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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双碳”战略目标下新能源的投资策略与逻辑选择

2021-11-10 11:21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作者:徐进 董达鹏关键词:双碳目标新能源发电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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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昭示了我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的坚定决心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兑现国际承诺的大国担当。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推动电力行业从高碳向低碳、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清洁能源为主转变,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立足新发展阶段,如何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巨大机遇,加快电力投资步伐,推动电力结构调整,提升清洁能源装机规模与效益,是行业和企业面临的一项重大而迫切的战略任务。笔者从七个方面阐述“双碳”战略目标下新能源的投资策略与逻辑选择,以期抛砖引玉。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ID:zgdlqygl 作者:徐进 董达鹏)

“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发展现状及成绩

“十三五”期间,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引下,以风电、太阳能等为代表的新型电力业务快速崛起,占电力总装机比重逐年提升,初步实现了由“补充能源”向“主流能源”的转变,呈现出以下四大主要特点:

一是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占总装机比重四分之一强。截至2020年底,我国新能源累计装机容量达5.64亿千瓦,其中风电2.81亿千瓦、光伏2.5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952万千瓦,占全国电力装机比重由2015年末的11.4%提高到2020年末的25.6%。与“十三五”规划目标值相比,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分别完成目标值的134%、241%和287%,均大幅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二是新能源电力消纳形势不断改善,平均利用率持续提升。2020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8596亿千瓦时,是2015年的3.8倍,占总发电量比重由2015年的4.0%提高到2020年的11.6%。2020年,全国弃风电量约166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7%,较2015年提高12.5个百分点;全国弃光电量52.6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8%,较2015年提高8.8个百分点。

三是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明显,部分领域处于全球领跑地位。“十三五”期间,我国新能源装备制造和研发实力进步显著,4~5兆瓦风机机型成为陆上风电的主流机型,国内首台10兆瓦海上风电机组也于去年7月成功并网发电,风电机组设备制造基本实现系列化、标准化;晶硅电池片转换效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单晶、多晶电池平均转换效率分别达到22.8%和19.4%;生物质直燃锅炉、垃圾焚烧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等主要设备初步实现国产化。

四是新能源度电成本持续下降,陆上项目具备平价能力。我国陆上风电、光伏度电成本逐年下降,已具备平价低价开发条件。2020年陆上风电平均度电成本约为0.38元/千瓦时,光伏平均度电成本降低至0.36元/千瓦时,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燃煤标杆基准电价水平。海上风电上网电价也加速退坡,自2014年首次明确0.85元/千瓦时的标杆电价起,2019年改为指导价,2020年指导价调整为0.75元/千瓦时,且自2022年起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双碳”目标下新能源发展前景展望

电力市场中不平衡资金发生的情况很多很复杂。综合目前国内外学者关于电力市场中不平衡资金的分类研究成果,根据上面对不平衡资金的定义,可以从不平衡资金发生的场景和机理两个角度对不平衡资金问题进行分类研究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也是迈向碳中和的重要窗口期,“双碳”战略为新能源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首先,“双碳”目标推动新能源爆发式增长。碳达峰、碳中和需要电力行业加速从化石电力向低碳电力转变,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按照“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发展目标,未来十年我国风电、光伏年均新增容量将不低于7500万千瓦,为推动新能源向主体能源转变打开了广阔空间。

第二,新基建筑牢新能源的增长极。一方面我国正加快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大力发展新基建、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为新能源就地利用消纳打开了方便之门;另一方面,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智慧电厂、智能电网、智慧工地、电力服务云平台等建设日新月异,“新基建”正赋能绿色电力生产与消费、加快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电力转型之路。

第三,数字化技术重塑新能源的生态圈。随着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的“三新”经济正迅速崛起,在技术进步、模式创新及政策扶持下,氢能、燃料电池、化学储能等新型能源以及以充电桩为代表的电力替代业务将迎来历史性突破,成为电力投资与建设又一片“新沃土”,还有汇集绿色、高效、智慧等于一体的综合智慧能源将成为能源投资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

第四,多层次电力市场建设利好新能源发展。“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全面建成国家、省、市等多层次电力交易中心,中长期期货、现货、容量及辅助服务等多维度电力市场有机运行,全国碳交易市场已于2021年7月正式启动,新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与交易范围的扩大,将极大促进新能源消纳与可持续发展。

第五,国际投资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虽然后疫情时代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重新抬头的倾向,但随着全球碳减排力度日益加大,一些新兴国家或地区对新能源需求不断上升,有利于我国企业发挥资金、设备、投资、承包等优势,开拓海外新能源市场。尤其是前不久习总书记在视频出席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这给新能源“走出去”提出了新课题和新要求。

“双碳”目标下新能源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有利必有弊,利害两相连。新能源在迎来大好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行业投资潜在过热、消纳能力不足、储能商业化应用滞后等五大风险挑战,需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并加以应对。

