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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文顿律所:光伏“双反”调查只是美国商务部的义务

2012-03-09 10:48来源:solarF阳光网关键词:光伏光伏组件光伏设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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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当地时间3月5-6日,美国参众两院先后通过了一项针对从中国进口产品的关税法案,并授权美国商务部对中国等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一石激起千层浪,正忙于参加中国“两会”的商务部部长陈德铭第一时间也做出回应称,我静等着美国商务部这个一直指责人家不守规则的部门会守规则来改正自己的错误,但是事实上没有等到。

针对该美国增收关税法案的事件,记者从总部设在美国政务要区华盛顿,并号称律所中众多工作人员都是前美国政府高官的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Covington&Burling)合伙人夏尊恩(TimothyP.Stratford)处了解到:在美国,如果有企业向商务部提出调查申请,那么商务部是有义务对申请进行调查的。这不是一个政府的行为,而只是个法律程序上的要求。

夏尊恩进一步解释到:在美国,如果有企业向商务部提出调查申请,而商务部因为某种原因拒绝调查要求,那么企业可能会去联邦法院起诉商务部,而商务部可以会败诉。

通过专业律所的解释,我们也许没有必要对这种类似的“双反”调查行为表现出特别的惊讶,也许这仅是一小撮人为了获得自己的利益故意制造出来的声势。因为数据显示:即使“调查”成立,美国政府将对自12月起销往美国的中国光伏产品增收高达100%的惩罚性关税,届时大约75家中国光伏企业将面临高达20亿美元的损失。而对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增收100%关税的行为将不利美国太阳能光伏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直接的结果就是使美国消费者在未来几年多花26亿美元购买太阳能产品,6亿美元的差额相信美国商务部也要慎重考虑。

上一周,美方商务部公布将再次延长对中国产光伏组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期限,调查结果将推到至3月20日公布,这是美国第三次延迟公布“双反”调查结果。一方面从中国大量进口光伏组件,另一方面大量向中国出口高纯度多晶硅和光伏设备,进口与出口间的差额惊人,也许这也是美国商务部迟迟不能做出裁决的纠结所在。一头想去照顾民族资产阶级选民的心理承受力,另一头从光伏产品的进出口差额来计算又底气不足。骑虎难下的美国商务部在大选之年总是有那么的左右为难。

但是这种调查会也应该引起我们很大的担忧,什么样的补贴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什么样的补贴是会引起矛盾的?这是个很微妙的问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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