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27日,天津发改委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指出:充分挖掘屋顶资源潜力,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电网消纳和生态保护,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到202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60万千瓦。
分布式光伏: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促进光伏发电与城市建筑、基础设施等要素融合发展,鼓励新建建筑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光伏发电满足部分用能需求。支持利用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以及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设施,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居民在自有产权住宅屋顶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推进整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集中式光伏:按照“优先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结合土地、电网等资源条件,有效利用坑塘水面、农业设施,推进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复合型光伏项目建设;盘活荒山荒地、盐场、沿海滩涂等资源,开展盐光互补、水面光伏等项目建设,推动滨海新区“盐光互补”百万千瓦级基地建设。拓展“光伏+”综合应用领域,探索“光伏+制氢”、“光伏+晒盐”、“光伏+旅游”等综合应用模式。充分发挥风、光资源互补优势,鼓励已投产风电场建设风光互补光伏电站。
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
本规划依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是天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
(一)资源条件
天津地处华北平原北部,东临渤海、北依燕山,北南长189千米,西东宽117千米,陆界长1137千米,海岸线长153千米,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天津气候温和,地质稳定,自然灾害少发,电网建设较为完善,具备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基本条件。
1.风能资源
天津位于中纬度欧亚大陆东岸,是东亚季风盛行的地区,属温带季风气候,Ⅳ类风资源区,年均风速2~4米/秒。冬季受蒙古冷高压控制,盛行偏北风;夏季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影响,多偏南风。天津多年平均风速从沿海向北部山区递减,且沿海地区随高度增加风速增加较快。70米高度,海岸附近地区风速达到6.0~6.5米/秒,零星地区可达6.5~7.0米/秒。100米高度,海岸附近地区风速达到6.5~7.0米/秒。
2.太阳能资源
天津日照条件较为充足,年日照时数2500~2900小时,属太阳能资源丰富带,Ⅱ类光资源区。从天津多年平均太阳能总辐射量的空间分布可以看出,天津年太阳能总辐射量主要表现为由北向南逐渐递减的趋势,西部地区略小于东部地区。气象数据分析显示,天津地区年均太阳能总辐射量约5256兆焦/平方米,具备较好的光伏发电开发条件。
3.生物质能资源
天津农作物秸秆以玉米、小麦、水稻、棉花秸秆为主,另有少量高粱、大豆等作物秸秆,每年产出总量约250万吨,可利用量约220万吨。目前,天津生活垃圾日产量约1.5万吨,全年产量超过500万吨。
(二)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天津立足能源清洁低碳转型,重点加大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和地热能,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截至2020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达到282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227.8万千瓦。其中,风电84.5万千瓦,太阳能发电163.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3.4万千瓦,水电0.5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625万吨,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7.7%。
1.风电
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投产大神堂风电工程,沙井子风电一期、二期、三期工程,蓟运河口风电工程,大神堂风电场完善工程,大港马棚口风电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汉沽洒金坨风电工程,滨海新区捷地减河风电工程,滨海新区小王庄风电一期、二期工程,滨海新区南港海上风电工程等风电项目,总装机84.5万千瓦。
2.太阳能发电
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投产滨海新区黄港片区174兆瓦地面光伏、宁河区大月河村8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宁河区潘庄镇2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西青区精武镇20兆瓦农业大棚光伏等项目,总装机163.6万千瓦。
3.生物质发电
垃圾发电。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投产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青光垃圾综合处理厂、滨海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双口垃圾填埋气发电厂、蓟县垃圾发电厂、贯庄垃圾焚烧发电厂、宁河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垃圾发电项目,总装机29.6万千瓦。
秸秆发电。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投产秸秆发电厂1座,为宁河秸秆焚烧发电厂,装机3.8万千瓦。
4.水电
天津有小型水电站1座,为于桥水库水电站,装机0.5万千瓦,2020年发电量993万千瓦时。
5.地热能
截至2020年底,全市登记在册的地热开采井343眼,年开采量4372万立方米,供热面积约3422万平方米;浅层地热开发利用工程279个,供热面积约835万平方米。
二、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
(一)面临形势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应用规模不断扩大,成本持续降低,清洁替代作用日益显著。“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步入平价上网时代,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实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1.平价上网机制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指明新的方向
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可再生能源已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的条件。“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全面平价上网时代,传统能源在环保、技术、价格等多方面优势下降,伴随政策完善、技术更迭,可再生能源市场接纳程度越来越高,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2.清洁低碳转型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把发展清洁能源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愿景,这是我国在《巴黎协定》承诺的基础上,对碳排放达峰时间和长期碳中和问题设立的更高目标。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展的总基调已经确立,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3.消纳责任权重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新的保障
我国自2020年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按年度对省级行政区域下达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各省级行政区域、电网企业、各类市场主体协同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为推动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展机制提供了政策性保障。
(二)存在问题
1.自然资源禀赋不足。天津基本不具备大型水电发展条件;风能资源分布不均衡,适合开发区域主要分布在滨海新区沿海地带,内陆风资源开发经济性不高。
