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政策标准体系
1.建立配套文件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工业建筑应积极应用绿色节能技术措施。建立绿色建筑规划和建设、运行和改造、技术发展和激励措施等全寿命期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各方主体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2.完善技术标准体系。跟进省绿色建筑相关政策编制进展,及时更新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省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政策文件;贯彻落实《佛山市绿色建筑设计和审查指引》,编制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指引,加强绿色建筑施工督导检查,实现绿色建筑勘察设计、建设施工、验收管理全过程标准管控。积极跟进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筑后评估等技术标准以及农房建设绿色技术导则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的制修订,及时更新、执行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市绿色建筑计价依据体系建设,学习执行我省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办法,推广应用我省绿色建筑全寿命期技术标准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3.推动专项规划落地实施。2022年,根据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完成我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新型建造技术路线和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等内容。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提出符合详细规划科学体系和逻辑的绿色建筑技术指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等文件制定各区年度绿色建筑发展计划目标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分别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二)实施绿色建筑全流程管理。
4.强化立项用地阶段管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时,要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出具规划意见时,应在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附件中注明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建设单位应强化首要责任,在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技术以及节能减排等内容,将绿色建筑的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投资概预算,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进行委托设计、施工和监理,并在合同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别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5.压实建设全过程责任。各部门要督导建设单位在开展咨询、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购置以及相关招标活动时,应向相关单位明示建设工程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并组织实施。设计单位应按照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设计,编制绿色建筑设计说明或专篇;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机构应按照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施工图审查,在审查报告中应有按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提出的审查意见,涉及变更绿色建筑等级的,应重新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项目绿色建筑等级及主要技术措施;检测机构对检测中发现的不符合设计或技术标准要求的项目,应及时上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应当对绿色建筑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理;建设单位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开展竣工验收时,应认真查验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前向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辖下的质量监督机构提供填写完整的《佛山市绿色建筑设计审查与施工验收登记表》,内容应根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开展的绿色建筑专项评估情况填写。推进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验收结果和专项评估结果实时纳入信息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6.探索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售楼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并将住宅的绿色建筑等级、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引导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告知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工程质量保险,逐步完善工程质量保证和保修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佛山银保监分局配合)
7.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强化绿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对绿色建筑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主体责任,推动物业管理单位加强绿色建筑运行能耗、环境数据收集统计,保障绿色建筑运行满足管理制度完备、围护结构完好、设施设备和相关系统运行正常、节电节水和环境指标达标、排放和处置符合规定等要求。推广用能系统的智能管理,加强绿色建筑运行数据收集统计,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和能效测评制度,为科学、高效监管绿色建筑运行提供依据。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尤其是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建立能耗监控系统,并接入省、市能耗监测平台。对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执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对能耗水平进行评估和调适。我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严于省要求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分别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提高绿色建筑质量品质。
8.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含工业用地性质上的配套宿舍、配套办公楼以及无生产工艺的研发用房等)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按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二星级标准进行建设;超高层建筑按不低于三星级标准进行建设。支持三龙湾科技城、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和顺深产业城等重点区域内新建建筑按照不低于二星级标准进行建设。探索打造高等级的绿色建筑集聚区,促进绿色住区、社区、城区的建设,推动绿色建筑高等级、规模化发展。自本文件施行之日起,新通过施工图审查的上述范围内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应当本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因项目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满足要求,经项目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确认的,可调整相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三龙湾)管理委员会、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配合)
9.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落实国家、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明确组织管理、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好绿色建筑二星级、三星级标识推荐工作,做好一星级标识认定和授予工作。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宜进行预评价。以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为依托,按照省要求落实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管理。对绿色建筑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的,予以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10.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按照国家及省双碳工作要求,落实佛山市碳达峰行动中建筑碳排放控制任务,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开展区域能源评估与数据共享,研究建筑领域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目标引导和分解落实机制,探索制定建筑碳达峰配套政策,编制低碳建筑发展规划。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方面的健康性能,探索建成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根据岭南气候特点,逐步提高新建绿色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等部位的节能性能要求,根据佛山实际,制定和执行更高要求的绿色建筑技术标准,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11.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建立健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体制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合理编制改造计划,推广适宜亚热带气候的绿色建筑技术,提高既有建筑人居品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强化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责任。探索适应本地区的绿色化改造方式和技术,开展绿色化改造试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推进墙面、屋顶、照明等改造中积极采用绿色节能技术,鼓励老旧小区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改造,根据实际每年开展1个以上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试点。认真总结我市绿色化改造试点经验,吸取我省先进经验,在全市推广适宜岭南特色的绿色化改造技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配合)
(四)推进绿色建筑技术发展。
