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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确定开发太阳能区域

2013-12-06 16:47来源:鞍山日报关键词:光伏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太阳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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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市发改委消息,经过多次勘探、筛选,台安、海城、鞍山经济开发区、鞍山市建筑屋顶及废弃工矿区均列入我市太阳能开发规划。

省发改委要求各市综合考虑各自地区太阳能资源条件、电力市场、以及配套政策措施和实际工作积极性等因素,明确本地光伏发电发展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调查显示,我市日照充分,太阳能资源富足,属于我国太阳能资源的三类地区,日照小时数年平均为2350~2700小时,年太阳能辐射量为5582MJ/m2左右。今后,市发改委将积极与省发改委沟通联系,争取将我市更多的项目列入辽宁省太阳能发展规划,并在配套政策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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