2.土地资源紧张。天津区域面积有限,相对于周边资源大省,不具备大规模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用地条件,可再生能源总体开发利用量较小。
3.资源匹配度低。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与电网资源、自然资源匹配度较低。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负荷较大、消纳条件较好但开发空间有限,远郊五区和滨海新区土地资源相对宽裕但负荷支撑不足、消纳条件较差,实际可开发量与技术可开发量存在差距。
三、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顺应能源转型发展大势,把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作为能源发展的主攻方向。结合我市资源禀赋、发展需要和地方特色,以技术进步和发展方式创新为依托,以体制机制完善和产业体系建设为支撑,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全方位、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加快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根据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规划、国土、环保、林业等方面政策要求,统筹可再生能源规划布局,科学确定开发规模和建设时序,确保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市场主导、政策推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公平竞争、优化配置、强化监管,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低成本、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打造规范有序、良性健康的发展环境。
因地制宜、多元开发。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科学确定可再生能源开发类型和模式,宜风则风、宜光则光。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支持多种形式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推动形成多元互补、平衡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格局。
创新驱动、技术引领。把创新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先进装备制造,鼓励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转化应用,以技术进步促产业升级,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投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超过8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30%左右,力争开发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2%左右;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超过1000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超过11%,力争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
四、重点任务
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加快本地可再生能源开发,打造滨海“盐光互补”、宁河“风光互补”等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积极争取外部绿电,增强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推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逐步形成风、光、水、地热、生物质等多元互补,源、网、荷、储平衡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格局。
(一)海陆并举推进风电开发
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促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
1.陆上风电
以滨海新区等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发陆上风资源,加快推进大苏庄、小王庄、东棘坨等一批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依托自有建设用地,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促进风电就近消纳利用。创新风电发展方式,结合储能设施建设,推进规模化风电开发;发挥风能资源分布广泛和应用灵活的特点,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风电消纳,促进风电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2.海上风电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结合海洋功能区划、沿岸经济建设及产业布局等,优先发展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少于10米的海域,加快推进远海9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突破政策瓶颈,推动防波堤等近海风电开发。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等融合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促进海上风电发展。
(二)集散并重加快光伏发电开发
充分挖掘屋顶资源潜力,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电网消纳和生态保护,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到202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60万千瓦。
1.分布式光伏
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促进光伏发电与城市建筑、基础设施等要素融合发展,鼓励新建建筑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光伏发电满足部分用能需求。支持利用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以及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设施,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居民在自有产权住宅屋顶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推进整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集中式光伏
按照“优先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结合土地、电网等资源条件,有效利用坑塘水面、农业设施,推进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复合型光伏项目建设;盘活荒山荒地、盐场、沿海滩涂等资源,开展盐光互补、水面光伏等项目建设,推动滨海新区“盐光互补”百万千瓦级基地建设。拓展“光伏+”综合应用领域,探索“光伏+制氢”、“光伏+晒盐”、“光伏+旅游”等综合应用模式。充分发挥风、光资源互补优势,鼓励已投产风电场建设风光互补光伏电站。
(三)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
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思路,积极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有序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生物液体燃料等多种形式利用。到2025年,全市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5万千瓦。
1.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
鼓励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满足周边居民、企业用热需求,严控只发电不供热项目。支持在宝坻、蓟州等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区,统筹燃料收、储、运,稳定市场供应。
2.垃圾焚烧发电
统筹垃圾焚烧发电布局,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先进污染处理技术应用和推广,不断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
3.其他利用形式