12.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落实《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佛山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5)》,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推动装配式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提高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行全装修,研究出台装配式装修技术标准,推动装配式装修发展。推进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建设,以用地供应环节作为重要抓手,将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备注在各地块的规划条件,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落实。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原则上应实施装配式建筑,在立项阶段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星级绿色建筑应积极采用装配化建造方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重点项目工作局配合)
13.应用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贯彻落实《佛山市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绿色建材产品应用。探索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模式,建立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应用全过程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打造绿色建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加强示范引领,逐步建立绿色建材发展长效机制,推动本地绿色建材企业绿色化发展。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中低层住宅、酒店、学校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鼓励有条件、屋顶面积适宜的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进一步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学校建筑中的应用。开展各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研究与后评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研究与技术指南。探索在高性能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各类示范项目中,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14.推动绿色建筑科技创新。推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构建市场导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体系,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科研攻关和项目研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先进制造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深度融合。依托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协同创新平台等相关创新平台,加强绿色建筑科技研发,促进先进成熟技术成果推广。发挥大型国有企业研发和应用能力,推进企业与科研机构强强联合,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的技术创新联合体,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组织相关单位积极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创新奖,以及部、省各类科学技术计划和科学技术奖项,推动绿色建筑新技术应用。传承和创新应用具有岭南特色的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推动农村绿色建筑技术的推广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15.积极落实激励措施。积极组织实施《条例》规定的资金支持、容积率奖励、税收优惠、公积金贷款优惠等激励措施。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要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丰富和优化绿色金融产品,提升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以及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完善绿色建筑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绿色建筑的信贷支持,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积极申报省级建筑领域节能专项资金,拓宽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重点支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技术与产品的研发、示范项目的建设与推广、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因采取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措施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星级绿色建筑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按规定比例上浮;对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参建企业依据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印发的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及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加分奖励;按照二、三星级标准建设或者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评审中可以优先推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工作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等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条例》施行为契机,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务实管用措施,全面落实《条例》和本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责任,指导本行业推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税务、金融工作、人民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银保监等部门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担当,全面落实《条例》和本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责任,指导本行业推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各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底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通报评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按年通报。各区应当对创建成效进行评价,及时总结进展情况,建立完善季度报表和年度总结报送工作机制,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填写《202年第季度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统计表》及每年1月10日前形成年度总结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目标责任不落实、实施进度落后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超额完成、提前完成目标的地区予以表扬奖励。
(三)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条例》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学习好、掌握好、运用好《条例》。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月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构建立体化的宣传体系,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大力推广先进地区、项目成功经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技术推广、信息咨询、会展等活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示范项目的宣传推广。依托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开展针对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街道和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宣传培训、技术推广和信息咨询,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全面创建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是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之初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适应了可再生能源起步阶段的技术特征和经济特性,在电网企业垄断特许经营的条件下,切实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交易成本,为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强制上网、全额收购”制度实践中始
2月13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6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2024年12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841294万元,其中:风力发电403529.5万元,太阳能发电422381.5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5383万元。全文见下: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
据CNBC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在最近的世界经济论坛上表示,“没有什么能够摧毁煤炭,无论是天气,还是炸弹。”(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作者:ESmallData)近年来美国的煤炭出口一直在稳步增长,以满足全球对化石燃料日益增长的需求,尽管美国国内消费量有所下降。除此之外,全球能源监测机构的数据显示,
记者11日从国家开发银行获悉,2024年,国开行发放能源贷款超5000亿元。据介绍,2024年,国开行立足职能定位,聚焦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等重点领域,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供了优质金融服务。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开行将加强前
记者11日从国家开发银行获悉,2024年,国开行发放能源贷款超5000亿元。据介绍,2024年,国开行立足职能定位,聚焦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等重点领域,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供了优质金融服务。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开行将加强前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关于山东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印发。报告指出,2024年,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成功获批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半岛南U1二期等项目建成投运,完成第二批977.5万千瓦陆上集中式风电竞配,石岛湾核电扩建一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8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消纳绿证录入及2025年1月数据收集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开展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消纳绿证录入及2025年1月数据收集通知各消纳责任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5日,广西北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文件提到2024年,广投北海电厂二期、中石化成品油储备基地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国能广投电厂二期、广西燃气LNG三期等项目加快建设。闸口福禄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白沙平田渔光互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500万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二十分之一,占全省电力新增装机的78%,同比增长68.5%,成为我省新增电源装机的绝对主力,年度新增装机与“十三五”五年新增装机持平。全年可再生能源完成投资额超过546亿元,同比增长59.2%。我省可再生能源强劲增
