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光伏扶贫电站包括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户用光伏扶贫电站、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
村级(含独立村级、村村联建、村户联建村级部分)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光伏扶贫)目录,促进贫困村、贫困户增收的光伏扶贫电站。独立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装机规模一般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村村联建、村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不超过6兆瓦。
户用(含独立户用、户户联建、村户联建户用部分)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各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脱贫攻坚实际需求,已建成并网且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光伏扶贫)目录的光伏扶贫电站。独立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装机规模一般为3-7千瓦;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不超过6兆瓦。
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是指依据国家文件下达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一般都超过6兆瓦。
原文如下: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扶办〔2019〕11号
各市、县(市、区)扶贫办(局):
现将《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3月31日
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确保光伏扶贫效益发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6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光伏扶贫电站包括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户用光伏扶贫电站、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
村级(含独立村级、村村联建、村户联建村级部分)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光伏扶贫)目录,促进贫困村、贫困户增收的光伏扶贫电站。独立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装机规模一般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村村联建、村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不超过6兆瓦。
户用(含独立户用、户户联建、村户联建户用部分)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各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脱贫攻坚实际需求,已建成并网且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光伏扶贫)目录的光伏扶贫电站。独立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装机规模一般为3-7千瓦;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不超过6兆瓦。
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是指依据国家文件下达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一般都超过6兆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光伏扶贫)目录的村级、户用和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
第四条 独立村级和村户联建(村级部分)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县级政府或相关村集体;村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县级政府或按照比例确权给相关村集体;户户联建和村户联建(户用部分)光伏扶贫电站各地可根据实际确权给县级政府、村集体或有关贫困户;独立户用光伏扶贫电站确权给有关贫困户;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按出资比例明确权益。鼓励县级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制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回购或还款计划,“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电站负债建设的须在2020年前还清债务。
第五条 独立村级和村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管理等费用后,大部分收益应用于贫困户直接增收,对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的部分收益,应用于半(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直接增收;对用于奖励补助扶贫的部分收益,应用于奖励先进、补助老弱病残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其余小部分收益,可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扶贫。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不得用于产业发展等投资收益类项目建设。
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管理费用等必要支出后,应直接分配给入股贫困户或受益贫困户,对受益贫困户可实行虚拟到户、动态调整。
村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村级收益部分,按照独立村级和村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式执行;村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户用收益部分,按照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式执行。
独立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应根据确权情况及时足额分配给受益对象。
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应根据扶贫容量、投资股权占比等进行收益分配,优先保障扶贫容量对应贫困户收益。
第六条 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不得安排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对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光伏扶贫受益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着力扩大光伏扶贫受益覆盖面,确保光伏扶贫受益对象精准。
第七条 县级政府应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结转机构、结转账户等必须保持稳定,未经国务院扶贫办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有关市、县级供电公司(水电公司)根据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按合同约定结算周期结转到相关机构专户(合同约定账户),并由结转机构划拨至相关贫困村或贫困户;光伏发电国家补助资金由省电力公司(省水电公司)根据财政部拨付情况及时拨付到相关结转机构,并由该机构划拨至相关贫困村、贫困户。各级结转机构要及时下拨国家补助资金,严禁截留、挪用、贪污等,确保光伏扶贫效益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得用于垫付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
第八条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建立完善台账。各地应加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问责,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
