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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劝业拟募资1.34亿元建设250MW光伏电站项目

2020-11-24 09:28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ST劝业光伏电站光伏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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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劝业”或“公司”)发布《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4亿元,用于建设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沙坡头区200MW光伏复合项目、东乡区詹圩镇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ST劝业表示,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实际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ST劝业表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建造,是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 具体行动,有利于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和效能,有利于为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调 整添砖加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将进一步增加, 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光伏电站运营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品牌价 值。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沙坡头区 200MW 光伏复合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投资新建200MW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金鑫园工业园区北侧、中井沟西侧,场址地理条件好、交通便利、太阳能资源丰富。本项目总工期为3个月,运营期为25年。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本公司控股的卫钢新能源负责实施。卫钢新能源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开新能源与宁钢集团合资设立,国开新能源持股比例为 51.00%、宁钢集团持股比例为 49.00%。

根据《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由国开新能源行使 100%表决权,宁钢集团放弃在股东会的表决权”。章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本章程约定进行利润分配或再投资。宁钢集团不参与利润分配,国开新能源按 100%比例享受公司利润分配。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因此,本公司对卫钢新能源拥有 100%表决权和利润分配权,本项目的收益全部由本公司享有。

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77,279.1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6,926.34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52.84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4、项目经济评价 经测算,所得税后项目的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6.80%。 

5、项目土地、立项备案、环评等报批情况

360截图20201124092654904.jpg

(二)东乡区詹圩镇 50MWp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詹圩镇九龙水库投资新建5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为渔光互补项目,在九龙水库库区打桩架设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在保留渔业养殖生产的同时,利用太阳能发电。本项目总工期为6个月,运营期为25年。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乡新能源负责实施。

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20,674.8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0,474.72万元,建设期利息200.1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4、项目经济评价 经测算,所得税后项目的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7.09%。 

5、项目土地、立项备案、环评等报批情况

360截图20201124092746712.jpg

注:本次东乡区詹圩镇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系在一期项目30MW基础上的二 期建设,一期建设已取得《关于东乡区詹圩镇3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用地意见》(“东 土资预[2019]33号”)用地预审意见,本项目与一期项目共用升压站和管理区用房,不涉及 新增建设用地。

( 来源: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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