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022年5月2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适当降低部分销售电价的通知 (藏政发〔2020〕12号),光伏发电继续执行上网分类电价,分别为:第Ⅰ类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为0.10元/千瓦时;第Ⅱ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中选择“全额上网”模式的为0.10 元/千瓦时,选择“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为0.25元/千瓦时。
详情如下: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适当降低部分销售电价的通知
(藏政发〔2020〕12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纵深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健全电力价格政策,促进电网环节不断提升效率,切实有效降低用电成本,增强公众对电价改革的认同感和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进一步明确全区电价政策的同时,决定将昌都、阿里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降低至中部电网水平,实现全区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将阿里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降低至中部电网水平,实现与中部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同网同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类上网电价
(一)规范电站类别
1.水电站。按照电站主体功能、开发成本、经营方式差别,将水电站划分为3种类型。
第Ⅰ类,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直属水电站及并网运行的装机小于2.5万千瓦的小水电站。
第Ⅱ类,主要由社会资本投资的装机在2.5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
第Ⅲ类,具备发电能力的旁多、满拉等水利枢纽发电项目。
具有其他特殊情形确需调整类别的,由自治区电力主管部门审定。
2.光伏电站。按照分布情况和运营模式差别,光伏电站划分为2种类型。
第Ⅰ类,集中式光伏电站。
第Ⅱ类,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选择“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并不得再变回“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二)明确上网电价
1.水电。继续执行全区第Ⅰ类水电站电价0.292元/千瓦时,第Ⅱ类水电站电价0.341元/千瓦时,第Ⅲ类水电站电价0.247元/千瓦时。
2.太阳能光伏发电。继续执行上网分类电价,分别为:第Ⅰ类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为0.10元/千瓦时;第Ⅱ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中选择“全额上网”模式的为0.10 元/千瓦时,选择“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为0.25元/千瓦时。
3.地热发电。继续执行上网电价0.25元/千瓦时。
4.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继续执行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为280千瓦时,为0.65元/千瓦时,其余上网电量为0.25元/千瓦时。
本通知印发后投产的新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由省级电网负担的电价部分,通过销售电价予以疏导。
5.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并网电厂,自发自用电量按10元/千伏安·月向相应电网缴纳系统备用费,富余电量由电网企业继续按0.25元/千瓦时收购。
6.以上1—2项中的水电、光伏发电参与跨区跨省电力外送交易的,由电网企业组织拟定交易实施方案,明确交易电量和价格,经自治区电力和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7.鼓励区内有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或市场竞价方式购电,由发供用三方根据电网运行条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签订直供协议,自行确定交易电量、价格和交易方式。
8.以上各项中涉及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适当降低部分销售电价
(一)规范和理顺电价标准。原则上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制电价”。
1.基本电价。对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收取基本电价,标准为按安装的变压器容量每月每千伏安10元。
2.电度电价。按电表显示电度量收取。各电网各类电度电价为: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继续执行中部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0.49元/千瓦时,阿里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0.765元/千瓦时调整为0.49元/千瓦时,昌都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0.52元/千瓦时调整为0.49元/千瓦时。
农牧业生产用电价格:继续执行中部(阿里)电网农牧业生产用电价格0.20元/千瓦时,继续执行昌都电网农牧业生产用电价格0.14元/千瓦时。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继续执行中部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0.66元/千瓦时,并执行丰枯、峰谷分时电价,阿里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由1.61元/千瓦时调整为0.66元/千瓦时,即中部、阿里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在丰水期(每年5-10月)0.64元/千瓦时,在枯水期(每年1-4月和11-12月)0.675元/千瓦时。
非工业用户以及大工业中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范畴的用户用电价格,按所属电压等级为0.74元/千瓦时(220伏/380伏)、0.73元/千瓦时(10千伏)、0.72元/千瓦时(35千伏)、0.71元/千瓦时(110千伏)。
继续执行昌都电网工商业原3类电价和标准,即商业电价0.51元/千瓦时,工业电价0.59元/千瓦时,非工业电价0.63元/千瓦时。
趸售用电价格:继续执行中部(阿里)电网趸售用电价格0.35元/千瓦时(10千伏)、0.34元/千瓦时(35千伏),继续执行昌都电网趸售用电价格0.33元/千瓦时(10千伏)、0.32元/千瓦时(35千伏)。
(二)执行居民阶梯优惠电价
1.执行范围:中部、阿里、昌都电网与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确定供用电关系并登记在册的城乡居民住宅用电。