鼓励其他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利用。鼓励生物燃料乙醇等生物液体燃料应用;支持符合标准的生物天然气并入城镇燃气管网,促进生物天然气在工业蒸汽、热力以及居民炊事、采暖等领域应用;支持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造纸、酿酒、印染、皮革等企业结合有机废物、废水处理,配套建设沼气发电工程。
(四)科学有序开发地热能
加大地热能开发利用研究,鼓励整装勘查水热型地热资源。鼓励水热型地热能梯级利用,以供热为主,提高地热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浅层地热场地勘查工作,推动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及关键技术研究。到2025年,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力争达到8000万立方米,供热面积达到6000万平方米。
1.水热型地热能
开展未查明区域水热型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工作,增加地热资源储备,加强地下4000-6000米深度地热勘探与开采技术攻关,探寻深部热储。有序开发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坚持“以灌定采、采灌平衡”,统筹做好资源保护,推广梯级利用技术,提高利用效率。推动水热型地热能供热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集中统一开发。
2.浅层地热能
加快浅层地热能推广应用。按照“因地制宜,集约开发,加强监管,注重环保”的原则,鼓励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写字楼等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满足自身供热、制冷和热水需求。
(五)提高外调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
加快推动“外电入津”,扩大区域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规模。推进新建天津北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及天津南扩建工程加快实施,构建天津市“三通道两落点”特高压受电格局,拓宽新能源电力供给范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外受电通道能力,最大限度接收可再生能源电量;进一步深化省间能源电力合作,推进山西、内蒙等能源富集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入津,提高外受电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支持企业参与送端新能源基地项目建设,将更多优质新能源电力引入天津。
(六)增强电网接纳可再生能源的能力
加快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逐步完善主网架结构,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统筹高中压配电网协调发展,增强各级电网相互支撑能力,提升电网本质安全水平。积极应用自动化、智能化、现代信息通信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增强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能力。推动存量可再生能源接网消纳,加快宁河区、滨海新区等局部电网消纳受限区域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集中送出。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合理建设调峰电源,推动蓟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
(七)促进可再生能源多方式灵活消纳
发挥电网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关键平台作用,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和优先调度政策。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拓宽可再生能源消纳途径,基本实现零弃风、弃光。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制氢、制冷、供热等,支持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实现可再生能源就近转化利用。结合园区、工业企业用能需求,推广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局域网等新模式,促进可再生能源灵活消纳。加快可再生能源融入城市热网,扩大地热、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推动多种形式的绿色电力采暖,实现供热多能融合发展。
(八)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快完善交易规则,破除市场壁垒,形成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充分反映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与传统电源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鼓励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与电力消纳责任主体签订多年长期购售电协议,支持具备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参与可再生能源跨省(区)交易。结合现货市场建设,完善可再生能源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和分摊机制,促进区域电网调峰能力建设和资源共享。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规范交易流程,扩大交易规模。完善绿色电力证书机制,鼓励平价项目积极开展绿证交易,做好绿证交易与碳交易的衔接,进一步体现可再生能源的生态环境价值。
(九)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优化升级
发挥大型企业龙头带动作用,大力引进高端项目、技术、人才等战略资源,重点发展光伏、风电装备制造等新能源产业,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加强可再生能源监测、预测技术研发应用,提升清洁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加快高效太阳能超薄硅单晶片智慧工厂、3GW高效叠瓦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基地建设,形成行业优势产能,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强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强化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总承包、运维服务等系统集成的风能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加大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和示范应用,推动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打造可再生能源产业聚集区,不断壮大产业集群。
(十)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式
推动储能技术应用,推广“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储能设施,力争储能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推广智慧能源小镇技术,推动可再生能源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建设滨海能源互联网示范区。复制推广“零碳小屋”模式,建设生态城公屋展示中心零能耗建筑,鼓励工业企业、园区、房地产开发地块等引入“零碳小屋”理念,扩大示范效应。大力发展综合能源系统,加快可再生能源和常规能源智能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可再生能源区域微网建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供给。
五、保障措施
(一)做好规划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本规划与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的纵向衔接,确保目标制定科学合理,任务实施规范有序。加强本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规划的横向衔接,确保规划具备可操作性。建立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规划实施。各区依照本规划内容,制定所属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或将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做好统筹布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完善政策体系