一是警惕行业投资过热和盲目扩张风险。目前各路军马纷纷加码或切入新能源赛道,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制定了雄心勃勃的的发展规划,呈现出“运动式”减碳、跑马圈地式抢占资源等状况。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7月仅光伏项目投资签约规模近200吉瓦,投资金额达6600亿元。要高度警惕和有效避免因行业过热、一哄而上带来的投资失序风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产能浪费和重复建设。

二是资源与环境约束难题有待加快破解。风电、光伏项目开发普遍存在占地面积较大,需要配套相应的土地、林地资源,对生态环境会带来不利影响。面对激增的风电、光伏发展目标与潜在需求,我国面临着巨大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缺口以及生态红线硬约束,这一现实矛盾如不解决,将极大制约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影响“双碳”目标的实现。

三是消纳问题仍需重点关注解决。“十四五”时期,我国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开发仍会集中在“三北”、西南地区,而这些地区经济水平欠发达、用电负荷较低,本地消纳能力有限,新能源电力过剩风险会随着装机攀升相应凸显。在高比例新能源并网目标下,新能源电力大范围消纳问题仍不容小觑,消纳形势依然充满严峻挑战。

四是规模化开发的经济性面临考验。受平价上网、建设成本、消纳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特别是今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普涨影响,光伏组件、主设备等价格呈上涨趋势,不少一体化项目投资经济性面临着较大压力,对项目投资收益的影响不容低估。

五是储能技术仍是新能源发展主要瓶颈。目前,除抽水蓄能之外,我国其他储能技术仍以示范应用为主,技术性能有待成熟、建设成本相对偏高、安全性还需提升,整体仍处于产业化初级阶段。“十四五”时期,如何加快储能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步伐,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对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并网,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双碳”目标下新能源投资方向与趋势

今年3月,我国首次提出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这对我国电力系统而言无疑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涉及源、网、荷、储等各个领域,也意味着新能源发电将逐渐成为电力电量供应主体,新能源投资将出现以下五大发展方向与趋势:

一体化规模化发展模式渐成主流方式。“双碳”目标大大加速新能源替代传统煤电进程,“十四五”时期我国煤电将走向减碳、减量“双减”发展之路,逐步由主体性电源转变为基础性电源,承担着保障能源安全和满足大基地调峰的职责。新能源在国家能源战略中的角色更加重要,一体化、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将成市场开发主流方式,对大基地资源争夺更加激烈。

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发展模式将大有作为。统筹考虑能源资源禀赋、建设条件、技术经济等因素,我国新能源发展将呈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态势。在风光资源、土地资源丰富的中西部、“三北”地区实施基地大规模集约化开发,在低风速资源丰富、消纳能力强的东中部地区实施分布式灵活就地开发,以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将风光资源源源不断地转化为绿化电能。

“新能源+储能”模式将加速推进。随着风电、光伏在整个电力系统中渗透率不断提高,新能源如何适配电网成为重中之重,而“新能源+储能”是未来最具可行性的解决方案。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均出台了新能源配建储能的相关政策,要求配置5%~20%、1~2小时的储能项目。伴随着新材料、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以及配套建设成本的不断下降,储能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有望全面提速,将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综合能源服务多元化发展模式会倍受青睐。综合能源服务最本质的特点是以电为核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能源技术和管理模式,为用户提供热电冷气多种能源供应和增值服务。随着更多颠覆性技术的出现,传统电力生产与消费方式将出现根本性改变,综合能源服务将进入快速成长期,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个性化能源需求,成为各电力企业打造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增长极。

新能源与氢能呈一体化融合发展模式前景广阔。近年来,得益于制氢成本的大幅下降和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快速进步,氢能产业正逐步迎来“风口期”。“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大力发展制氢技术、氢储运技术,通过产业配套落地,推进利用风电、太阳能制氢,实现“制氢”与“绿电”充分结合,打造新能源发电、储能技术、燃料电池和氢能产业一体化经济发展模式,推动新能源与氢能融合发展。

“双碳”目标下新能源投资策略与逻辑

与“十三五”时期相比,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十四五”期间新能源投资将更加突出规模化与多能互补协同发展,需要制定更加科学、清晰的投资策略与实现路径。

突出规模化发展,大力开发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在风光资源、土地资源丰富的西部北部地区,以特高压外送工程为依托,前瞻性规划布局大基地项目,加快推进百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建设;在水电资源丰富的云贵川等地区,充分发挥水电资源的调峰作用,积极开发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实现打捆开发外送;服务海洋强国战略,在沿海省份,谋求开发近海海上风电,探索开发深远海海上风电,实现海洋资源的清洁高效安全利用;在资源条件较好、互补特性较优、市场需求较大的电网送电端,有效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坚持集中与分散并举,紧抓常规风光项目开发。持续深耕经济发达、网架结构坚强、靠近负荷中心的中东部和南部低风速区域,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局部集中开发;积极响应“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充分利用乡村大量零散未利用土地,就地灵活开发分散式风电;在中东部电价高、不限电区域积极开发“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复合式光伏;整合利用丰富的屋顶资源,整县制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挥分布式光伏在保障电力供应中的补充作用。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开发生物质发电项目。按照“区域规模化、产业专业化”思路,在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负荷需求有保障的东北、华北地区,科学布局开发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满足北方清洁供暖需求,助力当地农民增产增收;在做好环保、选址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在大中城市及人口密集、具备条件的县城,依托当地热负荷,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开发建设。