第九条 有关村委会每年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级扶贫部门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应及时向村民公示公告,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下年初及时公示公告当年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十条 各级扶贫部门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进行动态监测管理。有关市、县级供电公司(水电公司)应按年度录入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发电收入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等信息,相关贫困村(也可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开展)按年度录入光伏发电收益分配信息。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应积极建立光伏扶贫电站智能运维管理系统,确保具备条件的光伏扶贫电站接入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切实提高光伏扶贫电站智能化运维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扶贫部门会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各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修订完善实施细则,并报省扶贫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皖扶办〔2018〕82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赤峰市发改委赤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光伏帮扶工程的通知》(赤发改能源字〔2024〕77号)要求,敖汉旗发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3月18日,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政府发布《黑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为切实做好黑河镇2024年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工作,县光伏平台公司参照2023年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入情况对2024年发电收益进行预算,预计可
日前,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裴沟乡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村级光伏公益性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如下:关于村级光伏公益性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光伏公岗设置与管理,充分发挥光伏产业到户帮扶力度,促进脱贫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并依据《石楼县光伏扶贫领导组关于印发<村级光伏公益
日前,安徽省阜阳市发布《阜阳市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巩固提升光伏帮扶效能。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护和综合利用。优化并严格执行收益分配政策,确保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管理、电站保险费用等必要费用后,主要用于开发乡村公益
据安徽亳州市乡村振兴局消息,2023年10月份,亳州市光伏帮扶电站发电5567.1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10.2小时。1-10月份,全市电站累计发电量为55886.6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105.9小时。涡阳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10月份发电1269.6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08小时。1-10月份,电站累计发电量为12655.8万度、等效
日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废止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包括《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闽发改规〔2023〕4号各设区市发改委
一场暴风雨让村里的光伏发电站遭受巨大损失,这可是帮村民脱贫的宝贝疙瘩。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际,村书记想起来光伏发电站有保险,就在大家重燃希望后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称村里投错了险种谁来为这些村民做主?到底是投错了险?还是其中另有隐情?法院能动司法还原案件真相......2019年,光伏发电站作
为贯彻落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暨工作推进会议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光伏帮扶项目运行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和光伏公岗设置。山西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山西省加强光伏帮扶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指导意见》。主要亮点:(一)坚持帮扶属性,持续助力增收。光
2023年5月份,安徽省亳州市光伏帮扶电站发电5851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15.8小时。1-5月份,全市电站累计发电量为27231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538.9小时,同比分别增加668万度、13.2小时。涡阳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5月份发电1317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12.1小时。1-5月份,电站累计发电量为6210万度、等效利
2023年3月份,安徽省亳州市光伏帮扶电站发电6225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23.2小时,同比分别增加600万度、11.9小时。1-3月份,全市电站累计发电量为15093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298.7小时,同比分别增加2197万度、43.5小时。涡阳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3月份发电1422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21小时,同比分别增加14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近日,由五矿二十三冶向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安坪镇桐榆林村捐建的占地约400平方米的100kw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入国家电网。据了解,该项目选址在村委会停车场,安装容量为100kW,采用全额上网的并网模式,光伏装机容量首年发电量约10万度,30年年均可发电约9万度,年均有效利用小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3月18日,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政府发布《黑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为切实做好黑河镇2024年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工作,县光伏平台公司参照2023年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入情况对2024年发电收益进行预算,预计可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长丰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明确所指光伏扶贫电站包括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该办法适用于长丰县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光伏扶贫)第一、二、三批次目录和第四批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户用、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
12月18日,浙江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发放2023年第一批光伏小康项目收益的通知,向龙游县低收入农户发放光伏小康项目固定收益,发放对象为2023年11月份在册的全县低收入农户,共计11522人,发放标准为每人500元,合计576.1万元。全文见下:关于发放2023年第一批光伏小康项目收益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
日前,安徽省阜阳市发布《阜阳市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巩固提升光伏帮扶效能。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护和综合利用。优化并严格执行收益分配政策,确保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管理、电站保险费用等必要费用后,主要用于开发乡村公益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11月28日,铜陵市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关于印发铜陵市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修改意见请于11月29(周三)下午下班前盖章书面反馈至市乡村振兴局项目科。文件提出,推动产业创新升级。巩固拓展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强化光