越南《越南快讯》1月1日报道,越南工贸部日前在落实第八电力规划实施计划及调整第八电力规划会议上表示,支持地方投资建设垃圾发电站,优先将湖面光伏发电项目列入规划。越工贸部电力和再生能源局官员表示,第八电力规划的垃圾发电规模仅为2200兆瓦,分配给各地的容量有限。目前越已运营的垃圾发电站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陕西省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500万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二十分之一,占全省电力新增装机的78%,同比增长68.5%,成为我省新增电源装机的绝对主力,年度新增装机与“十三五”五年新增装机持平。全年可再生能源完成投资额超过546亿元,同比增长59.2%。陕西省可再生能源强
1月22日,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攀枝花市关于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到2025年底,全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0%以上,新建厂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屋顶光伏覆盖
12月6日,安徽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应建尽建、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以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拓展建筑光伏应用场景为抓手,推进建筑光伏规模化应用,做强做大光伏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
今年10月,位于安徽合肥市的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屋顶迎来高光时刻,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正式投产运行,四栋GMP厂房屋顶满铺的赫里欧生产的深蓝色的智能发电建材光伏瓦配套金色的瓦脊线,灼灼生辉,完整无缝的铺装在园区4栋医疗用品的超净化GMP生产车间屋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
11月27日,上海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印发《杨浦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部署太阳能光伏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大分布式光伏应用,充分利用园区、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机构、公共建筑、交通设施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附属空闲场地,实施一
日前,宝鸡市首个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并网投用。该项目利用宝鸡高新区的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产业园生产厂房屋面,采用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该项目共有4座厂房,其中2座厂房屋面采用最新技术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模式建设,另外2座厂房屋顶采用支架上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近日,江苏一座设计独特的停车楼因其创新的建筑外立面设计引起广泛关注。这座建筑巧妙地将东方日升异质结伏曦光伏组件融入其外观设计之中,不仅为建筑增添了独特的科技感和现代美学,更通过光伏发电技术为建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能源支持。该项目的装机容量达857.28KW,预计将于2024年第四季度正式并网发
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发布关于《拟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的技术清单》的公示,光伏建筑一体化用大面积碲化镉发电玻璃、新型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光储直柔园区/社区微电网技术、分布式光伏接入配电网关键支撑技术及应用等列入清单。原文见下:关于《拟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
11月20日,深圳市住建局公布了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名单,共计26个项目上榜,总装机容量9929.34kWp。详情如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
11月11日-11月16日,固德威智慧能源大厦揭幕盛典暨全球合作伙伴峰会在苏州隆重举行。来自海内外共计千余名嘉宾、合作伙伴先后出席为期一周的论坛和活动,大家共聚2500年历史文化名城,共探能源变革时代大势。低碳建筑全新征程在固德威智慧能源大厦揭幕仪式中,苏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毛伟,苏州高新区党
日前,从桃都肥城传来一则喜讯,由赫里欧新能源(肥城)公司主导推进的青兰高速肥城南高速出入口迎宾墙BIPV项目,荣获2024年度BIPV项目卓越解决方案奖。这一殊荣的获得,犹如一石激浪,在业内外激起层层涟漪,引发广泛关注。事实上,这个项目的成功只是肥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的其中一个成功探索
10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的通知》,鼓励该市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并提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7日,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第一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告》,2025年1月高明区发改局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提交的2025年第一批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审核,同意对申请中的7项予以备案,合计装机
2月5日,广东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主题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这是广东连续第三年在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2024年,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迈上14万亿元新台阶,连续36年居全国首位,已形成基础雄厚、门类齐全、体系完整的现代化产业体系。2024年,广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
1月2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项目,重点支持回收体系建设和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家电、废旧汽车、退役动力电池、退役
1月20日,广东省珠海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设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全市范围内厂房、公共机构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适用本通知。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通知自施行之日起提交施工图审查的新建建筑项目均应执行。全文如下: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月17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清溪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第二期备案的复函。原文如下:关于同意清溪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第二期备案的复函清溪镇供电服务中心:报来《清溪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第二期备案资料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上述居民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清
1月17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纳入省级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库管理项目的公示,文件显示,共计89个项目纳入省级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库管理清单,光伏项目4个:1、高效稳定大面积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的产业化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2、高效稳定新型钙钛矿光伏研发与产业化项目3、基于高性价比薄膜电池
1月3日,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政府印发《罗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文件明确,按照“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结合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色农房建设、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等工作,同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绿色圩镇、绿色乡村分布式光伏建设行动计划。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2%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
1月2日,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方案》提出,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到2025年底,力争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到2030年底,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350万千瓦以上。同时,重点推进“光伏+园区”、“光伏+公共机构、公共设
12月25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四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的公告。公告指出,接网消纳困难区域涉及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云浮等10个地市共38个220kV变电站供电区。对比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
12月23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公布关于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度交易及年度绿电交易结果的通报,2025年度交易总成交电量3410.9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91.86厘/千瓦时。2025年度绿电交易1.参与主体。发电侧参与主体61家,用电侧参与主体29家。2.成交电量。2025年度绿电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40.59亿千瓦时,其中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