加快能源新业态培育,加大战略性资源储备。抓住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有利契机,大力推进储能技术应用,加快发展“新能源+储能”业务模式,推进储能项目落地和产业突破;以用户需求侧为导向,在旅游集中服务区、大型商业区、产业园区、集群楼宇积极投资建设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主动对接地方规划,深入探索绿色氢能开发利用方案,有序发展新能源制氢业务,推进新能源和绿氢一体化融合发展。

坚持全球化视野,稳步推进海外项目开发建设。随着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努力及能源低碳化越发成为共识,越来越多的国家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全球对清洁能源的投资将不断增长。要以“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和新兴国家为重点,同时关注欧洲、北美、日韩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大力开拓海外新能源市场,加强国际能源合作,为全球能源转型贡献更多“中国方案”。

“双碳”目标下新能源主要投资模式

一是直接投资模式。该模式是一种以特定项目为对象、出资新建新能源项目的长期投资行为。主要优势是项目的融资、招标、采购与建设管理都由投资主体主导,对项目具有较强控制力。直接投资模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全资模式,利用既有的人力优势、市场优势、品牌优势和资金优势,抢占风光资源自主开发,对项目具有100%控制权;二是合资模式,与当地优势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组建合资公司,发挥互补优势合作开发,合资各方根据项目收益进行分红。

二是EPC+融资模式。即工程总承包加投融资,是应业主及市场需求而派生出的一种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模式。按照承包商是否持有股权,又分为EPC+F和EPC+F+参股两种模式。两者都需要担负项目融资的义务,区别在于EPC承包商是否需要适当的投资参股,主要适合于电建类企业。该模式的优点是整合了项目融资与承包环节,在帮助业主解决资金来源的同时,充分发挥工程承包企业在融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环节竞争优势;缺点是承包商很难帮助业主解决征地拆迁或土地款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且往往会要求业主提供回购担保。

三是预收购模式。该模式是指在市场上锁定一批未建成的新能源项目,通过签订预收购协议开展定制化收购,待项目投产后完成收购程序。主要特点是投资主体承诺建成后予以收购,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EPC总包方解决;项目公司股权、收费权等需事先质押给EPC总包方,增信方式为项目业主、EPC总包方、收购方签订三方投资合作协议;建设质量与标准、收购价等内容原则上在三方协议中事先商定。

四是存量资产并购模式。该模式是指发挥资本运作优势,对市场上已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或企业实施收购的行为,包括兼并、收购和合并重组3种方式。该模式一般适合于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的国有大型企业。为取得良好的并购效果,关键在于选择优质标的资产,应重点瞄准资源条件较好、前期手续较为完备、设备质量无明显缺陷的风光电项目,在尽调阶段充分辨识潜在风险,以降低收购失败的风险。

五是融资租赁模式。该模式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主要特点是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各方需求,控制项目风险。对项目业主而言解决了项目融资难问题,对融资公司而言则能够拓宽业务范围。

“双碳”目标下新能源投资需把握好六大关系

在“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大背景下,总结好过去的经验教训,谋划好未来发展路径,实现新能源投资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六大关系:

一要把握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紧盯各地方政府政策,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拓展前期工作深度,坚决排除颠覆性因素影响,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更要保持战略定力,长远布局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因地制宜推进基地项目开发建设,形成滚动发展格局。

二要把握好速度与质量的关系。既要保持新能源投资一定的增长速度,加大资源获取力度,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节奏,尽快转化为规模业绩;更要追求项目投资的质量,秉承“价值投资、全生命周期投资、理性投资、高质量投资”原则,严选优质投资标的,提高项目投资质量。

三要把握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规模成就企业的发展,效益决定企业的生命。既要考虑相应的投资规模,没有合理的投资开发规模,很难产生理想的效益;更要注重项目的投资效益,坚决做到规模化目标的实现不以牺牲效益为代价,进而推动新能源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四要把握好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既要严控投资建设成本,深入开展设计优化,加大集中采购力度,严格费用支出,全方位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更要着力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提高发电效率,做好增收节支,挖掘内部潜力,降低运维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五要把握好开发与消纳的关系。既要从整体上做好新能源的规划论证,优化投资区域布局,加强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市场开发整体能力;更要充分考虑项目所处区域的新能源电力消纳利用水平,优化电网网架结构,落实送出和消纳条件,避免陷入弃风弃光的尴尬境地。

六要把握好国内与国际的关系。既要着眼于国内市场,参与国内新能源市场竞争,实现新能源投资开发迈上新台阶;更要面向国际市场,特别是已制定了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的国家和地区,广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带动国内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在更大范围“走出去”。

原标题:“双碳”战略目标下新能源的投资策略与逻辑选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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