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6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倡导绿色规划设计理念,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示范项目。在城镇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应用。
通知还指出,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创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模式,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公共机构办公、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原文如下: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精神,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完成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明显提升,重点行业能效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由粗放高碳型向绿色低碳型转变、由分散低效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煤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制定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减排项目。加强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区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保留的燃煤锅炉以及其他地区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鼓励绿电替代,推广高效制冷技术、先进通风技术、余热利用技术、能耗管理系统等。优化数据中心规划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达到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标准,PUE值(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3%。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开展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综合诊断,在绿色产业集聚、能源资源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系统挖掘园区绿色发展潜力。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原则上要进园区,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园区内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能力。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鼓励基础设施完善、用电负荷较大、自主调峰能力较强的工业园区开展低碳示范建设。到2025年,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循环化水平、节能环保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节能环保示范园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倡导绿色规划设计理念,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示范项目。在城镇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应用。组织实施中央空调、数据中心、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绿色改造重点示范工程,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推动清洁取暖、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争取国家试点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10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从单体、组团向小区化、区域化发展;培育低碳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各1—2个示范试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开展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完善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加快运输结构转型和出行方式转变,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持续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提高清洁运输比例。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推广低能耗运输装备。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报废、更新制度。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大力推进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更新。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汽车,全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0%,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0%左右;12个盟市主城区公共交通出行率达到20%,城市主城区交通绿色出行率达到65%。(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内蒙古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牧业节能减排工程。推广使用节油、环保农机和设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鼓励农村住房采用新型建造技术,使用绿色建材,运用光伏发电系统,使用清洁取暖设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4%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自治区农牧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乡村振兴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创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模式,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公共机构办公、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示范案例宣传,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公共机构带头采购节能、低碳、循环再生等绿色产品。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积极推广节能高效的办公设备,合理使用空调、电梯等耗能设备。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遴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到2025年,力争80%以上党政机关创建为节约型机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以自治区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着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加强重要支流污染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黄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立足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定位,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电力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先立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稳妥有序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小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含自备电厂)淘汰力度,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关停整合任务。加强钢铁、铸造、建材等重点耗煤行业管理,推进电能替代。持续扩大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面积,推广工业余热集中供热,科学有序推进“散煤双替代”,在城乡结合部和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老旧城区,推广应用电锅炉、热泵、分散式电采暖,减少取暖用煤需求。到2025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改造20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3000万千瓦;推进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清洁供暖示范城市建设,推进“气化内蒙古”行动,内蒙古西部地区基本实现管道天然气“县县通气”、东部地区实现管道天然气“市市通气”;全区煤炭消费比重降至75%以下,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左右。(自治区能源局、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城镇排水管网建设,推动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大力推进黄河干流沿线城市建成区管网混错接改造,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可回收物回收、分拣、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补齐分类收集转运设施短板。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盟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各盟市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年度目标和本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年度目标,合理确定本地区能耗总量年度目标;能耗总量目标为预期性指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盟市可相应调整能耗总量目标。对完成能耗强度降低激励目标的盟市,能源消费总量免予考核。各地区“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对列入能耗单列范围的重大项目,其由国家和自治区承担的部分能耗在能耗双控考核中予以核减。