加大融资、财税等方面支持力度,落实可再生能源税收减免等激励措施,完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实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绿色保险、绿色债券及信贷政策。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金融创新服务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企业等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相关产业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开发秩序
深化“放管服”改革,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营造公平开放、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投资开发秩序,研究制定加强可再生能源管理的有关措施,将储能和调峰能力与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挂钩,通过竞争性配置等方式,优化资源开发,防范随意圈占资源、圈而不建、无序扩张,保持项目开发的连续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项目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于批而不建、进度迟缓等项目及时清理,促进可再生能源有序健康发展。
(四)鼓励清洁利用,引导绿色消费
多措并举支持可再生能源消费,提高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公共机构绿色用能要求,加大对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企业、服务、活动等消费主体和消费行为的认证力度。倡导绿色能源消费理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新媒体等方式,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引导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电力,营造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良好氛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2月2日下午,由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2000Nm/h碱性电解水制氢宽幅调节分离纯化设备顺利发运,标志着石家庄安瑞科电解水制氢后处理相关产品正式走向市场。此次发货的2000Nm/h碱性电解水制氢纯化设备,由气液分离和脱氧干燥纯化两个撬块组成。该产品具有对氢
近期,东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了东北区域绿证核发涉及数据归集及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推进会议。东北能源监管局、吉林地方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区域各相关电力交易中心和增量配电网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关于绿证核发数据归集工作情况,着重
12月6日,国网天津经研院规划评审中心完成华北监管局委托“十五五”能源发展重大课题《新能源市场化发展新业态关键问题研究》研究,为科学引导新业态发展,支撑能源低碳转型提供参考。“十四五”以来,为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国家和地方层面出台数十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改革的相关部署,解决新型电力系统日渐紧迫的调节、消纳、保供问题,针对近年来涌现的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和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超前谋划,积极引导,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
12月5日,2024年中国光伏行业年度大会在四川宜宾召开。会议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陶冶副主任就能源发展提出相关建议。他表示,产业发展要与能源电力双向奔赴,希望电力企业要尽快学会从负荷当中找增量空间和利润空间。未来的产业转移和新能源布局要更加耦合,除了土地、电网之外
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文件明确,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4日,道达尔宣布与瑞士资产管理公司合众集团(PartnersGroup)签订协议,以15.7亿欧元的价格收购德国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商VSB集团。据了解,VSB总部位于德国,是欧洲领先的可再生能源平台之一,拥有超过18千兆瓦的风能、光伏和电池储能项目储备,以及超过475兆瓦的自营(IPP)项目
澳大利亚政府委托专家组完善国家电力市场来适应不断变化的能源系统,以保障就业、降低支出、支撑行业,并帮助澳大利亚在净零经济中充分发挥其潜力。该小组确认了三个优先事项,一是将规划设计与国家经济目标相匹配。目前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商(AEMO)每两年发布的《综合系统规划》是基于“最有可能”
12月4日,浙江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提前下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应优先足额补助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5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对于剩余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2022—2024年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按等比例方式拨付。原文
沙特电力采购公司(SPPC)发布了4.5GW可再生能源产能开发第6轮合格开发商名单。本轮光伏独立发电商(IPP)项目入围公司包括但不限于Masdar、JERANEXLimited、EDFRenouvelables、中国电力工程咨询集团和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晶科科技、国家电投黄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据了解,2024年9月SPPC启动了沙特阿拉
12月3日,山西省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二十五场新闻发布会。阳泉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坚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聚焦打造“三集群、两基地”,着力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一是聚力打造数字经济产
12月3日,四川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金川嘎斯都二期等光伏项目法人确认有关意见的函》,确认电建水电开发公司为巴拉水电站水光一体化光伏项目法人,公司正式取得该项目开发权。据悉,巴拉水电站项目配套39万千瓦光伏项目作为2024年阿坝州重点项目,是阿坝州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
12月9日,国家电投官微发布消息称,2024年12月9日上午,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通报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王绍民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的决定。上述任命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日前,广西崇左市公布各县区、乡镇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信息。评估信息显示:县(市、区)7个县(市、区)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全部为黄色乡镇24个乡镇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为红色38个乡镇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为黄色14个乡镇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绿色
11月26日,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山西新能源公司晋中市榆次区100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覆盖10个乡镇、241个自然村、2799个农户。该项目于2022年7月21日开工建设,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年发电量1.3亿千瓦时,可满足当地近15万户居民全年用电需求,有效缓解了该地区供电压力。项目投产
日前,山东巨野县公布最新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评估结果显示,截止到12月2日,巨野县220千伏三里庙变电站、220千伏章缝变电站、220千伏永丰站变电站、220千伏彭越变电站、220千伏新兴变电站(位于牡丹区)、220千伏公明变电站(位于郓城县)及其下属所有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变电站、10
