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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标一流标准,提高公共服务能级和水平
(一)加大高品质公共服务资源倾斜,提升新城辐射服务能级
加强规划预控,确保每个新城至少拥有1所高职以上高等教育机构(校区)、1家三级综合性医院、1个市级体育设施、1处大型文化场馆。推动新城和大学的文体设施资源共享、功能融合。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增加高中优质资源供给,构建成体系、高品质、多样化、有特色的新城教育体系。加快市级优质医疗资源向新城扩容下沉,按照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标准,加快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结合新城特色,引入优质文体旅资源和高水准的专业展演、策划和运营团队,推进高品质文博藏品和艺术资源在新城轮展,支持新城举办高水平文艺演出和专业性顶级体育赛事,形成有影响力、有辐射力的特色功能。
(二)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完善社区级公共服务配置
按照优于中心城的建设标准和品质要求,推进新城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居民生活路径对服务设施混合布局,鼓励建设一站式、功能复合的社区服务综合体,完善全年龄段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到2025年,新城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提升至85%以上,新城街镇普惠性托育点覆盖率不低于85%,社区市民健身中心街镇覆盖率达到100%,强化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和早餐网点等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线上线下融合,注重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预留和弹性适应,积极应对未来生活方式变化。
(三)优化住宅空间布局,完善多样化住房供应体系
促进新城住房规划建设与轨道交通建设、就业岗位分布、公共设施配套联动发展,引导人口和住房合理分布。加大住房用地供给,提供高品质、特色化的国际社区、创业社区、高品质商品住宅等多样化居住产品,保持新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人才安居工程,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提升新城“十四五”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优先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七、强化城市韧性,建设智慧安全的基础设施和保障体系
(一)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运用
坚持“全覆盖、全连通、大容量”的高标准,实现新城5G全覆盖及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全面提升千兆光网接入,推广IPv6 互联网协议应用,加快推动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据驱动、智能决策、统一指挥的智能城市信息管理中枢和基础操作平台。结合道路综合杆建设,加快城市神经元智能感知节点部署,提升现有基础设施感知能力。建立智能交通监测和管理系统,引导丰富便捷的智慧化民生服务,加强新城地下管线数据共建共享,构建全要素环境监测与管理系统,强化信息数据安全保障。
(二)以保证城市安全为底线,提升新城防灾减灾能力
构建弹性适应、具备抗冲击和快速恢复能力的安全韧性城市空间。增强防洪排涝功能,实现新城35%左右区域排水能力达到3-5年一遇。落实海绵城市理念,推进建设一批示范城区和项目。提高新城综合防灾减灾和电力、燃气等安全设施建设配置,完善生命通道系统,加强新城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水、电、气、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架空线入地。加快完善新城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综合应急指挥系统,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
八、强化实施策划统筹,加强开发运营管理和精细化治理
(一)合理谋划建设时序,确保新城建设集聚度和显示度
制定新城滚动成片开发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分类推进新城建设,坚持集中成片开发,实现开发一片、成熟一片、带动一片。按照公共活动中心、老城社区以及产业园区等不同类型,合理确定新城“十四五”重点发展地区,集成示范城市规划建设的新理念、新技术。推动各类市级重大设施聚焦新城布局,形成新城重大项目库,并纳入市重大工程推进机制。统筹好土地利用计划和资金平衡方案,以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品质建设为先导,确保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与地区开发建设同步。
(二)完善长效机制,提高新城开发建设和运营水平
组建各新城的专家顾问组,成立新城开发的功能性平台公司,遴选国内外有实力、高水平的设计、开发、运营团队,建立新城重点发展地区的整体开发设计总控机制,编制高标准的设计方案,推进高品质的建设实施,确保高水平的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新城建设的推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城建设,扩大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模式。针对不同类型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制定差异化的长效开发建设和管理运营机制。
(三)创新治理模式,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坚持数据赋能,深化建设新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统筹新城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大新城“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建设力度,围绕市民生活服务、文化休闲、交通出行等需求,推进应用场景研发和迭代升级。强化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形成多方参与的空间治理格局。深入实施新城网格化和联勤联动治理,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和社会治理协同化、透明化发展。
九、加强制度创新,形成政策合力
(一)强化人才引进政策
制定差异化的人口导入和人才引进政策,完善居住证积分和落户政策,加大新城对紧缺急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拓宽海外人才引进渠道。探索出台与中心城区差异化的购房和租赁政策,研究完善租购并举、租售衔接的人才住房政策。因地制宜制定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人才的一揽子公共服务配套政策。
(二)优化土地保障政策
市、区用地计划向新城的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倾斜。对新城规划建设年度考核成效显著的区,实施计划指标奖励。加大产业“标准地”供应力度,鼓励采用先租后让、长期租赁方式使用产业用地。支持新城内产业区块实行混合用地等政策,鼓励功能混合,加快创新功能集聚。完善项目准入标准,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开展产业项目资源利用效率评价工作,创新低效用地分类处置和退出机制,倡导区域整体转型,支持节余产业用地分割转让。
(三)加强财税支持
市、区两级政府加大对新城财税支持力度,强化对新城建设、运营、维护的支撑。实施新城范围内的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支持政策,加大对新城政府债券发行的支持力度。完善财税政策,鼓励符合新城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从中心城区和周边城市向新城转移集聚。
(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推动知识产权、要素流动、竞争政策、争端解决、监管执法等领域的改革探索和制度创新。统筹营商环境、企业服务、投资促进等工作,聚焦新城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实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高地。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新城规划建设导则》由上海市新城规划建设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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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中共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技术,引进实施氢能交通、天然气掺氢、氢储能等场景应用项目,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
1月22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古蔺、叙永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加快探索光伏
4月15日,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指出,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鼓励产业园区、大型建筑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支持发展分布式光伏。扩大光伏在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景观照明等方面应用。因地制宜发
2024年3月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光储办)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实施《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皖工信电子〔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相关阅读: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
3月25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大力发展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宜装尽装光伏系统,鼓励建设“光储直柔”建筑。因地制宜推进中深层地岩热、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等供暖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推动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有机结合,鼓励配置必要储能设施,在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
3月4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该《措施》(试行)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指出,到202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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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项目申报分为二期,其中,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以下为原文: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
