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自治区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8.0%,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6.5%;激励性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19.7%,激励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18.2%。
以后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消纳责任权重目标进行调整。大力发展新能源,进一步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到202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力争达到25%以上,推动自治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能电力字〔2021〕52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相关市场主体: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做好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落实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1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能源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聚焦“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高效约束机制,推动自治区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自治区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8.0%,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6.5%;激励性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19.7%,激励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18.2%。
以后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消纳责任权重目标进行调整。大力发展新能源,进一步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到202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力争达到25%以上,推动自治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消纳责任权重分配
(一)分配原则
1.自治区消纳责任权重按内蒙古电力公司经营区和国网蒙东电力公司经营区进行划分。
2.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含自备电厂)根据所在区域,分别归属对应经营区。
3.同一经营区内市场主体承担的消纳责任权重,原则上按照同等权重进行分配。
(二)分配方案
自治区能源局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消纳责任权重目标任务,按年度制定消纳责任权重分配方案。2020年,内蒙古电力公司经营区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17.7%,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16.2%;国网蒙东电力公司经营区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2.1%,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21.6%;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为最低消纳责任权重的1.1倍。
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方案如下:
1.电网企业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
2.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承担与其年供(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
3.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承担与其年电力市场购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
4.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
三、消纳责任权重履行
(一)主要履行方式
主要包括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量两种方式。
(二)补充履行方式
1.购买其他市场主体超额完成的消纳量,双方自主确定价格对消纳量进行交易或转让。
2.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
(三)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消纳量的分配
1.优先完成经营区内居民、农业、重要公共事业和公益性服务、非市场化用电量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
2.如果消纳量有剩余,按经营区内各市场主体(不含孤网自备电厂)的购电量或用电量,初期按无偿原则进行分配,后续根据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展,适时进行调整。
(四)消纳量计算
1.通过市场购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1)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分配到本经营区内各市场主体,按分配电量计入市场主体的消纳量。(2)电力市场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按交易结算电量计入市场主体的消纳量。
2.自发自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按电网企业计量的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量(或经有关能源主管部门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认可),全部计入自发自用市场主体的消纳量。
3.补充(替代)方式完成消纳量。从其他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购买的消纳量,或者购买绿证折算的消纳量,均计入购买方的消纳量。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售出或已转让的消纳量,以及出售绿证对应的消纳量,不再计入该市场主体的消纳量。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年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自治区能源局会同自治区工信厅,按年度组织制定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自治区工信厅)
(二)市场主体管理机制
1.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均应在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年正式开始前,在所属经营区电力交易机构完成账户注册或退出工作。电力交易机构于每年2月底前向自治区能源局报送本年度自治区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清单。(责任单位: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国网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2.自治区能源局于每年一季度向全社会公布本年度自治区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3.电网企业依据本消纳实施方案,组织各自经营区内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并编制经营区内“消纳责任权重实施细则”,报自治区能源局批准后实施。(责任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蒙东电力有限公司)
4.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负责完成各自的消纳责任权重,向所在经营区电力交易机构作出履行消纳责任权重的承诺;并按年度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计划”,提出完成消纳任务的初步安排,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所属经营区电力交易机构、自治区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责任单位: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
(三)组织履行消纳责任
1.自治区能源局会同电网企业,负责督促电力交易市场外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完成各自消纳责任权重。(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蒙东电力有限公司)
