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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09:35来源:能源局网站关键词:能源局光伏政策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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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三峡集团公司,中节能集团公司,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
为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需要,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发展,规范电网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之间购售电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充分组织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515)、《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517)(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认真推广使用《示范文本》。在我国境内开展有关风电、光伏发电购售电业务签订购售电合同时,应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原《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电监市场〔2003〕36号)对风力发电场和光伏电站不再适用。
二、合同双方应将所签购售电合同分别送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所在省(区、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
三、《示范文本》由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使用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国家能源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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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提出,结合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运行实际,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4类模式组织实施,分别为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各类模式试点项目实施条件、运行管理等具体要求。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第2号公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因制定依据已失效、调整对象已经消失、主要内容已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等原因,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低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对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任务安排,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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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重庆丰都县发改委印发关于丰都县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文件明确,各乡镇(街道)全面统筹协调本区域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把关项目建设与城乡规划、村容市貌的合规性、协调性,履行好使用房屋安全和项目建设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协调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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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市场期待已久的新版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终于揭开面纱。整体来看,新办法是基于分布式光伏新变化、新特征、新趋势而作出的有效管理调整,将有效推动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当然,新办法仍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最终定稿还有待时日。而随着新办法敲定,早于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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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的光伏市场,对于全球净零碳排与能源转型的推动至关重要,而随着美国总统大选将在2024年底举行,能源政策也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本文将观察过往民主、共和两党执政时期的光伏政策,并分析未来可能发展。川普政府期间(共和党):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美国现行的光伏贸易壁垒主要针对
2023年,印度政府发布2022-2032年国家电力计划(NationalElectricityPlan,NEP),预计2026-2027年再生能源累积装机达到337GW,其中光伏为186GW,占比五成以上,而根据MNRE装机资料,截至2023年底,印度累积光伏装机为73.3GW。换句话说,印度须在三、四年间新增110GW以上的光伏装机,该目标可谓雄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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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印发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需要。至此,2003年12月公布的《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结束了对风力发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兼职期”,而随着此次新示范文本的印发,新能源领域也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并网调度规范。“新能源政策、发电形式、设备特性以及从并网管理到调试运行与火电有较大区别,用火电的那套示范文本基本不能适用于新能源的并网和购售电,新能源必须有适合其发展的协议。新的示范文本中,场站监控、预测控制设备等相关的国家规定、行业标
为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需要,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发展,规范电网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之间购售电行为,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4年7月1日印发了风电/光伏《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新范本”),这标志着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购售电合同终于有了“量身定做”的合同文本。对于运营期长达20-25年的电站项目而言,《购售电合同》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而实践中,电费收益权质押又是电站融资的一种常用方式,所以我们非常有必要对新范本做一番解读。新范本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以光伏发电为例)
为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需要,维护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近日,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充分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并正式印发。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的主要内容分二十章,共105条。第一章至第三章为并网调度协议术语解释、双方陈述、双方义务。第四章至第六章主要表述并网条件、并网申请及受理以及并网调试等方面内容。第七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三峡集团公司,中节能集团公司,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为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需要,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发展,规范电网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之间购售电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充分组织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515)、《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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