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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南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调峰服务费用由火电、风电、集中式光伏等发电企业共同承担

2021-10-25 14:11来源:华北能监局关键词: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国家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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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督局发布关于印发《河北南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提出: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电采暖以及其他电力柔性负荷资源等第三方独立主体可按照经营主体独立参与市场;也可通过聚合的方式,由聚合商代理参与市场,聚合商代理的资源应按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电采暖等对资源进行分类,各类型资源分别独立参与市场;虚拟电厂可作为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市场。

调峰服务费用由火电、风电、集中式光伏(扶贫光伏场站/单元除外)等发电企业共同承担。

河北南网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2019年底启动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探索与完善相关市场机制,华北能源监管局修订了《河北南网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于10月15日经2021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已印发。

《河北南网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共九章,八十条,包括总则、市场成员、报价与出清、市场组织流程、执行与考核、费用结算返还与分摊、市场监管与干预、信息发布、附则,对调峰容量市场申报、市场出清、市场监管信息发布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与之前的规则相比,本次修订后一是把原有的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和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进行了合并,一个规则适应所有的市场主体;二是第三方主体结算时段由原来的1小时变为15分钟,允许第三方报价,富余能力可以参加华北省间调峰市场;三是对市场费用公示、结算流程环节做了优化。

详情如下:

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北南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河北南网各主要发电企业,相关市场主体: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开展华北、华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工作的复函》(国能函监管〔2018〕104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河北南网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确保河北南网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化的有序开展,自2019年12月份起,我局组织开展了河北南网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间,市场运行情况良好,已具备开展正式运行条件。我局根据市场运行情况修订了《河北南网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在征求各方意见并加以完善后,经华北能源监管局2021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按照《规则》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市场出清结果,杜绝因电网异常、民生供热保障等特殊情况以外的市场干预行为。

二、市场运营机构应不断完善技术支持系统,加强市场运行期间的信息批露工作,按周向市场主体发布气象信息、负荷预测、市场出清结果等与市场运行相关的公开信息,后续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逐步缩短信息批露周期。

三、电力调度机构应加强电网调峰供需形势分析,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对调峰资源严重供不应求的情况要编制市场应急处置预案并报我局备案,要提前明确有效的干预手段确保调峰市场有序运作。

四、各有关市场主体应积极参与河北南网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报价策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良好运作。

各单位应按要求做好市场运行期间的相关工作,在《规则》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河北南网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doc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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