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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集团:子公司与湖北绿动就新能源领域达成战略合作

2021-05-27 09:12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中利集团国家电投光伏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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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中利集团发布公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腾晖光伏”)与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湖北绿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充分发挥彼此在品牌、资金、资源、技术、产品等方面的优势,秉承共同参与开拓国内新能源市场的宗旨,开展全方位的合作,积极探索符合双方产业发展和利益的创新合作开发模式,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双方在新能源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协议内容如下:

1、双方充分发挥彼此在品牌、资金、资源、技术、产品等方面的优势,秉承共同参与开拓国内新能源市场的宗旨,开展全方位的合作,积极探索符合双方产业发展和利益的创新合作开发模式,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双方在新能源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2、甲、乙双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项目的合作开发,根据项目开发需要,由乙方成立项目公司或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新能源项目的具体实施。甲方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建成后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由甲方控股经营。

3、同等条件下,乙方的项目资源优先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力争每年为甲方促成300MW新能源项目落地。对于具体项目的合作模式、要求与规定,以及合作的利益分配原则,在本协议相关条款的基础上,由双方就单个项目签订合作协议另行规定,并按照具体合作协议约定执行。

4、乙方负责前期合规性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建设指标、土地租赁协议,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水土保持批复及验收、电力接入审查意见、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意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网协议、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发电业务许可证、消防验收等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以及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人民武装部、水利与湖泊局、文物管理单位等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支持意见函的办理,确保项目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双方共同促成项目的建设并网。

5、乙方在项目前期开发阶段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大基地规划方案、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及可行性评估等服务支持。

6、双方未就具体项目签订合作协议前,甲方不承担项目开发的任何费用。项目开发及前期手续办理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项目公司成立且正式合作协议签订后,乙方项目开发及前期手续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项目公司向乙方支付或双方另行协商处理方式。

7、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国家电投集团制度允许的同等条件下,甲方在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合作的光伏电站中优先采购使用乙方所生产的光伏组件等产品,优先选择乙方(或乙方关联单位)作为EPC单位。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电投集团相关标准。



( 来源: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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