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消纳保障机制,以点带面
在5.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标志着消纳保障机制开启可再生能源生产与消费走向新时代。
一“配额制“与“消纳保障机制“
因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文件公布后,“配额制“被安放在其头上,其实并不太合适,所以在此很有必要在这里特别讲解下“配额制“与“消纳保障机制“的区别。
因为文件的出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来解决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问题,虽然将“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分配到各省市,但和“配额制“的概念并不是非常契合,因为这个指标是个比值,既然是个比值,那必须有基数,这个基数是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完成,特别是省级电网企业对本地区每年度的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进行专题研究,这个基数是个变量,第年度最终新建电源项目将依据这个基数变化而变化,相对于之前计划经济下直接给资源配置的“配额制“,因此,“消纳保障机制“是市场化经济进程中的产物,“配额制“是计划化经济进程的产物,二者是有区别的,《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文件透露出的是:“消纳保障机制“是将取代“配额制“的。
抛砖引玉(以个人财产继承分配为案例解释二者区别):某人有2个儿子,即将去世,拟将个人财产按一定规则分配给自己的儿子。财产分配方案如下。
配额制:不管我何时去世,财产分配额度为1000万,大儿子继承300万,小儿子继承700万;
权重制:财产额度按去世那年个人资产确定(假设去世那年刚好个人资产同样为1000万),大儿子继承30%,小儿子继承70%。
结果一样,但前者分配到财产是固定的,后者则要根据当年个人资产情况分析分配财产。
那么,从过去计划经济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规则转向市场化“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这一转变,即使结果一样,但因这一转变将激发过程中更大、全面地及更有效应的“鲶鱼效应“。消纳保障机制将激活以下市场:
A.本省级区域电力交易市场
B.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市场;
C.分布式发电交易市场;
D.”绿证“交易市场;
E.碳交易市场。
综合来看,除了“碳交易市场“外,其它4个细分市场最终都要在“电力交易市场“实现价值体现,因此“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是否是“一出好戏“,取决于“电力交易市场“的激活程度。
二市场激活的逻辑
“消纳保障机制“中明确了“权重“(目标)与“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执行机构),将由原来的被动接收‘配额指标“到现在要多方协同主动承担的“责任权重指标“进行了角色转换,将极大激活市场积极性与参与度。
原文引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
一、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简称“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简称“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满足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满足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包括除水电以外的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规定应达到的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简称“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按超过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一定幅度确定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
四、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承担消纳责任的第一类市场主体为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第二类市场主体为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第一类市场主体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量,第二类市场主体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量。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农业用电和专用计量的供暖电量免于消纳责任权重考核。
七、消纳量核算方式。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要方式完成消纳量,同时可通过以下补充(替代)方式完成消纳量。
(一)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简称“超额消纳量”),双方自主确定转让(或交易)价格。
(二)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
八、消纳量监测核算和交易。各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消纳量账户设立、消纳量核算及转让(或交易)、消纳量监测统计工作。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和电力交易机构核算的消纳量统计结果,按年度发布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完成情况。各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消纳量转让(或交易)原则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消纳量转让(或交易)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下进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企业及各电力交易中心联合建立消纳量监测核算技术体系并实现信息共享。
《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819号)
六、继续降低用能用地成本
(二十)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运用降低增值税税率和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产生的降价空间,以及通过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年限政策和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措施降电价,使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二十一)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放开所有经营性行业发用电计划,鼓励售电公司代理中小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清洁能源参与交易。
(二十二)降低企业用地综合成本。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供应管理政策,加快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政策落地,支持各地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供应标准厂房用地。
从“消纳保障机制“政策中,在保障消纳过程中,参与者有三方:政府相关部门与省级电网企业、售电企业及电力用户,前者为服务管理政府机构,后二者则是承担责任主体。
承担消纳责任的第一类市场主体主要为供/售电企业,第二类市场主体为电力用户,其对应了完成消纳量的2种补充(替代)方式。其中;第一类市场主体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量,第二类市场主体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量,但均纳入消纳责任权重考核。
在电力交易市场中,第一类市场主体为卖方市场,第二类市场主体为买方市场,“消纳责任权重“指标为目标,”消纳保障机制“为内在推动力,“降费减税“为外在压力,多管齐下,希冀发力电力交易市场,促进可再生能源可持续良性循环发展。
2类市场主体也顺应了电力改革与电力交易市场的规则,交易范围为电网的“两头“(发电、配售电),输电部分由电网公司管辖,负责收取‘过网费",承上启下,盘活整个电力交易市场。
但目前,可再生能源已取得较大进步,但仍受到补贴拖欠、电力市场交易程度低、公共服务滞后,管理体系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约。早在201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为加快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遵循《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组织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直到2019年,又走过了2个年头,全国的电力交易市场依然交易程度低,有量无市,市场参与意愿不强,而“消纳保障机制“政策的出台,责任承担主体明确,目标责任制,将有可能改变这一电力交易市场局面。
同时,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及人民银行在5.7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819号)文,其中明确强调: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放开所有经营性行业发用电计划,鼓励售电公司代理中小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清洁能源参与交易。
另外,从最近二波降低电价的政策来看,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将被加速,同时风电、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力军,平价上网项目政策已经明确了ABCD项目类型,将参与到电力交易市场中来,“消纳保障机制“政策为其保驾护航,最终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无补贴发展与能源结构优化。同时,“消纳保障机制“政策也将大大促进“平价上网项目”的发展,两者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发展。
三电力交易市场大开,市场机会几何?
