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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五:发改委对于6MW以下分布式光伏项目应改为备案制

2012-11-26 11:08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并网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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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对于所有电站投资,均适用于核准制。面对当前国家需要急迫打开光伏分布式国内市场的状况,此规定已经无法适应目前的分布式光伏建设要求:

1. 核准费用过高。据了解,甲级资质机构出具的项目申请报告大约20万一套,还要城市规划、环境评价、土地等审批报告。这些报告全下来,估计需要50万。而一个50KW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总费用也才50万。

2. 核准时间过长,需要文件复杂,很多内容根本是不需要的。小型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a.不是法人投资b.不影响城市规划c.不影响土地使用,房屋是自己的私人产权,只是在屋顶上加装电池板d.不影响环境。所以核准原要求的很多部门许可完全是不必须的。

3. 发改委也不具备如此多的人力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项目核准。按照能源局的规划,到2015年,中国分布式光伏装机将达到10GW。假如每个项目500KW,就是大约20,000个项目。如果考虑到居民屋顶光伏市场,每个屋顶项目也就3KW左右,那需要核准的项目将超过百万了。发改委根本无法应付。

所以一句话,发改委的核准政策应该和和国网的并网新政相配套。既然国网容许 6MW以下分布式并网免收接入费用,发改委核准应该相应调整为6MW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需要项目核准,6MW以下分布式光伏项目改为备案制。(作者:和海一样的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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