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市场正文

湖北省林业厅:六类林地不得建设光伏电站

2017-06-19 14:53来源:湖北省林业厅关键词:光伏林业光伏扶贫湖北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新池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光伏扶贫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讨论研究支持光伏扶贫举措。

会议指出,要提高对光伏扶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光伏扶贫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产业扶贫的有效措施,是造福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民生工程。林业部门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积极支持光伏扶贫工程有效推进,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能以破坏绿色生态资源为代价来发展光伏工程。禁止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上发展光伏产业。

会议要求,积极为光伏扶贫工作做好服务。一是林业部门要主动介入,协助业主科学选址,避免光伏项目建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在全省林地定额中调整部分定额专项用于光伏扶贫项目。三是开辟审核审批快速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使用林地许可手续。四是光伏扶贫项目使用宜林地而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林地,实行“林光互补”政策,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缓解林地定额不足,减轻项目前期投入。

原标题:湖北省林业厅专题研究部署支持光伏扶贫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林业查看更多>光伏扶贫查看更多>湖北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