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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华集团会长金升渊被判4年有期徒刑 现法定拘留

2012-08-17 10:41来源:韩中法律新闻关键词:韩华集团金升渊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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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12部8月16日宣布,判处韩华集团会长金升渊4年有期徒刑和罚款51亿韩元,并破例对其进行了法定拘留。裁判部认为金会长给公司造成数千亿韩元的损失。

此前接受审判的大企业会长们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获释已是公开的公式,即使受到徒刑,也总是在“对经济产生的影响最小化”的名义下免于法定拘留。这次有所不同,对大企业会长的司法尺度变得更加严格。进行判决的徐庆桓法官表示:“宣判徒刑是根据2009年引进的量刑标准制定”,“对公司经营和经济发展的贡献不能成为缓刑的参考理由”。徐法官在判决书上也加入了“金会长是集团中绝对忠诚的对象”的措辞。

此次判决和事态的变化不无关联。随着贫富两极分化的严重,对大企业和富人的仇视也正在增加。如果法庭像以前那样免于拘留,会难以应对整个社会的氛围。高丽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河泰勋教授表示:“此次判决与经济低迷、经济民主化等社会背景下必须对大企业会长追究责任的社会氛围有关。”这一变化在今年年初对泰光集团前会长李豪镇判处4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时就有所察觉。

自古以来,对民心变化感觉最敏锐的地方就是政界。不论是执政党还是在野党,谴责大企业有助于大选得票。大选候选人们打出了概念模糊的“经济民主化”大旗,开始了旗帜鲜明的竞争。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展开了对金会长的审判。

金升渊会长和韩华集团或许会认为自己倒霉,也或许会觉得委屈。眼下金升渊会长担忧的是他一直负责的太阳能光伏事业和80亿美元规模的伊拉克比斯马亚(Bismayah)新城市建设事业的合作是否会受影响。一把手正在接受检察机审判的SK等其他企业在听到金升渊判决的消息后也感到恐慌。经济团体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只是韩华集团,整个企业界萎缩的可能性很大。”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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