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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09:35来源:能源局网站关键词:能源局光伏政策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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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三峡集团公司,中节能集团公司,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
为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需要,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发展,规范电网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之间购售电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充分组织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515)、《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517)(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认真推广使用《示范文本》。在我国境内开展有关风电、光伏发电购售电业务签订购售电合同时,应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原《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电监市场〔2003〕36号)对风力发电场和光伏电站不再适用。
二、合同双方应将所签购售电合同分别送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所在省(区、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
三、《示范文本》由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使用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国家能源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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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发布电网安全“三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电力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阎秀文介绍电网安全“三项行动”相关情况时提到,当前电力行业正处在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的关键期,电网安全运行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前所未有。对此以“三项行动”为切入点,全面强化电
4月29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一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介绍新型储能发展和电网安全“三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2024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并网情况作一简要介绍。国家能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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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印发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需要。至此,2003年12月公布的《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结束了对风力发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兼职期”,而随着此次新示范文本的印发,新能源领域也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并网调度规范。“新能源政策、发电形式、设备特性以及从并网管理到调试运行与火电有较大区别,用火电的那套示范文本基本不能适用于新能源的并网和购售电,新能源必须有适合其发展的协议。新的示范文本中,场站监控、预测控制设备等相关的国家规定、行业标
为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需要,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发展,规范电网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之间购售电行为,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4年7月1日印发了风电/光伏《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新范本”),这标志着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购售电合同终于有了“量身定做”的合同文本。对于运营期长达20-25年的电站项目而言,《购售电合同》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而实践中,电费收益权质押又是电站融资的一种常用方式,所以我们非常有必要对新范本做一番解读。新范本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以光伏发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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