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山东省物价局最新批复4个光伏电站项目执行1元/千瓦时上网电价

2016-08-11 14:49来源:山东物价局关键词:光伏上网电价光伏发电项目山东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鲁价格一发〔2016〕74号

烟台、济宁、聊城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均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等文件规定,同意所报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批复电价标准详见附件)。

可再生能源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在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加价)以内部分,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负担并按月结算;其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表电价

原标题: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冠县凯尔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上网电价查看更多>光伏发电项目查看更多>山东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