11月28日,安徽省铜陵市乡村振兴局印发《铜陵市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提升一批帮扶产业项目,加快帮扶产业迭代升级。巩固拓展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强化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光伏+”综合利用、规范收益分配等,确保光伏扶贫电站效益持续稳定
据安徽亳州市乡村振兴局消息,2023年10月份,亳州市光伏帮扶电站发电5567.1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10.2小时。1-10月份,全市电站累计发电量为55886.6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105.9小时。涡阳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10月份发电1269.6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08小时。1-10月份,电站累计发电量为12655.8万度、等效
2023年5月份,安徽省亳州市光伏帮扶电站发电5851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15.8小时。1-5月份,全市电站累计发电量为27231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538.9小时,同比分别增加668万度、13.2小时。涡阳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5月份发电1317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12.1小时。1-5月份,电站累计发电量为6210万度、等效利
2023年3月份,安徽省亳州市光伏帮扶电站发电6225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23.2小时,同比分别增加600万度、11.9小时。1-3月份,全市电站累计发电量为15093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298.7小时,同比分别增加2197万度、43.5小时。涡阳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3月份发电1422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21小时,同比分别增加14
2月13日,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乐素河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下拨2023年第一批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资金的通知》,共涉及10个村,总计下拨11.7万元。详情如下:乐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下拨2023年第一批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资金的通知各脱贫村村民委员会:根据略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光伏帮扶电站
1月5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印发《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市场主体范围:(一)依法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包括豁免范围内)的省内发电企业(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光电等),市场化电力用户,以及经市场准入的新型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二)新建机组、储能设施
日前,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全省首个光储产业专项支持政策——《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指出,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制定“一区一业一样板”的数字化转型总体工作方案,省级对符合条件的样板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典型
4月15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方案提到,深入开展能源投资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五河源网荷储一体化基地、固镇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储能电站建设,鼓励电网侧、用户侧因地制宜配套储能设施,推进150MW风电配套39MW/78MWh储能、风光储一体化
4月11日,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郎溪县支持新能源制造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在郎溪县纳税的单户新能源制造业企业按统计部门核定的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法人代表50万元、70万元、90万元、120万元、150万
4月10日,安徽省林业局发布关于征询《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禁止在省级自然公园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区、高尔夫球场、风力光伏电场、擅自采矿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原文如下:关于征询《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4年3月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光储办)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实施《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皖工信电子〔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相关阅读: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
4月1日,安徽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加强对先进光伏及新型储能生产型企业跟踪服务的通知。文件明确,2023年,我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实现营收2967.4亿元、增长50.9%,营收居全国第三;新型储能产业实现营收801亿元。全省光伏及储能产品出口480.2亿元、增长28.3%。目前,我省光伏玻璃产量占全国一半以上、
从泾州产投官微获悉,3月13日,泾县产投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泾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安徽威能电机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正式开工建设。这是泾县首个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据悉,此次项目规划威能电机屋顶光伏装机容量为1.98MW,并网后,每年可以提供188万度的绿色电能。预计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3月21日,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亳州宏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5G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根据公示,亳州宏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建设年产4.5G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项目地址位于亳州市涡阳县经开区星园街道乐行路与兴业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占地面
3月11日,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就近消纳。单点接入小于6兆瓦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户用光伏项目按照就近消纳原则,在具备接入容量的区域开发建设,暂不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统筹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规模管理。新
日前,有网友咨询,安徽亳州,屋顶安装高度标准是多少,如果超过楼面6米,是不是存在过高,或者安全隐患,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来信时间:2024-03-1211:04我想知道安徽亳州,屋顶安装高度标准是多少,如果超过楼面6米,是不是存在过高,或者安全隐患,谢谢回复部门:能源局回复时间:202
近两年,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发展驶入快车道。2023年安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8.469GW,居于全国第四位;其中户用光伏新增装机4.619GW,居于全国第四位;工商业光伏新增装机3.85GW,居于全国第六位。进入2024年后,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市场发展再次提速。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2024年1月1日至3月25日,仅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