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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关于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提案

2014-03-05 09:55来源:网易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补贴两会聚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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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并在产业结构调整、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完善支持政策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多,发展速度远未达到预期,主要面临以下困难:

1.企业和屋顶业主对光伏发电缺乏正确的认识。大多数企业对光伏发电带给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了解不够。一些资金、技术实力不强的光伏发电开发商,为了把持本地区内优质屋顶资源,甚至诱导部分地方政府出台“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同时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恶性竞争,不仅搅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使屋顶业主对光伏发电成本收益产生了错误认识,坐地起价。直接后果是一方面优质企业找不到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另一方面适合开发的屋顶又大部分闲置。

2.补贴政策不明晰造成很多屋顶业主观望。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均出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规定,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发电给予补贴”;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省级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但什么是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发电,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是多少,省级人民政府何时制定备案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这些问题没有明确之前,很多屋顶业主担心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无法申领国家补贴,不敢上马。

3.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流程不明、标准不一给开发带来困难。国家能源局已规定由地级市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并网手续,并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国家电网公司也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并网服务流程。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方电网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实现业主并网。同时,业主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后,何时能得到批复明确备案成功也没有详细规定,加上环评、节能评估等项目申报手续繁杂,均严重制约了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发展。

4.电费收取困难、业主变更频繁等亦是实际操作面临的问题。目前分布式电站大多是建设在业主屋顶的发电设施,一旦项目建成即成为“固定”或“半固定”设施。绝大部分电量必须供给屋顶业主,且只占业主实际所用电量的一小部分,开发商不掌握业主用电的决定权。一些屋顶业主以此要挟拖欠电费,或是要求变更合同进一步降低电价。而开发商既无法断电,又难以拆除发电设施。此外,由于光伏发电周期长达25年以上,在此期间不排除屋顶业主出现变更等情况。与前述原因相同,与屋顶后续者的谈判往往难以达成或收益严重下降。这些均直接影响到各企业投资开发分布式光伏的积极性。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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