2.执行方式和价格标准:在丰水期(每年5-10月),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在300千瓦时以内(包含本数)的,执行所属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超过300千瓦时的电量,执行所属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基础上降低0.0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在枯水期(每年1-4月和11-12月),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在600千瓦时以内(包含本数)的,执行所属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超过600千瓦时的电量,执行所属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基础上降低0.0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
不具备相应计量条件的居民住宅用户,其用电量均按第一阶梯的价格标准执行。
3.优惠电价分担方式:由电网企业在输配环节自行消化。
(三)执行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
1.时段划分:平时段0:00-10:00,谷时段10:00-17:00,峰时段17:00-24:00。
2.执行范围:中部、阿里电网与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确定供用电关系并登记在册的工商业存量用户,具体范围同上述丰枯电价政策一致。
3.执行价格:平时段按照当季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标准执行,峰时段按当季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标准上调0.02元/千瓦时,谷时段按当季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标准下调0.04元/千瓦时。
(四)对“煤改电”用户执行优惠电价。继续执行对全区集中供暖的电锅炉用户,包括电锅炉、电窑炉、空气热泵、水源热泵等以电能为基础的工商业用户电度电价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并执行“两部制电价”。
(五)全区电网实现同网同价。为进一步疏导各网电价差异,“十四五”期间统筹研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和农牧业生产用电同网同价政策,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全区同网同价。
三、继续清理规范电网环节收费
(一)推行按需缴纳容量电费。鼓励两部制电力用户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或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进一步降低用能成本。由电网企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制定细化方案,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二)持续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加大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各类加价行为的力度,转供电主体应按自治区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
(三)趸售区域电价政策。各趸售县要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制定的电价政策,并严格按照所属电网的电价类别和标准向用户收取电费,不得擅自调整本地电价类别和提高价格标准。全区县级电网企业全面实现直管直供后,趸售区域电价严格按照所属用电类别销售电价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提高认识,切实把本次降价政策落实到位。电力建设基金由电网企业自收自支,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对电网和发电企业让出增值税降税空间后的降价减收部分,继续给予电网企业全额补助;对电网企业因本次新调整降价减收部分,原则上由电网企业自行消化,执行过程中自治区研究给予支持政策。电网企业要加快推进户表改造,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确保降价政策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二)抓好政策研究。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全区电力发展和电源点建设情况,坚持公平负担,有效调节电力需求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加强政策研究,逐步实现全区同网同价。
(三)加大整治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电力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转供电主体不执行降电价政策、截留降价红利、违规加价等行为,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电价政策,使广大电力用户及时知晓国家和自治区电价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政策文件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
2.各电网各类别销售电价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南网储能5月23日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回答“公司认为未来抽水蓄能是什么样的商业模式?”这一问题时指出:根据633号文,目前公司所属抽水蓄能电站执行两部制电价,包括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容量电价按40年经营期、资本金内部收益率6.5%核定;在电力现货市场尚未运行的地方,电
执行了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个体,如果调整负荷以适配分时时段,那么在整体用电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更低的用电成本。(来源:黄师傅说电)但有人可能节约了电费,有人也就可能被抬高电费。本质上,划分的峰谷时段与系统净负荷曲线有关,也就会与用户负荷曲线以及新能源出力曲线有关。有些执行分时
据越《工贸报》报道,近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5年第1251号决定,规定了利用固体废弃物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为2575.18越盾/千瓦时(不含增值税,约合0.7163元人民币/千瓦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明确规定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投资主体的上网消纳风电、光伏项目,不包括市场化并网项目和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此类项目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明确“531”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到,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简称136号文),要求“新能源项目上
5月20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531”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要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
