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6月初,赵印匆匆赶往内蒙古电力集团,了解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通知》中对风、光发电保护托底的政策细则是他最关心的。
“《通知》对风电、光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年利用小时数进行了核定,这一举措相当于‘兜底’,解决了部分地区光伏、风电无法消纳的问题。”赵印说。
绿色能源陷入发展怪圈
清洁能源代替传统化石能源是一大趋势。按照规划,到2020年、203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占比将分别提高15%和20%。除水电外,风电和光伏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均被列入重大发展战略。
2015年初开始,各种扶持风、光电新能源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国家能源局先是取消发电机组(含风电场、太阳能发电项目)并网安全性评价。紧接着在去年3月份,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当年4月份,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公布,项目共计3400万千瓦,超出业界预期。
在政策鼓励下,风、光电新能源实现了快速发展。以内蒙古为例,电力行业协会的一份统计表明,内蒙古6000千瓦及以上风电装机容量达2462.44万千瓦,居全国首位。在风电新能源大力扩张的同时,光伏发电异军突起,仅2015年内蒙古新增光伏发电项目80万千瓦。
然而,正当风电、光伏装机规模不断扩大、发电成本大幅下降、产业链逐渐完善之时,由于新能源上网电价及保障措施调整不及时,新能源发展陷入“高补贴、高增速、高限电、高拖欠”的怪圈。
弃“风、光”还是弃“火电”?
赵印所在的鄂尔多斯杭锦旗乌素和风电场投产半年来,含税上网电价为0.51元/千瓦时,尽管该风电场可获得每千瓦时2分钱的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但年发电上网利用不能满足发电负荷,风电场始终无法走出“弃风”的泥潭。
实际上,“弃风”“弃光”限电问题已成为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一大瓶颈。一份来自内蒙古发改委的统计表明,伴随着风电的发展,“弃风”问题一直困扰着风电行业,去年,内蒙古“弃风”率达18%。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最新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西北地区“弃光率”达17.08%。
赵印表示,在风、光电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同时,内蒙古蒙西、蒙东电网建设滞后、用电负荷不足等都使新能源的消纳空间受限。
与电网建设相比,影响整个新能源消纳更“致命”的掣肘是火电。“即使在建和准备建设的电力外送通道缓解了部分风、光电并网发电难题,但由于火电容量大,电网调峰能力弱和电力整体需求不足等原因,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依然难以正常组织发电安排。”
记者了解到,在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容量提升的同时,火电的新增装机并没有停步。是弃“风、光”还是弃“火电”,成为内蒙古发展新能源的两难选择。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希腊面临着可再生能源弃电日益严重的问题,根据修订后的《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NECP)的预期,将尝试通过鼓励对储能的投资来解决这一问题。希腊光伏公司协会(HELAPCO)表示,到2024年底弃电预计将达到绿色电力产量的5%,并在次年进一步增加到10%。从绝对值来看,弃电已从今年前四个月的308GWh增加到
7月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文件规定了废弃光伏组件的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产物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综合利用企业运行管理要求。适用于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项目选址、工程设计及建设、运行管理以及与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有关的建
为深入了解皖北地区新能源发展情况,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赴国网阜阳供电公司、国网淮北供电公司调研了解新能源消纳情况。2023年以来,阜阳、淮北地区新能源装机增速均在35%以上,发电量增长也保持了20%以上的高速增长,在促进安徽省用能结构转型方面做出了贡献。但伴随着电网承载能力不断下降,新能源
4月18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废光伏组件和废风电机组叶片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推荐性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文件规定了废光伏组件和废风电机组叶片在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利用、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文件适
1月29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384号(资源环境类024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编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
5月9日,中国电建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会上,中国电建针对“2022年全国整体新能源装机量增长迅速,抽水蓄能的施工周期长,是否会出现新能源因配储不足而造成大量的弃风弃光现象?”的问题,回复如下:1、目前新能源项目的弃风弃光现象普遍存在,多存在于“三北”地区,储能配置不足是其
3月29日,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岳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提高,能源消费强度与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逐步提升,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单位地区
今年1—10月,广西累计消纳清洁能源电量超866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1.8%。与此同时,清洁能源消纳占比快速提升,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电和核电等非化石能源电量占比近60%。这是2018年以来广西连续58个月1760多天实现“零弃水、零弃风、零弃光”(来源:微信公众号“广西电网”)今年以来
为扎实做好今年“迎峰度夏”工作,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和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5月13日,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栾健一行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调研座谈,双方共同会商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共谋保供大计。栾健指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事关发展、民生、稳定大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电力供应作为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发布的《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明确,建设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项目的企业,允许配建储能规模4倍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记者注意到,新疆以储能规模确定新能源项目的方式,有别于目前国内新能源配储的常规操作。目前,
2月28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报送福建省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监管工作情况的函。文件介绍了福建省2021年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主要监管工作情况、问题和建议。按照通知要求,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印发《福建省2021年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并针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
