏新增并网目标分解表.pdf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25日,京能集团发布了浑源县100MW光伏发电10储能项目45MW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山东省大同市,本次招标其中的浑源县100MW光伏发电10储能项目45MW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浑源县100MW光伏发电10储能项目45MW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一、招标
4月26日,电投能源发布公告称,根据当前户用光伏项目政策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拟终止通辽市通电新能源公司国家电投花吐古拉镇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户用光伏项目和山东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100MW户用光伏项目。具体来看,通辽市通电新能源公司承建的国家电投花吐古拉镇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户用光伏项目包含
4月24日,新能源云平台公布2024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报告指出,此次纳入2024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727个,核准/备案容量3715.2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77个、核准/备案容量3582.5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650个、核准/备案容量132.7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
2024年1-3月,全省发电量24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其中:水电7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火电45.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1.2%;太阳能8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7%;风电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2024年1-3月,全社会用电量2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3亿千瓦时,同比减
4月23日,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太阳能与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国电投(天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场项目、舞钢中加矿业25MW光伏发电项目、华润电力舞钢祥云40MW风电、河南交建尹集分散式风电场、金旭新能源技术有
近日,由中国电建所属华东院总承包的嘉兴联合污水厂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为这座已投运20余年的污水厂注入绿色发展新动能,也为“光伏+污水治理”的发展模式提供工程样板。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是浙江省第三大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嘉兴市域(除桐乡、海宁)范围内工业、生活污水的收集、输
4月19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广东省信息通信行业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5G基站新型储能积极参与电网需求侧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具备建设光伏条件的5G基站场地,同步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打造一批“零碳”5G基站示范标杆,为信息通信行业
地球孕育众生,滋养万物承载着我们一切的梦想和希望今天是世界地球日和英利发展一起留住视界绿景,守护蓝色星球矢志不渝,笃行不殆让地球绿意盎然让世界光芒万丈让生活更美好
一直以来,锦浪致力于清洁能源的科技创新让每一束阳光尽其所能与每一个生灵同感共鸣锦浪全新一代大功率地面光伏逆变器G6-GU320K-EHV高功率下,亦见强大为保护地球家园贡献力量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根据报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扎实推进能源立法。配合做好能源法立法审议工作,开展能源法出台配套法规和政策预研,为能源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将电力法修订列为优先立法事项。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储备
消纳、土地、电价等多重压力下,2024年的光伏电站投资似乎仍是狂飙节奏。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前两个月,光伏电站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6.72GW,同比增长80%。由此,设备招标市场连续创下新高。据北极星统计公开信息,今年第一季度组件招标规模超过150GW。其中,电力央企无疑仍是招标大户,中国电建第一季
为进一步推动潮安区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有序发展,我局起草了《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4月13日前通过
美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的光伏市场,对于全球净零碳排与能源转型的推动至关重要,而随着美国总统大选将在2024年底举行,能源政策也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本文将观察过往民主、共和两党执政时期的光伏政策,并分析未来可能发展。川普政府期间(共和党):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美国现行的光伏贸易壁垒主要针对
2023年,印度政府发布2022-2032年国家电力计划(NationalElectricityPlan,NEP),预计2026-2027年再生能源累积装机达到337GW,其中光伏为186GW,占比五成以上,而根据MNRE装机资料,截至2023年底,印度累积光伏装机为73.3GW。换句话说,印度须在三、四年间新增110GW以上的光伏装机,该目标可谓雄心勃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目标的关键一年。截至目前,31省区市2024年政府报告全部公开,均对我国“双碳”目标的推进做出规划部署,要求有序实施碳达峰行动,致力于构建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北极星整理发现,多地政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
12月14日,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严格落实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关手续的通知》,《通知》要求对未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对已经开工建设无项目备案证明的需停止建设,待备案完成后方可继续建设;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连州供电局在办理
《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由瑞安市发改局、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瑞安市供电局联合制定。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2023年11月28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对《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为确保我省分布式光伏科学、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推动新能源高质量跃升,我委会同省电力公司起草了《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
日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废止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包括《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闽发改规〔2023〕4号各设区市发改委
10月31日,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其中,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包含:《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分布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15〕81号。原文见下: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近日,湖北能源局下发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根据通知,湖北2023年安排风电场和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0万千瓦。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按照20%/2小时(2.5小时)配置储能容量,作为基础条件。新能源项目在基础配储容量之外自愿提高配储比例,作为竞争条件。省能源局依据项目竞配
9月14日,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修订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就规范要求、项目备案、电网接入与计量、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以下为原文: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建
根据国家建设统计数据初步推测:江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潜在容量大约在6500万千瓦,户用光伏潜在容量在2900万千瓦左右。两者相加,总容量接近一亿千瓦。——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能源发展业务部副主任刘进2024年4月25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
4月22日,常州极地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高效光伏组件制造项目签约落户江苏连云港高新区。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10.5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计划投资7亿元,计划建设2GW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二期项目计划投资3.5亿元,规划建设1GW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
4月17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通知指出,支持新型储能应用推广。鼓励在电网、电源及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提升园区的新能源就地并网消纳能力,支持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广。积极探索氢能开发应用
2023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近百吉瓦,再度创下历史新高。其中江苏省可谓备受瞩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位列全国第一,且户用光伏挤入前二,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第二大分布式光伏市场。江苏省分布式光伏的爆发,离不开全产业链的推动及政策扶持。作为我国光伏产业的发源地,至今江苏省拥有完备的
4月17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相关内容。该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也是常州市自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首部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实体地方性法规。《条例》共五十四条,以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
4月15日上午,江苏、内蒙古两省区在呼和浩特市签署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志强出席签约仪式。双方将共同加快推进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至江苏特高压直流输电项目前期工作,并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大力
4月10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发供用高比例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示范,对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工
4月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监管范围是自2021年9月《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对电网企业面向全省范围内新能源发电、储能等电源提供接入电网服务情况开展监管。监管内容包括,电网企业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电源项目业主提出的接入申
为进一步规范句容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近日,句容市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宣贯工作会在市发改委召开。句容市发改委,各镇、街道、管委会,句容市供电公司、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句容发电分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句容市供电公司根据分布式光伏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要求,并结合句容市实际,就
日前,扬州市发改、自规、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行政审批、供电公司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重点围绕分布式光伏建设准入标准、优化前期管理手续、提升并网接入服务、规范并网管理和加强合规运行监督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准入标准按照“政
2023年的江苏分布式光储市场,用“井喷”来形容都不过分。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统计,2023年1-12月,江苏新增光伏装机1419.6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更是高达1217.1万千瓦,这一数字不仅超越了山东、浙江、河北等传统分布式光伏大省,更使得江苏在全国分布式光伏装机排名中一举跃居第二。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