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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产业:我的地盘我做主

2012-06-04 09:50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光伏产品光伏企业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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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今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2.90%至4.73%的“象征性”反补贴关税后,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反倾销税率,5月24日,尚德、英利、天合、阿特斯等国内光伏巨头齐聚上海,集体发声抗议美国“双反”初裁,并将对此继续顽强抗辩。

笔者认为,美国之所以发起光伏“双反”调查,并促使调查不断升级,从表面上看是由SOLARWORLD等七家国际光伏企业发起,实际上则有其深层次原因:首先,这是美国奥巴马政府出于大选之年的政治需要;其次,遏制中国新兴产业的发展也是其目标之一,因为美国本土也在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而中国企业正是有力的竞争对手。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此次针对中国光伏的反倾销调查,美国在选择替代国时竟然选择了泰国这个没有多晶硅制造企业的国家。可见美国在打击中国光伏产业的手段选择上十分荒谬。

因美国的“良苦”用心,“双反”调查的前景注定不容乐观。如果今年10月的终裁仍维持初裁结果,中国出口美国光伏产品的综合税率最低也将处于35%左右的水平,这将使中国光伏产品凭空增加35%的成本。事实上,目前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的毛利率也仅为10%—15%,这意味着一旦“双反”终裁税率成立,中国光伏产品将完全丧失在美国市场的价格优势。

倘真如此,中国企业极有可能退出市场份额甚微的美国(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测算,2011年美国装机量仅为1.6GW,中国组件企业在美国市场占用率不足15%),而最终受损的将是美国,它不仅丧失在光伏产业上的顺差优势(数据显示,中国光伏组件产品去年出口到美国的规模为20亿美元左右,而美国出口中国的多晶硅、浆料、EAV等相关材料和设备规模在100亿美元以上,保持着将近80亿美元的顺差),而且会大大推迟其光伏平价上网的进程。这也将充分证明美国掀起的“双反”调查损人不利己。

面对美国挥舞的“双反”大棒,中国并非没有进行反制的措施。其实,早在去年“双反”案立案之初,中国商务部就曾表示,将对美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5月24日,中国商务部初步认定美国6项被调查措施违反WTO有关规定,对正常贸易造成扭曲;另有消息称,中国的多晶硅生产企业已经向商务部申请,要求对美、韩两国出口中国的多晶硅原料提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在中美光伏贸易战呈愈演愈烈之势的情况下,笔者认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贸易战往往将导致两败俱伤,因此双方应保持克制和沟通,“化干戈为玉帛”才是上策。

冷静分析,美国掀起的“双反”调查短期看来,虽会在一定时间内影响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美国,但是从长远看,将有助于倒逼中国光伏企业调整太阳能电池结构,加速行业整合和技术进步,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这不失为推动国内光伏业摆脱“两头在外”(市场和核心技术在国外)的困境、实现变危为机的外在动力。

令人欣慰的是,我国在启动和扩大国内市场方面已有所作为。受益于标杆电价、金太阳示范工程、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利好政策,我国去年光伏需求已增至2.75GW,成为仅次于德国和意大利的全球第三大光伏市场;更有相关行业报告预计,2012年中国可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

此次美国“双反”,加上之前受欧债危机影响欧洲市场补贴下降,以及原材料价格的频繁波动,让晶硅光伏业遭到深重打击,亏损、倒闭,将成为这个行业一定时期内的常态。有分析认为,在此背景下,较之传统晶硅电池,由于薄膜电池具有生产能耗低、能源回收期短、弱光发电性强、可更好与建筑结合等优势,将有望成为国内光伏业的转型方向之一。

我们有理由相信,一旦中国在扩大国内光伏市场和推动技术进步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将无需再像今天这样忧心于国外发起的各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不再唯欧美光伏强国马首是瞻,那时的中国光伏产业将实现“我的地盘我做主”,去尽情开拓广阔的国内市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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