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实现能耗总量控制向能耗强度平衡转变,强化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优化能耗双控考核频次,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编制“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方案,将重点工程减排量下达地方,污染治理任务较重的地方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务。指导各地区按年度落实减排工程,强化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在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下推进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从产业准入、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产业链四方面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除列入国家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外,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规定,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建项目。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以石化、焦化、化工、煤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煤电八大行业设计能耗(等价值)5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为重点,全面梳理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企业能效清单,对于低于行业能效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要通过技术改造全部达到国家基准水平;对于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项目,鼓励参照国家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争取进入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对于新建项目,全部按照国家能效标杆水平设计建设;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改造的项目坚决予以淘汰,淘汰时限不超过3年。加强“两高”项目全过程监管,对不符合政策要求、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批复用能、超标排放的“两高”项目坚决叫停、坚决拿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肃财经纪律,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牵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法规和标准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一批“两高”行业自治区节能地方标准,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按照国家要求,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居民消费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制标准和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执行国家现行新生产设备排放标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司法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经济政策机制。落实节能减排财政支持政策,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节能改造、综合能效提升、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重大节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国家节能工作专项奖励资金等,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地区给予奖励。实施更加有力的节能电价政策,调整完善高耗能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10千伏及以上高耗能行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自治区确定的高耗能行业用电企业交易电价上浮不受限制。整合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装置)用电继续实行惩罚性交易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配合国家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完善城镇供热价格机制。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受益农户污水处理付费机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内蒙古证监局、内蒙古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鼓励各地区建立节能量指标有偿收储机制,加强能耗削减量指标区域统筹。探索开展节能量指标市场化交易,逐步形成“用能者付费、节能者受益”的用能成本收益机制,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积极对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培育和发展自治区碳排放市场。培育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推行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发挥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库作用。推进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治理第三方托管服务,引导各类资本参与节能降碳管理、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提升能源消费监测分析能力。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监管,健全能源计量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强化用能单位计量主体责任,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完善细化能源品种分类统计,健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指标和方法体系,健全规范能源统计工作机制,保证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客观。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自治区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2月6日,安徽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应建尽建、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以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拓展建筑光伏应用场景为抓手,推进建筑光伏规模化应用,做强做大光伏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
今年10月,位于安徽合肥市的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屋顶迎来高光时刻,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正式投产运行,四栋GMP厂房屋顶满铺的赫里欧生产的深蓝色的智能发电建材光伏瓦配套金色的瓦脊线,灼灼生辉,完整无缝的铺装在园区4栋医疗用品的超净化GMP生产车间屋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
日前,宝鸡市首个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并网投用。该项目利用宝鸡高新区的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产业园生产厂房屋面,采用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该项目共有4座厂房,其中2座厂房屋面采用最新技术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模式建设,另外2座厂房屋顶采用支架上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近日,江苏一座设计独特的停车楼因其创新的建筑外立面设计引起广泛关注。这座建筑巧妙地将东方日升异质结伏曦光伏组件融入其外观设计之中,不仅为建筑增添了独特的科技感和现代美学,更通过光伏发电技术为建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能源支持。该项目的装机容量达857.28KW,预计将于2024年第四季度正式并网发
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发布关于《拟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的技术清单》的公示,光伏建筑一体化用大面积碲化镉发电玻璃、新型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光储直柔园区/社区微电网技术、分布式光伏接入配电网关键支撑技术及应用等列入清单。原文见下:关于《拟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
11月20日,深圳市住建局公布了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名单,共计26个项目上榜,总装机容量9929.34kWp。详情如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
11月11日-11月16日,固德威智慧能源大厦揭幕盛典暨全球合作伙伴峰会在苏州隆重举行。来自海内外共计千余名嘉宾、合作伙伴先后出席为期一周的论坛和活动,大家共聚2500年历史文化名城,共探能源变革时代大势。低碳建筑全新征程在固德威智慧能源大厦揭幕仪式中,苏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毛伟,苏州高新区党
日前,从桃都肥城传来一则喜讯,由赫里欧新能源(肥城)公司主导推进的青兰高速肥城南高速出入口迎宾墙BIPV项目,荣获2024年度BIPV项目卓越解决方案奖。这一殊荣的获得,犹如一石激浪,在业内外激起层层涟漪,引发广泛关注。事实上,这个项目的成功只是肥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的其中一个成功探索
10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的通知》,鼓励该市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并提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
10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4年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指出,申报范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并网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公共机构装机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
