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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规模541.015MW!上海市2021年整街道(镇、乡)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公布

2021-10-18 13:46来源:上海市发改委关键词: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分布式上海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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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上海市发改委公布2021年上海市整街道(镇、乡)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2021年度纳入上海市试点名单街道(镇、乡)共计21个,总装机容量541.015MW。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整街道(镇、乡)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

沪发改能源〔2021〕210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根据《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129号)等文件,现将2021年本市整街道(镇、乡)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有序开展建设。2021年度纳入本市试点名单街道(镇、乡)共计21个(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纳入国家试点名单街道(镇、乡)17个。各区(管委会)要积极有序组织试点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2023年底前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达到129号文要求的,列为本市屋顶分布式开发示范街道(镇、乡)。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支持,加强对相关领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协调推动。

二、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各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工作要求,规范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各区(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制定示范合同文本等方式,切实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对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之机,以各种名目损害农民利益的,要严肃查处。

三、强化项目信息监测。各区(管委会)按照《关于开展本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199号)要求,按月报送试点开发建设进度,按季度报送试点街道(镇、乡)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报告,第一次报告于2021年10月底前报送我委。我委将于每年一季度对上年度通报试点开发进度、模式创新等情况。

四、做好接网消纳保障。市电力公司要在各区(管委会)电网承载能力分析基础上,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做好上海电网规划与试点建设方案的衔接。各供电公司要加强试点街道(镇、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提供优质接网服务。

各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整街道(镇、乡)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我委反映。我委将加强对各地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和本市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宋星林、曹哲电话:23119484、23112992

附件:2021年本市整街道(镇、乡)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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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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