3月18日,浙江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书的通知。通知指出,扎实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全面推动建筑光伏发展。新建建筑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
为进一步提升光伏“见板率”,拓宽建筑领域光伏应用场景,助推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发展,3月15日,常州市住建局在局机关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工作座谈会。常州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经焱主持会议,全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辖市区住建部门以及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
2024年4月25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江苏站)”正式召开,会上,广州佰仲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CEO滕宏旗分享了《数字化管理驱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高效运营》的报告。滕宏旗表示,目前分布式光伏行业蓬勃发展,市场规模已达万亿级,工商业和户用市
根据国家建设统计数据初步推测:江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潜在容量大约在6500万千瓦,户用光伏潜在容量在2900万千瓦左右。两者相加,总容量接近一亿千瓦。——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能源发展业务部副主任刘进2024年4月25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
4月24日,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全县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力争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1亿千瓦时以上,促成中广核嵊泗小洋山薄刀咀光伏电站绿电交易达到0.3亿千瓦时以上。原文如下: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乡
进一步提升光伏系统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储能行业持续爆发,特别是随着各地峰谷价差进一步拉大,工商业储能已具备良好的经济性,工商业储能解决方案百发齐放,装机量快速增长,工商业储能迈入发展元年。然而,不可否的是,作为时下最为火爆的赛道,分布式光储行业也面临着诸多“成长的烦恼”,如日益捉襟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汕尾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终止公告》,公告称,因政策调整,终止汕尾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原文如下:汕尾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终止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3-02057采购项目编号:NYーZCー2023ー08
4月24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符合建设规范的2022年并网光伏项目,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一年。补助要求:(1)企业(单位)的工商注册、税收管理和项目实施地址均需在新昌县;(2)项目需
4月23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4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广阳区8个供电所(营业站)2024年4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229316KAV。
4月24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全市光伏安装和工业厂房屋面维修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乡镇(街道)要靠前服务,要做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加强宣传教育,告知属地厂房(房屋)业主(使用人):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工业厂房屋面维修作业和光伏安
4月23日晚间,中来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项目为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批户用光伏,中标金额约27.56亿元。项目内容:项目为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批户用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框架协议采购,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预估建设容量
继追光盛典后,2024追光者节精彩继续。4月22日,追光者节“星讲会”、分组见面会、公司实地参观等活动相继进行,行业大咖前沿洞察分享、经销商心得交流等,精彩丰富的议程内容让与会者收获满满。保时捷大奖的故事:开发量年增14倍多倾听一线伙伴的声音,是阳光新能源渠道生态体系协同共进的一大要素。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首个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项目由包头交投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装机容量为0.485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部分供给九原政府部门办公用电,其余并入公用电网。项目并网后,预计年发电量约60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00吨,减少
4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4年第一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指出,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补贴,补贴0.35元/瓦(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0.9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原文如下:关于组织
4月1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浦东新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通知提出,继续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年内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万千瓦以上,全面排摸全区光伏屋顶资源,分解下达新区2024年光伏分解目标任务。加强政策配套和考核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光伏建设推进机制
4月1日,上海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大工业用电实行深谷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上海市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的用户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期间0:00-6:00及22:00-24:00时段用电价格调整为深谷电价。深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80%。上述三个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全文
3月19日,上海市发改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管理指导意见(2024年版)》的通知,通知提到,鼓励合作银行建立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惠利率信贷资金,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5大领域。其中,在终端基础设施(新终端),物联感知网、智能网联汽车路侧设施、智慧道路、车
3月14日,上海市静安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布静安区2024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和加强节能降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本单位能源消费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并落实节能改造项目和资金,积极发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设,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合理配
3月13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碳普惠减排场景方法学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六个碳普惠方法学,本方法学适用于上海市安装在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主体(重点排放单位1除外)的场址上,单个项目装机规模在1MW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月12日,《上海市松江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草案)》印发。文件明确,推进新建建筑高质量应用可再生能源。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和运行。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一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工程。大力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深化建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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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黄浦区重点用能单位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积极开展屋顶光伏、光伏幕墙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应用光伏遮阳棚、光伏路灯、智能光伏广告箱等智能光伏产品。积极参与国家级商业建筑需求
为推动我市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相关链接:市场化并网光伏项目不实施竞争配置!上海可再生能源项目竞配管理
2月1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办法适用于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确定项目投资主体、保障性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竞争配置确定保障性并网规模。市场化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不实施竞争配置。本办法自2024年2月2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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