5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指出:切实做好对自然人、非自然人、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分类管理,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就地开发利用。《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
“十五五”是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全球能源格局深刻调整的重要时期。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能源电力将持续处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的大趋势大环境中,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电力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促进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五大六小旗下“旗舰”上市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发电量数据,详情如下:》》》》》国家能源集团1、国电电力2025年1-3月,国电电力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1002.1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949.35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67%和5.72%;按照可比口径(剔除去年一季度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
导语2025年5月14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向电网放电上网电价问题的批复,明确新能源汽车向电网反向放电的电价标准为0.453元/度乘以系数(具体请点击本周《一周圈内事》了解)。这一政策不仅让“电动汽车变身移动充电宝”更进一步,也代表着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的再提速。随着车网互动商
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件”),将新能源电量全面推向市场,对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136号文件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不仅可以实现我国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而且可以推动能源转型,
3月29日,西藏已建最大光储发电项目—华能加娃一期光储电站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山南市曲松县,装机规模250兆瓦,配置50兆瓦/200兆瓦时储能系统,能在夜间连续4小时累计输出20万千瓦时电量,可有效提升当地电力供应能力。该项目投产后年均发电量约3.7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约11.15万吨,减少二氧化
1月13日,西藏自治区昌都市2024年市场化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磋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此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总容量90万千瓦。根据公示,标段1因现场递交标段1文件的企业不足3家,此标段不进入评审阶段;标段2、标段4中标企业均为东方电气,总规模为550MW;标段3:中标企业为华能集
2024年12月30日,西藏昌都市发改委就昌都市2024年市场化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磋商项目发布公告。此次竞配将择优确定项目投资主体,中选企业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根据公告,本次竞配共分为5个标段,总规模900MW,均为市场化并
12月6日,西藏省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清洁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并对政策进行解读。通知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一基地、两示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山南市清洁能源(水电、风电、光伏、抽蓄)项目管理工作,实现水电、风电、光伏三个千万千瓦的目标,结合
10月31日,由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中国电建昆明院——电建建筑公司联合体项目部承建的全球首个超高海拔、超低温度、极弱电网的构网型光储电站“西藏开投阿里地区改则县30兆瓦(配储能)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据了解,该项目的顺利完工和成功送电,标志着新能源技术在高原地区的重大突
8月31日,我国超高海拔高原山地光储电站——华能拉萨扎西岗光储电站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西藏拉萨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装机规模10万千瓦,配置80兆瓦时储能系统,由华能雅江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场址地形地貌起伏大,海拔4528米至4908米,场区最大坡度达到43度,是全球已建成海拔最高的10万千
从岗巴县发布官微获悉,9月10日,西藏岗巴县孔玛乡举行岗巴县50兆瓦并网光热+448兆瓦光伏多能互补一体化电站项目开工仪式。据悉,该项目总投资25.2亿元,项目选址于孔玛乡近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及1回220kV线路。在项目建设期间,能够实现劳务输出200余人,创收1000余万,租地1万亩,
近日,西藏阿里地区2024年清洁能源保供项目-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为中国能建、中广核、国家电投、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根据招标文件,本次参与竞配的新能源项目共250MW,分为6个标段,光伏50MW、风电100MW,光热100MW,参与竞配项目均为保障
2024年5月20日,西藏开投安多县土若125MW光伏+50MW光热一体化项目开工典礼隆重举行。此前报道,4月26日上午,那曲市安多县与西藏开投那曲河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就西藏开投安多县土若125MW光伏+50MW光热一体化项目完成签约,总投资约20亿元。
5月14日,西藏拉萨市2024年电力保供项目竞争性配置中选结果公布,按照此前指标确定竞配规模,光伏400MW(配置20%全容量、时长4小时构网型储能),风电300MW(配置20%全容量、时长4小时构网型储能),光热100MW。但根据实际中标结果,拉萨市在800MW配置指标之外,额外安排了800MW光伏指标,即拉萨当雄龙
5月13日,西藏阿里地区2024年清洁能源保供项目竞争性配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能建、中广核、国家电投、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入选。根据招标文件,本次参与竞配的新能源项目共250MW,分为6个标段,光伏50MW、风电100MW,光热100MW,参与竞配项目均为保障性并网项目,经营期及电价按自治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