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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牵手华能江苏 发力光伏项目及储能项目开发合作

2021-09-28 11:29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林洋能源华能光伏企业合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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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林洋能源最新公告披露,与华能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江苏)在南京以书面方式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合作主要内容包括存量光伏发电项目收购、增量光伏项目开发合作、储能项目开发等。

在存量光伏发电项目收购方面,林洋能源持有的600MW光伏电站资产,电站资产分属相对应的项目公司,经华能江苏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审计及评估、投资决策等程序后,如光伏项目符合要求,将同意收购相关项目公司90%股权,确保2021年底完成项目移交容量不少于267.23MW。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林洋能源承担目标项目的运维工作并保证项目发电量,具体以运维合同约定为准。

增量光伏项目开发合作,双方一致同意成立合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华能江苏占股90%、林洋能源占股10%,双方均以货币按股比同步出资。双方一致同意以合资公司或合资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名义在华能江苏重点布局地区按技术经济标准开发大型光伏电站,具体由林洋能源方负责开发项目,华能江苏以及合资公司做好配合,由合资公司投资建设。2021至2023年,华能江苏将在江苏省(包含但不限于泗洪与启东整县开发的光伏电站)、安徽省等地累积开发不少于20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在依法合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林洋能源或其关联公司负责EPC建设。对合资公司所投资项目,华能江苏同意在依法合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由林洋能源负责所投资项目的运维工作。

储能项目开发合作,双方同意在启东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华能江苏出资90%,林洋能源出资10%,双方均以货币按股比同步出资;通过合资公司在启东建设80兆瓦/160兆瓦时的储能共享电站(下称“启东储能共享电站”),林洋能源负责电站的相关前期手续办理,双方力争2021年内开工,2022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运行。在依法合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林洋能源或其关联公司负责所投资项目的EPC和运维工作。

华能江苏为中国华能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华能总资产12,597.40亿元,净资产3,741.43亿元,2021年1-6月营业总收入1,767.78亿元,净利润111.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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