3月18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同—怀来—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工建设。据悉,大同—怀来—天津南工程起于山西省大同市,途经河北省燕山山脉和海河流域,止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建大同、怀来、承德、天津北四座变电站,扩建天津南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1800万千伏安,新建双回线路长度770千米。
3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申报条件,项目所在工业园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内,增量配电网应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新增负荷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文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总体要求,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
2025年3月3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2025年1月,光伏发电利用率光伏94.4%,风电94.8%。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5年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
近期,四川省德阳市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结果。详情如下: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德阳市2025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结果的公告按照《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能源函〔2024〕133号)的要求,我委组织辖区内电网企业对
2月11日,河北省霸州发展和改革局公示第1季度2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原文见下:霸州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2025年第1季度2月)为了引导屋顶分布式光伏优先在具有可开放容量区域开发建设,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霸州市供电公司对全市辖区
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犹如一声春雷,划破了春节期间的沉寂,奏响了新能源电力市场化的隆隆战鼓。这些年,我国光伏和风电发展可谓一路高歌猛进,五年实现了“五连跳”,取得了举世瞩目、彪炳史
2月6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梁山县2025年2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原文如下:关于梁山县2025年2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新能源科学有序安全发展,促进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纳和电力平衡,
2025年2月6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2024年12月,光伏发电利用率光伏95.1%,风电95.3%;2024年全年,光伏发电利用率光伏96.8%,风电95.9%。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工商业用户低谷电价浮动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在河北省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机制和实施范围基础上,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70%调整至75%,其他时段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峰平谷各时段划分按照河北省发改委现
2025年1月16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明确,峰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8:00-10:00、16:00-21:00(共7小时)。平时段:5:00-8:00、10:00-11:00、14:00-16:00、21:00-23:00(共8小时)。低谷时段:00:00-5:00、11:00-14:00、23:00-24:00(共9小时)。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是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之初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适应了可再生能源起步阶段的技术特征和经济特性,在电网企业垄断特许经营的条件下,切实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交易成本,为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强制上网、全额收购”制度实践中始
3月18日发改委发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新能源场站运营究竟有什么影响?本文梳理了和该政策相关的过往版本,并基于山西具体规则研究了相关影响。(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洪玥)一、政策背景首先,上一版相关政策公布于2007年9月1日,相关文件名
3月18日发改委发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新能源场站运营究竟有什么影响?本文梳理了和该政策相关的过往版本,并基于山西具体规则研究了相关影响。(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洪玥)一、政策背景首先,上一版相关政策公布于2007年9月1日,相关文件名
时隔17年,新版《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于2024年2月5日经国家发展与改革委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举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上,国网能源研究院资深专家李琼慧对新出台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近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印发通知,推动贯彻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通知要求辖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贯,全面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加快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共同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要进一步强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逐步深入,新能源装机,特别是以风能和太阳能为主导的清洁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然而,新能源固有的波动性和不稳定性给电网消纳以及电力系统的成本控制带来了显著的压力。(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鉴于原有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导致电力系统承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办法》印发的背景是什么?答: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7年9月1日印发施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
转变理念,明确职责,强化监管——《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解读文/秦海岩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3月18日,《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15号令,下称《办法》)印发,结合我国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客观需要及可再生能源发展面
编者按: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15号令,下称15号令),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下称25号令)同时废止。在新能源装机总容量、总发
编者按: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15号令,下称15号令),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下称25号令)同时废止。在新能源装机总容量、总发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3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