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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潍坊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文件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设国家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开发电池、电控、电机、电堆、双极板、膜电极等关键零部件,实现技术自主可控,建设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集成基地,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以风电、光伏、储能等装备为重点,布局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培育壮大“鲁氢经济带”,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推动燃料电池分布式电源和热电联供系统示范应用,培育“光伏+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制氢、加氢站建设、氢能装备制造、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突破,着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氢燃料电池生产基地和氢能示范城市。到2023年,力争我市氢能产业总产值突破10亿元。
原文如下:
关于《潍坊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调整我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根据《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潍坊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因情况紧急,请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田佰胜,8097817
联系邮箱:tianbaisheng@wf.shandong.cn
潍坊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潍坊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鲁环委〔2021〕3号)要求,加快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四个结构”调整的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突出新旧动能转换、空气质量改善、“碳达峰”要求多目标协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提升,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
(二)目标指标。到2023年,全市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效走在全省前列,新旧动能实现接续转换,产业布局更加合理,绿色转型发展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3年目标指标表
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
(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到2021年,完成寿光市联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10万吨地炼产能淘汰工作。2022年,完成潍坊振兴焦化有限公司55万吨产能炼焦装备整合淘汰工作。到2023年,继续实施“以煤定产”,根据省下达产量控制目标实施焦炭产量控制。到2022年,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最终按照省下达任务要求执行。到2022年,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全部整合退出。逾期未完成整合退出的水泥磨机,直接关停退出。到2022年,年产能120万条以下的全钢子午胎(工程轮胎、航空轮胎、宽断面无内胎等特种轮胎除外)、500万条以下的半钢子午胎(缺气保用轮胎、赛车胎高端产品、超低断面轮胎等特种轮胎除外)企业全部整合退出,淘汰不能实现密闭式自动投料的炼胶机及不能实现充氮工艺的子午胎行业硫化设备,最终按照省下达任务要求执行。(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边查边改、限期到位、依法依规的原则,“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
(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按照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完成上级实施产能总量控制的任务。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合成氨等行业产能控制或产能置换办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我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省相关工作部署,优化整合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实施重点管控,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将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纳入省级“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实现编制成果多部门共享和信息化应用,推动“三线一单”与环境质量、排污许可、监测执法等生态环境数据系统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其他部门业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按照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在我市组织能源、冶金、焦化、建材、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申报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2023年年底前,生态工业园区力争达到4家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市工信局牵头)加强燃煤机组、自备电站、锅炉、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运行管控,开展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陶瓷、铸造、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动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到2023年,完成部、省下达的高VOCs原辅材料替代示范项目任务,高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达到9%。(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提高化工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实施建材、化工、铸造、纺织印染、造纸包装等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提高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到2023年,化工园区(含化工重点监控点)内化工生产企业营业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75%。围绕炼化一体化、新材料、海洋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轮胎制造等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链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强化产业链优势,加快补齐补强短板,推动化工园区优化提升。(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组织对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布局情况进行摸底,制定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计划。已经明确退城的企业,按计划退出城市建成区;未明确退城的企业,分批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改造,实现“有组织排放稳定达标、无组织排放全流程收集处理、物料运输清洁化”,到2023年,对主城区空气质量影响明显降低。(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新兴产业壮大规模、增量崛起,构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大力推动以歌尔股份、共达电声为龙头的消费电子产业链和以华光光电、先进光电芯片研究院为龙头的光电产品产业链发展。加快构建智能制造发展生态,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动我市装备工业高质量发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到2023年,新培育2个以上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重点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行“链长制”,全面梳理制造业产业链,以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为主攻方向,建立“链长制”。开展强链建链补链保链专项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分析,绘制产业链图谱;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梳理短板弱项,实施一批稳链补链强链项目,提高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机制,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施“雁阵形”集群提升行动,加大对十强产业领域11个“雁阵形”集群和15家领军企业的支持力度。(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设国家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开发电池、电控、电机、电堆、双极板、膜电极等关键零部件,实现技术自主可控,建设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集成基地,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以风电、光伏、储能等装备为重点,布局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培育壮大“鲁氢经济带”,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推动燃料电池分布式电源和热电联供系统示范应用,培育“光伏+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制氢、加氢站建设、氢能装备制造、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突破,着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氢燃料电池生产基地和氢能示范城市。到2023年,力争我市氢能产业总产值突破10亿元。(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
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做大做强环保装备制造业,积极培育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环保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实现特色优势环保装备制造领域高端化发展。做新做优环境服务业,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环境治理综合托管服务等模式,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做精做专资源综合利用业,加强秸秆等综合利用,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构建协同高效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新格局。依法实施环保产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编制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组织申报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百强企业,打造潍城区、高密市、青州开发区等环保产业园。(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民生、重大项目能源需求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到2023年,全市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713万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力争达到275万吨标准煤以上;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压减任务,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2个百分点。(市发改委牵头)
(八)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到2023年,关停退出燃煤机组24万千瓦以上,其中,2021年关停退出19万千瓦以上。到2023年,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力争降至302克标准煤/千瓦时。(市发改委牵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由于客观原因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最晚延期至2022年采暖季之前完成淘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快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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