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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能源监管局,甘肃能源监管办:
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为支持甘肃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缓解当地“窝电”问题,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制定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请甘肃能源监管办、西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即将印发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抓紧制定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和西北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
二、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按照即将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快发用电计划放开力度,力争2016年底放开比例占全社会用电量达到20%以上,力争3-5年内将优先发用电量之外的电量全部放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积极引导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充分发挥甘肃省和西北电力调度交易平台的作用,加快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电力中长期交易,鼓励甘肃省内发电企业与省内外电力用户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
三、进一步完善“两个细则”,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电力辅助服务机制。根据按效果补偿的原则,在现有“两个细则”基础上,2016年底完成调频调峰等电力辅助服务计量公式修订,全面推进西北区域火电灵活性改造工程,初步建立市场主体(含电力用户)以自主协商、集中报价方式参与的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鼓励用户与发电企业签订保供电协议、可中断负荷等合同,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在区域范围内统一预留旋转备用容量。
四、深入开展电力市场研究,促进较大范围内消纳可再生能源。西北能源监管局、甘肃能源监管办要会同地方政府电力管理等部门组织电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开展西北电力市场研究,探索建立电力现货交易和电力中长期交易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甘肃等地区的富余可再生能源在较大范围内消纳,缓解“窝电”问题。
工作中如遇重大事项,请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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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4年1-9月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统计结果公示及10月数据收集的工作,详情如下:关于开展2024年1-9月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统计结果公示及10月数据收集的通知各消纳责任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3年全省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市场主体消纳量完成情况,黑龙江全省总量消纳权重完成32.7%,非水电消纳权重完成30.9%。代购用户总量消纳权重完成20.00%,批发用户总量消纳权重完成19.96%,售电公司总量消纳权重完成20.37%。详情如下:黑龙江省发展和
11月21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2023年全省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市场主体消纳量完成情况的公告。原文如下: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全省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市场主体消纳量完成情况的公告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按照发改能源〔2019
11月5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详细总结了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果。《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16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5%,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2%。其中,水电装机4.22亿千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截至2023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5.16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5%,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2%。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32.0%,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新疆电力交易知识小课堂2024年第6期《关于可再生能源消纳量的统计、分摊和计算》
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
近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局总工程师向海平主持会议。会议总结了2024年1-8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听取了上次调度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全国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及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进展、风电光伏发电产业
9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农业用电免于消纳责
9月9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达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出,2024年我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4.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30%,以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核算。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任务分解如下:第一类市场主体:售电企业
近日,国家能源局通报各省2023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陕西省2023年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634.5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25.9%,超额完成国家下达陕西省2.9个百分点;消纳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494.9亿千瓦时,完成权重20.2%,超额完成1.7个百分点。近年来,陕西省围绕双碳目标
11月21日,国能日新应邀参加第八届分布式能源嘉年华研讨会,发表《分布式经济性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主题演讲,深入分析分布式光伏的技术提升与分布式应用模式及多元场景的优化结合之道,围绕发展政策及需求要点,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分布式光储运营从技术提升到多元化运营进行了详细阐述。以应用为核,
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通辽新能源资源丰富,政策条件集聚,新能源发展优势突出。一方面,通辽风光资源富集,属于二类资源区,风能资源具有风向稳定单一、持续时间长、无破坏性风速等特点,新建大型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3500小时以上,利
11月1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以2030年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为目标,遵循“先增量后存量、先商用后户用、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有序、分类地推动分布式光伏入市,最终实现与集中式新能源的入市电量比例相同,逐步引导
11月19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平时段0:00—2:00、6:00—7:00、9:00—12:00、16:00—18:00;低谷时段2:00—6:00、12:00—16:00。后续视电力供需状
11月12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动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通知,时段划分调整为:峰时段(8小时):16:00—24:00;平时段(8小时):00:00—1:00,7:00—12:00,14:00—16:00;谷时段(8小时):1:00—7:00,12:00—14:00。尖峰电价执行时间和时段不变,为每年7
11月5日,江苏发改委印发《关于大力实施绿电“三进”工程提高绿电交易和消纳水平的通知》,拟推进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文件指出,一方面,要加强存量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水平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另一方面,加强增量特高压输电项目的规划研究,推动适应大规模新能源输送等创新
10月31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9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9月光伏发电利用率光伏97.9%,风电96.8%。详情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9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
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
日前,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2024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并网可开放容量146.82MW。原文如下: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布泉州市鲤城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通告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推动泉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
日前,内江市发改委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及可开放容量,全市两区三县承载能力评估等级全部为“绿色”。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全市2024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及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按照《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能
10月14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峰谷时段划分对每日用电时段划分进行调整,具体为:高峰时段:7:00-8:00、9:00-11:30、15:30-20:00;低谷时段:12:00-14:00、23:30-5:30;其余为平时段。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全文见下:黑
10月15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公告,公告显示,新建发电机组所属企业应在机组完成启动试运行后3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必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逾期未取证的不得继续发电上网,不得继续参与交易。原文如下:关于进
10月14日,甘肃省临夏州人民政府、和政县人民政府与中农信投(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和政县举行,正式开启企地双方携手并进、共谋发展的合作序幕,为和政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州委常委、副州长李勇出席,中农信投(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强出席并
9月25日,民乐县人民政府发布民乐县加力建设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指出,到2025年,力争全县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100%,储能规模达到40万千瓦,综合能源产业链产值达到5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增长8%,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
9月26日上午,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100万千瓦风光电一体化基地暨消纳产业项目在南华工业园区开工。据了解,高台县100万千瓦风光电一体化基地暨消纳产业项目,是2023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批复的国家第三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由甘肃建投绿色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
9月23日,甘肃嘉峪关人民政府发布《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三批100MW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预入选企业公示》,嘉峪关和利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联合体)预入选。原文见下: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三批100MW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预入选企业公示按照《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
9月19日,定西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定西市电力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截至2023年底,定西市总电源装机容量281.91万千瓦(不含九甸峡水电站),其中水电装机47.8万千瓦、风电装机172.4万千瓦、光伏装机(含分布式)57.61万千瓦、其他小机组(含垃圾发电、余热)4.1万千瓦。“
8月28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甘肃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人员违规兼任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甘肃省共有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82家发电企业存在管理人员违规兼任问题,其中光伏企业44家。原文如下:关于甘肃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人员违规兼任情况的公告甘监能资质〔2024〕号根
8月30日,甘肃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三批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显示,本次竞配项目为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三批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配置规模100MW。文件要求,项目应于2025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上网电价参与甘肃省电力市场交易,储能规模不低于
日前,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省十四届二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回应称,近年来,甘肃省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推进新能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治理融合发展,光伏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已在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白银和庆阳7市的沙漠、戈壁中建立285个光伏项目,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000万千瓦
8月28日,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对《全面推进美丽嘉峪关建设打造绿色发展的典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充分发挥风光电新能源转换放大优势,推动大型光伏基地建设,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为抓手,合理布局光伏、光热产业,加快嘉酒局域电网建设,推动新能源
为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鼓足工作干劲,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甘肃省政府新闻办组织举行“2024年上半年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生动展现相关行业领域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8月14日下午为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省能源局专场。酒泉市能源局局长马伟表示,近年来,酒泉市紧抓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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