2.自治区工信厅会同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组织电力交易市场内各承担责任的市场主体,完成各自消纳责任权重。(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蒙东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国网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3.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区内可再生能源电力相关交易,指导市场主体优先完成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相对应的电力交易,并在中长期电力交易合同审核、电力交易信息公布等环节对市场主体给予提醒。(责任单位: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国网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4.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组织自治区内消纳量的交易或转让,并制定交易或转让细则。(责任单位: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国网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四)评估消纳完成情况
1.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承担其经营区内各相关市场主体的消纳量账户信息管理工作,包括设立、注销消纳量账户,核算各市场主体实际消纳、交易、转让及购买绿证等账户信息,监测统计各市场主体消纳量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国网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2.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报送所属经营区电力交易机构,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承诺。(责任单位: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国网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3.电力交易机构向自治区能源局、工信厅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季度报送各相关市场主体的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并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所属经营区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国网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4.电网企业于每年1月底前向自治区能源局、工信厅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送上一年度本经营区消纳责任权重组织工作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蒙东电力有限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
1.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有效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同心聚力推动自治区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2.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落实。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要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和交易等有关工作。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履行消纳责任。
(二)加强考核
1.自治区能源局会同自治区工信厅,对各市场主体年度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公示。
2.各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农业用电和专用计量的供暖电量免于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该部分电量对应的消纳量不能用于交易或转让。
3.因自然原因或重大事故,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显著减少或送出受限,报请国家能源局相应核减消纳责任权重,自治区能源局、工信厅根据核减后的消纳责任权重对各市场主体进行考核。
4.现阶段,若自治区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则对自治区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不再进行单独考核。
5.若自治区无法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自治区能源局会同自治区工信厅,负责督促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处罚,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予以联合惩戒。自治区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拒不履行年度消纳责任权重义务、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研究制定惩戒措施。
6.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要对本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自治区能源局会同自治区工信厅、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依法依规处罚。
(三)强化措施
1.自治区能源局会同自治区工信厅督促各市场主体,通过配套储能设施、可调节负荷、自备机组参与调峰、火电灵活性改造等措施,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负荷调节电量、自备机组调峰电量、储能项目在接受电网统一调度运行管理下所发电量、风电供暖项目所用电量,全部认定为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
2.自治区工信厅会同自治区能源局和有关企业,研究论证自备电厂参与调峰的具体办法。
3.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自愿完成高于规定考核指标的消纳量,超额完成消纳量的责任主体给予全区通报奖励。纳入能耗考核的企业,在完成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基础上,超额完成的消纳量折算的能源消费量,不计入能耗考核。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5年6月16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知》拟主要调整以下内容:一是优化峰谷时段划分。根据净负荷曲线变化,分季节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特别是除7、8月外,其余月份午间设置2个小时谷段。二是扩大峰谷电价浮动
国际绿色电力自愿消费倡议组织(RE100)于3月24日在官网发布最新问答文件,明确企业在采用中国绿证进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声明时,不再需要提供环境属性聚合证明和两年有效期证明,并于5月12日正式宣布全面认可中国绿证。这标志着我国绿证制度的逐步成熟和绿证国际影响力的显著提升。我国于2017年建立
2025年6月16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知》拟主要调整以下内容:一是优化峰谷时段划分。根据净负荷曲线变化,分季节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特别是除7、8月外,其余月份午间设置2个小时谷段。二是扩大峰谷电价浮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7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市场系列规则意见的通知。其中《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灵活开展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储能容量交易等其他交易。根据市
第一章nbsp;能源发展综述本章作者nbsp;邱丽静(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宏观经济形势01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伊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文件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完成自治区、伊犁州下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湖南省政府在官网发布了《湖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在交通运输、氢储能、氢冶炼、氢化工等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应用,市场机制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集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骨干企业10家左右,氢能关键材料部分领域产业规模全国领先,氢能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四川省首个全产业链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投运近日,四川省首个全产业链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成都方鑫冷轧薄板有限公司5MW/1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正式并网运行。项目总规模5MW/10MWh,采用