12月2日,会泽县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中标公示,其中第一标段规模共545MW,包含鹦哥咀光伏发电项目、木格多光伏发电项目、大草房光伏发电项目、竹子等光伏发电项目、马路沟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标段85MW,包含轿子光伏发电项目和披嘎打厂箐光伏发电项目。从中标候选人来看,第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2日,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政府公示该县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市场化优选投资开发主体排名情况,总得分1-3名依次为文山州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福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期从12月2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下午17:30结束
日前,河北发改委公示2024年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拟下达试点情况,公式称经各市组织申报、电网公司对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对基本要件审核,现就分布式光伏项目符合申报要求且电网公司出具支持意见的开发区予以公示。考虑项目选址、接入和消纳条件及安全因素,分散式风电项目不再安排。本次
11月26日,中国能建龙江能建公司承建的云南保山腾冲市腾森牛棚6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施工现场举行。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利用云南腾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养牛场屋面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牛场场地分布于腾冲市辖区内的16个乡镇的124处场地。本期容量60MW,采用全部电量上
11月20日,大唐首钢京唐公司23.195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实现9个屋顶光伏、4个水面光伏电站的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利用首钢京唐钢铁公司屋顶及水池铺设光伏组件,每年可为首钢京唐公司提供电量3129.04万千瓦时,节约标煤0.95万吨,减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1月26日,建润股份发布公告称,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及专业力量,拓宽公司产业布局和战略视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润建能源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认购由华景节能与辰平新能源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的华景碳中和基金份额。据悉,华景碳中
11月25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10月发电装机及分类型总体情况和发电总体情况,总装机容量2768.9974万千瓦,发电量549012.444万千瓦时。其中,太阳能发电投产容量120490.51千瓦,退役总量5247千瓦,总装机容量6664838千瓦,发电量62514.3459万千瓦时。详情如下:
11月15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包含《天津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独立储能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工作方案》。其中《天津市绿电交易工
11月1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37号)。其中提到,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提升新能源占比,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11.7%,新能源发电量占全市用电量比重达到10%以上。原文如下: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
9月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针对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生物发酵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在石化化工、医药、船舶、电子等重点行
2024年8月6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前往国网天津宁河公司,召开分布式光伏并网专题座谈会,宁河区发改委、国网天津宁河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宁河区新能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等情况介绍。今年以来,12398投诉举报热线反映分布式光伏接入的问题已经超过去年的总和,消纳容量告急的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与中国德力西控股集团签署投资协议,标志着总投资100亿元的德力西10GWTOPCon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正式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据了解,宝坻区目前开展了以德力西光伏电池项目为链主企业的光伏产业链招商,已与十几家配套德力西光伏电池项目的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了洽谈,这也标志着德力西
一是明晰政策边界。积极与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等单位沟通对接,明确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的边界区分以及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政策适用范围,加强产业指导,严守审批底线。二是精简备案流程。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区域广、发电规模大、市场主体多的特点,创新推出“一家公司、一个项目、一次备案”模
天津市单体容量最大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助力企业实现节能降耗。近日,位于西青区的苏美达能源天津新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向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发出了“第一度绿色电能”。该项目由天津美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总投资1亿元,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利用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约
日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太阳能、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公开发布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推动750兆瓦集中式风电、大寺镇12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等重点项目建设。原文如下:各镇人民政府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6日,天津市发改委公布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清单,经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梳理,共包含39个光伏重点项目。项目详情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部门: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压舱石”关键作
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域管理与预警监测处发布《天津龙源南港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公示》,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内,项目用海包括海上光伏场区和升压站。海上光伏场区位于南港工业区东南部围而未填的大港池中部区域,西侧距离现状围堤坡脚约190米;升压站位于东南角大港池的西侧陆域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