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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上游企业太平洋石英被指“伪高新”

2013-05-29 10:10来源:江南时报关键词:太平洋石英光伏企业光伏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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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行业近十年来的发展有如坐过山车一般,近两年更是光伏行业的寒冬期,有数据显示,近期国内90%以上的光伏企业面临亏损、减产、停产等问题,光伏行业面临新一轮“洗牌”。

作为光伏产业上游企业之一的太平洋石英也难逃脱此次“洗牌”影响,面对上游产业链萎靡、同行竞争加剧、国外市场低价倾销,太平洋石英的出路在何处?

更雪上加霜的是,近日有投资者爆料称,太平洋石英并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相关要求,其高新资质严重不足。

太平洋石英招股书显示,公司2008年10月2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1年9月30日复审通过,延续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于2008年至2013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2009年至2011年,公司所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380.06万元、2262.37万元及2703.03万元,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9.27%、17.59%及15.62%。由此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资质所带来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公司利润的贡献着实不小。

按照2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模拟计算,太平洋石英2009、2010年和2011年的所得税费用将分别增加806.07万元、1442.45万元和1518.91万元,该公司的净利润将分别减少21.67%、13.61%和10.40%。如果太平洋石英未来没能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则将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后年度的净利润将受到影响。

然而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凡申请高新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即公司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查阅太平洋石英的招股书发现,公司员工学历并不符合上述条件。

上述数据显示,太平洋石英在报告期内员工学历远低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仅占员工总数的23.5%,与30%的员工比例相距甚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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