”电力交易市场“若被全部激活,“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无可厚非是“一出好戏“,那作为企业,市场机会有哪些?
作为可再生能源企业,尤其像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企业,建议尽快建立自己的售企业及碳交易企业,这方面已经有部分企业提前几年布局了,如汉能的售电与碳交易公司、协鑫售电公司、爱康售电公司等等,不仅要做发电企业,同样要在电力交易市场大开前做好售电业务的准备工作,作为承担消纳责任的第一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到电力交易市场化进程中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重点提出了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有利于打破市场壁垒全国统一能源市场是指在全国
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重点提出了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有利于打破市场壁垒全国统一能源市场是指在全国
2021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份通知主要的目的就是告诉各省未来2年应该消纳多少可再生能源电量。根据之前我们的分析,各省可以选择自建项目也可以选择外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此次文件中,也有新的重点。
编者按:当前推进能源转型进程中新能源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国网能源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紧抓能源革命时代机遇,围绕能源转型、国内外新能源政策信息动态展开持续跟踪和深入研究。本专栏将围绕国内外能源转型评价、新能源接入、配额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等,结合相关研究成果与思考与读者共赴一场思想
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再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作者:苏南)历经多年酝酿、几
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再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历经多年酝酿、几易其稿的可
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再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作者:苏南)历经多年酝酿、几
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再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作者:苏南)历经多年酝酿、几
2017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指出,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工作,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有分析认为,配额制考核可以潜在地提高消纳可再生能源的积
自2016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弃电量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善和提升。(来源:微信公众号“能见Eknower”ID:Eknower)但是《办法》实施以来,对可再生能源收购“保量不保价”问题接踵而至。最近几年,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
“十四五”初期,陆上风电、光伏发电成本将基本具备经济竞争力,届时将实现全面去补贴。在消费侧,强制性的责任权重机制和自愿性的绿色电力认购机制将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具有长效作用。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杂志”ID:energymagazine文|时璟丽供职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绿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改革的相关部署,解决新型电力系统日渐紧迫的调节、消纳、保供问题,针对近年来涌现的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和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超前谋划,积极引导,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
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文件明确,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4年1-9月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统计结果公示及10月数据收集的工作,详情如下:关于开展2024年1-9月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统计结果公示及10月数据收集的通知各消纳责任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3年全省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市场主体消纳量完成情况,黑龙江全省总量消纳权重完成32.7%,非水电消纳权重完成30.9%。代购用户总量消纳权重完成20.00%,批发用户总量消纳权重完成19.96%,售电公司总量消纳权重完成20.37%。详情如下:黑龙江省发展和
11月21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2023年全省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市场主体消纳量完成情况的公告。原文如下: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全省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市场主体消纳量完成情况的公告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按照发改能源〔2019
11月5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详细总结了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果。《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16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5%,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2%。其中,水电装机4.22亿千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截至2023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5.16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5%,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2%。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32.0%,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新疆电力交易知识小课堂2024年第6期《关于可再生能源消纳量的统计、分摊和计算》
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
近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局总工程师向海平主持会议。会议总结了2024年1-8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听取了上次调度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全国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及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进展、风电光伏发电产业
9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农业用电免于消纳责
1-11月,青海省发电量10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4%。其中:水电46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5%;火电11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1.2%;风电14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太阳能32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1%。1-11月,全社会用电量9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公布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项目清单,龙源电力山西公司成功取得山西阳泉郊区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该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旧街乡、平坦镇一带,装机容量100兆瓦,接入阳泉光伏项目一期升压站。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达1.65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4.91
12月17日,蒙能200万千瓦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开工,此项目位于乌兰布和沙漠腹地,于2024年5月24日正式获得自治区能源局批复,由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风电30万千瓦、光伏170万千瓦、配套储能30万千瓦/60万千瓦时,总投资79.24亿元,所发电量通过蒙西网送至乌海等高负荷地区进行
12月16日,三峡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刘伟平,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李富民在辽宁省沈阳市与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座谈,双方就共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进行深入交流。座谈后,双方共同出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
12月15日,由山东电建一公司承建的创能涵江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EPC项目成功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为有效促进当地乡村振兴与“双碳”融合发展,加快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产业转型、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创能涵江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管辖海域,利用现有滩涂
日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石碧则村新建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新建700KW光伏电站。项目发包最高限价241.5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第二批巩衔资金。详情如下: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石碧则村新建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招
12月19日,“碳索”·共话2025——能源新质生产力行业论坛将于深圳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召开。届时,国合能源研究院院长王进将担任主持,创维集团、开沃集团创始人黄宏生,北大汇丰商学院魏炜教授,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杨爱青,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建余及深圳创维光伏科
日前,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印发陕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x2014;2026)的通知》,初步规划预计到2026年省内新能源装机规模达79GW,增速120.8%。文件规划,到2026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85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5%以上;20230年,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2亿千瓦
12月1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类、有序推动新能源场站参与市场,2025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量参与现货市场比例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2024年底前已经完成竞争性配置、列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并网投产的分布式
12月16日,甘肃省工信厅公示2024年省级专项(第二批)资金拟支持产业项目。其中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宝丰多晶硅上下游协同项目二期硅材料项目、金昌鑫磊鑫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GW钙钛矿薄膜光伏组件生产基地项目等。原文如下:经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省属及中央在甘企
12月17日,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引导苏中、苏北等城镇化潜力县(市、区)集中发展1个优势主导产业集群和1个潜力突破产业集群。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和“筑峰强链”企业培育计划,梯度培育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推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