10月9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宁波市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甬DX/JS030-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1月1日后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建筑按该标准执行。《宁波市建筑屋顶光伏系统建设技术细则》(
1月11日,由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投资联盟和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联合主办;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和深圳市智慧城市建设协会承办的“2025迈向AI时代智慧城市建设与产业创新发展大会暨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投资联盟12周年新年团拜会”在深圳隆重举行。大会得到了深圳市工信局、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直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海南州发改委(能源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关于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一定要将光伏产业做好”的重大指示要求,稳步实施“生态立州、清洁能源强州、农牧业稳州”战略,坚持所有发展都赋予保护生态和实现绿色发展的意义、所有
记者从14日开幕的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获悉,海南今年将聚焦“五向图强”,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近年来,海南立足气候温度、海洋深度、地理纬度和生态绿色等自然禀赋,以及自贸港政策制度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奋力“向种图强”“向海图强”“向天图强”“向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2024年,大亚湾核电站迎来安全运行30年,“伏羲一号”等一批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取得突破,老挝清洁能源互联互通大基地正式开工,中广核首套质子治疗系统成功下线,连续11年荣获国务院国资委考核A级评价……这是记者从1月13日在北京举办的中广核2025年度媒体通报会上获得的消息。据了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5年1月11日,中氢新能与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智能制造研究院的战略合作迎来重要里程碑——清洁能源智能应用联合实验室在江苏省泰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三角半导体产业人才培育基地正式揭牌成立。此次揭牌仪式标志着双方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迈出了坚实而关键的一
1月9日,据三峡集团消息,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2024年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长超过7%。由长江干流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六座梯级水电站构成的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2024年累计发电约2959.04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892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4亿吨,有力支撑我国能源绿色转型。
《2025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未来,要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上加倍努力:控总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减存量,加快建设一批零碳园区;优增量,尽快实现制造企业100%使用清洁和绿色电力。
作为南方电网公司首批35个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之一南方电网广东惠州供电局和汕尾供电局携手共建的“惠州汕尾源网荷储区域协同示范区”依托两地“风光水火核气储”等全品类能源的优势挖掘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潜能不断推动两地能源生产和消费绿色转型新能源应用与乡村建设融合发展日前,在广东惠州良井镇矮光
常有朋友问我,抽水蓄能电站抽水过程中需要耗电,是用电大户,为什么经常看到新闻报道说抽水蓄能是绿色清洁能源,实在想不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一、非化石燃料:抽水蓄能电站不依赖于燃烧化石燃料(如煤、石油或天然气)来产生电力,因此不会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和其他污染物,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据天眼查显示,1月6日,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沈鹏,经营方位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等。股东
12月29日,正泰新能供货319MW光伏组件的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x2B;光伏”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并网发电!54万块ASTRON5组件屹立于茫茫戈壁滩上,宛如一片蓝色海洋,闪耀着清洁能源的希望。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x2B;光伏”清洁能源示范项目该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其中包括90万千瓦的光伏电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工作报告指出,2024年,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在全国率先破亿、达到1.35亿千瓦,超过火电装机,提前一年实现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目标。单位GDP能耗下降3%,提前一年达到“十四五”规划控制目标。2024年,内蒙古产煤、发电、外送电量均居全国第1位;绿电交易规模居全国第1位。2
据悉,2024年内蒙古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超4100万千瓦,再次刷新年度新增新能源装机纪录。2024年,内蒙古新能源累计发电量超2000亿千瓦时,其中外送电量达600亿千瓦时。截至2024年底,内蒙古新能源总装机规模达到1.35亿千瓦,提前一年实现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的目标,是“十四五”初期新能源
近日,内蒙古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规则体系》,予以发布。规则体系对电力市场成员、市场注册与注销、电能量交易、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绿电交易等都有详细说明。原文如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经营主体:为深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自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近日,由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子项目三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将源源不断的新能源绿电直送山东。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于2022年6月入选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场址位于内蒙古鄂
从英雄达茂官微获悉,12月30日上午10点28分,包头铝业达茂旗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光伏工程成功并网发电。据了解,该项目由包头铝业投资59.88亿元建设,项目占地158平方公里,包括1000MW风电、200MW光伏、两座22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及包头市示范工程90万千瓦线路、配套电化学储能设施。其中光伏项目占地6
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12月29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于海宇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于海宇同志代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资料显示,于海宇,男,汉族,1972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于海宇
随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在当日建成并网,内蒙古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2亿千瓦,超越1.17亿千瓦的火电装机规模,加之相关水电等发电项目,内蒙古以2.4亿千瓦的电力总装机规模位居全国首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王慜表示,今年以来,内蒙古不断优化新能源项目布
从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微获悉,12月19日,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启动送电。该项目总投资43.64亿元,建设容量为100万千瓦,配置储能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共设303个分区,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设计方案。项目投产后年发电量约16.7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约60
1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通知,预计2025年蒙东电网区内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约351亿千瓦时(含工商业线损),按照用电侧类别划分,直接交易251亿千瓦时,电网公司代理交易100亿千瓦时(含工商业线损);按照发电侧类别划
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确,符合电力市场入市条件的蒙西电网现役燃煤机组、风电(暂不含分散式风电)及光伏发电(暂不含分布式光伏和扶贫光伏)项目,可按要求直接参与市场。根据通知,预计2025年蒙西电网区内电力市场
1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印发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禀赋特点,自治区气象局面向全区12个盟市开展陆上风电、地面光伏发电普查工作,旨在通过试点工作建设,全面摸清内蒙古自治区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状况,获得以县域为单位的风能太阳能资源量,优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