6月9日,由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编制的云南省首部大用户涉网运行地方标准《云南电解铝用户涉网运行技术规范》(DB53/T1414-2025)正式发布。近年来,云南省内大工业负荷快速增长,成为云南可再生能源消纳的主力军,特别是电解铝用户,年用电量已占云南全省总量的30%,成为省内最具影响力的大用户。随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0日,辽宁省朝阳县与辽宁合荷云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举行2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签约仪式。该项目将显著提升区域电网的灵活性与稳定性,为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消纳提供强力支撑,为朝阳县清洁能源产业升级注入澎湃动能,并为区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240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出,加强“风光水储”基地规划建设。推进澜沧江、金沙江等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建设,打造李仙江、普度河等中小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推进曲靖、红河等火电支撑区域“风光火储一体化”基地建设,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025年6月16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知》拟主要调整以下内容:一是优化峰谷时段划分。根据净负荷曲线变化,分季节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特别是除7、8月外,其余月份午间设置2个小时谷段。二是扩大峰谷电价浮动
在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和智慧能源amp;储能及电池技术与装备(上海)大会(简称“SNEC光伏大会”)上,华为董事、华为数字能源总裁侯金龙发表了“铸就高质量,激发AI潜能,开启全面构网新时代”的主题演讲,系统阐述了华为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和技术创新。随着全球能源转型加速,新能源产
6月16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聚焦吸引民间投资领域。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方面的建设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具有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
6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河北省政府、国家电网公司共同签署《蒙西至京津冀直流输电工程长期合作协议》,就蒙西至京津冀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及运营相关事宜达成共识,为项目尽快取得核准批复创造了有利条件。该工程是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三交九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首批沙戈荒大型风
景春梅金爱伟谢笑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近两年来,我国光伏制造业阶段性供需失衡,“量增价减”问题加剧,出现“内卷式”竞争。光伏制造业是我国培育的重要新质生产力,长期看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在推动光伏制造业重回
5月31日,天富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第八师电网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5〕140号。根据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
6月3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5年4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5年4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注: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
ABB加速器中国周推动创新协作,AI驱动全栈方案破局,多领域助力低碳转型典范ABB开放许可管形母线专利,主导管形母线团标的制定和实施,推动技术的开放与共享,满足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对更绿色产品的需求ABB作为电气问题解决专家,提供从发电端到用电端的创新技术和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应对未来能源领域的
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逐步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能源电力行业的重要议题。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引绿+赋数+提效+汇碳”为路径推动配电网转型升级;江苏实现基于基准站聚合感知的分布式光伏可观可测;福建莆田湄洲岛奔向“零碳”智慧生活……全国首座“零碳岛”——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根据文件,本文所指的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
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
日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左旗发改和工信局发布《关于开展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2025年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申报工作的公告》,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总容量不超过25兆瓦。详情如下:为推动新巴尔虎左旗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
6月10日,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包头2025年5月份全市电力运行情况。截至2025年5月底,全市并网装机容量2083.01万千瓦,较上期新增9.7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9.77万千瓦)。火电装机1106.97万千瓦(占全市装机容量的53.14%),火电中的公用电厂及自备电厂装机分别为691万千瓦和412.37万千瓦,可再生
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项目申报要求:1.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严禁多个项目集中布设在同一片区域或以“打包分
5月28日,呼伦贝尔市发布《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作方案》。方案指出,按照“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布局原则,结合地方电力消纳情况,在用电负荷内部或周边规划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减少电力输送距离,降低电力输送损失,实现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清洁高效
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印发《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在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已基本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的基础上,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扶贫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现货市场运行后推动全部新能源电量参与现货市场中
2025年5月中旬,蒙西电网送北京、天津绿电交易开始正式组织实施,这是华北区域内跨内蒙古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两个经营区的发、用主体首次绿电直接交易,内蒙古风力和光伏发电实现了跨越1000公里直接送至京、津电力用户,标志着华北区域的不同电网运营区之间绿电交易体系全面打通,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
5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就《内蒙古自治区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适用于国家明确规定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投资主体的上网消纳风电、光伏项目,不包括市场化并网项目和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此类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价格通过市场
5月21日,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到2030年,打造“风光氢储”四位一体装备制造基地,风能产业产值达20亿元,光伏组件产能达30GW,氢能装备产值达15亿元,储能产业产值达5亿元。到2035年,形成百
5月20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包头市积极探索工业城市碳达峰新模式一文。文章提到,立足丰富风光资源优势,加速推进晶硅光伏、风电等旗帜型产业集群和氢储能等战新产业高质量发展。过基地化整体开发与分散式开发并举的发展模式,重点规划打造四个500万千瓦级新能源发电基地。打造四条新能源南北通道,
5月20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2025年1-4月阿拉善电网新能源消纳条件和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计划实施分散式风电规模1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规模10万千瓦。单个分散式风电规模不应超过50兆瓦。单个分布式光伏方面,自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