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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舒城县阙店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60%用于公益劳务支出

2022-08-11 08:41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扶贫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安徽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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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阙店乡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在省最新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出台前,仍延续执行《舒城县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舒扶贫〔2020〕49号);2022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中的“60%”要用于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开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支出。

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2年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城投公司:

为做好2022年光伏扶贫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1.在省最新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出台前,仍延续执行《舒城县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舒扶贫〔2020〕49号)。

2.2022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中的“60%”要用于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开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支出。

二、相关要求

1.县城投公司要加强对光伏扶贫资金的管理,对历年发放的光伏资金及使用情况逐乡镇(开发区)建立台账,于2022年3月8日前摸清2016年以来光伏扶贫资金闲置在账的情况,并提交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组会议研究。

2.各乡镇(开发区)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并根据实际需求,评议出2022年光伏扶贫受益对象,并于3月25日前将光伏受益分配统计表报送县乡村振兴局。

3.各乡镇(开发区)要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并确保报送表格的真实性。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吴阳,电话:18605692820

邮箱:ahscfpb@126.com;

县城投公司联系人:董钊,电话:18075048900

邮箱:120282608@qq.com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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