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2月10日,江苏能源监管办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并网消纳有关意见的通知》。
由于新能源发展速度明显快于电网建设和用电增长速度,电网面临较大调峰和消纳压力,局部地区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慢、消纳难等问题突出,制约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通知》显示:
1、新建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均应以落实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为前提条件;
2、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配置一定比例的电源侧储能设施,支持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储能系统与新能源协调运行,进一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加快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鼓励和支持新能源企业优化提升机组调节性能,促进合理分摊辅助服务补偿费用,通过市场手段破解新能源消纳矛盾。
政策全文如下: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并网消纳有关意见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各发电集团江苏分(子)公司,有关新能源发电企业:
“十三五”以来,江苏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快速发展,有力推动全省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转型。同时,由于新能源发展速度明显快于电网建设和用电增长速度,电网面临较大调峰和消纳压力,局部地区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慢、消纳难等问题突出,制约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构建服务新能源发展长效机制,推动江苏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根据国家能源局加强清洁能源消纳监管等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促进江苏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消纳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网源协调发展
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新能源并网消纳,新建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均应以落实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为前提条件。纳入规划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在启动项目时,应向电网企业咨询项目接入和消纳等情况,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取得电网企业的接入系统批复以及同意接入和消纳的意见后,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即可开展后续相关工作。电源本体和接网工程核准(备案)后,电网企业与新能源发电企业根据接网协议中明确的进度开展工程建设,按期投产。各方应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电源及配套电网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投产,从源头上强化网源协调,促进新能源和谐发展。
二、科学开展新能源消纳能力评估
电网企业应加强新能源发展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开展新能源消纳能力评估,主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监督指导。评估工作应充分考虑新能源建设及并网需要,积极听取新能源发电企业意见和建议,合理评估电网新能源消纳能力,分地区、分变电台区科学提出消纳能力上限建议。消纳能力计算方式及评估结果应及时向新能源发电企业公开,杜绝选择性、差异化执行评估结果,充分挖掘电网消纳新能源能力。监管机构将对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公平运用等情况进行监管。
三、切实简化新能源接网审批流程
电网企业应加强新能源接网服务管理,进一步精简工作流程,压减接网申请受理、方案审批等过程环节时间,提高新能源接网审批效率,合理制定接网审查技术标准和标准化服务要求,缩小接网业务办理地域差异,规范接网审批自由裁量权。
新能源发电企业申请接入电网,应向电网企业提交电源接入申请,自行委托编制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如需要收资,发电企业应向电网企业提交接入系统设计所需的收资清单,电网企业收到收资申请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提供与接入有关的技术标准要求以及开展接入设计所需电力系统相关资料,因故确实不能及时提供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发电企业,并予以说明。接入适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电网企业对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交的电源接入申请和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不予受理原因,符合条件的应于20个工作日完成接入系统设计评审,并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入系统设计评审会议纪要。
四、合理控制接网工程建设时间
电网企业在完成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后,原则上应于半年内完成接入系统方案(可研)报告编制、评审及批复手续。同时,新能源发电企业应积极配合电网企业做好接网工程核准等前期工作,接网工程前期工作所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电网企业同电压等级、条件相近的其他电网工程。
电源本体和接网工程均核准后30个工作日内,电网企业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约定本体工程和接网工程开竣工时间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签订接网协议。
接网工程核准后,电网企业应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物资施工招标、项目建设工作。接网工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同电压等级电网项目平均建设周期。
五、持续优化新能源并网服务
新能源发电企业在接网工程建设完成并满足相关条件后,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电网企业应于3个月内完成线路、设备命名及倒送电等工作。机组并网前,发电企业应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严禁发电企业无并网调度协议、无购售电合同并网。
在具备并网调试条件后,新能源发电企业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调度部门提交并网调试申请,调度部门应结合企业申请时间与电网实际运行情况合理安排相关并网调试工作。因电网运行需要无法安排的,调度部门应向发电企业做好解释工作并明确具体调整方案。
六、加快提升电网消纳能力
电网企业应根据新能源发展情况,动态调整电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影响新能源电力消纳的沿海、过江等关键输电通道建设,加大苏北地区电网增容改造力度。对于纳入规划的新能源项目,电网企业应提前开展接入系统规划研究工作。积极简化新能源相关电网项目审批及建设要求,合理下放项目投资审批权限,提高电网工程建设效率。
按照《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7〕67号)等文件精神,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配置一定比例的电源侧储能设施,支持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储能系统与新能源协调运行,进一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加快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鼓励和支持新能源企业优化提升机组调节性能,促进合理分摊辅助服务补偿费用,通过市场手段破解新能源消纳矛盾。
七、规范做好信息公开
电网企业应加强新能源接网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无纸化、不见面审批。在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交接网申请后及时披露各环节审查情况,方便企业查询进度情况,降低往返成本。原则上所有新能源项目接网都应纳入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电网企业应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新能源接网服务相关情况。其中,每年定期报送新能源消纳能力评估情况;每半年报送支持新能源发展电网项目投资、建设等情况,报送时间为1月31日、7月31日前;每季度报送新能源接网项目申请、受理、接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并网投运等情况(附具体项目清单),报送时间为次季度首月20日前。新能源发电企业应在每季度首月20日前向电网企业报送截至上季度末新建电源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建设期阶段性进度情况等信息。监管机构将对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监管,对未按要求报送的将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市场监管司,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能源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29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10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10月光伏发电利用率光伏96.2%,风电95.8%。详情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10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
近年来,受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呈多发、频发态势,电力供应安全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同时,绿色低碳转型背景下新能源快速发展,微电网作为提升供电可靠性和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已在多地逐步建设。探索新型电力系统下微电网建设运行新模式,对于服务社会发展与经济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上次调度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调度了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进展,分析了基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加快推动基地建设的有
11月27日,从内蒙古电力集团获悉,日前,内蒙古电力集团与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携手合作,成功完成了自治区首次跨省跨区新能源中长期外送电交易,标志着内蒙古新能源电力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共享进入了新阶段。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风光资源富集,近年来,锚定“双碳”目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8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12月1日至4日广西低谷电力消纳交易,电力用户响应资源需求申报时间:11月29日09:00至12:00;负荷集成商交易申报时间为11月30日09:00至11:0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河北省2024年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拟下达试点情况,本次拟公布开发区试点共32个。详情如下:河北省2024年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拟下达试点情况公示根据《河北省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冀发改能源〔2024〕872号)要求,经各市组织申报
11月20日,国网天津电科院完成2024年度新能源消纳能力测算集中工作。据了解,本次集中工作历时近一个月,电科院支撑公司调控中心主要开展新能源消纳能力测算、新型储能利用分析及配置测算、分布式电源承载力评估等三个专题工作,同时配合华北网调完成新能源预测误差分析及日前平衡风险评估专题工作。本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答复摘要指出,近年来,分布式新能源快速发展,已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隔墙售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模式正在各地进行探索。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应“隔墙售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模式发展,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完善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相关价格机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推进重点耗能企业通过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市场购买风电、光伏发电等绿色电力,提高绿色电力消纳水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高,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
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通辽新能源资源丰富,政策条件集聚,新能源发展优势突出。一方面,通辽风光资源富集,属于二类资源区,风能资源具有风向稳定单一、持续时间长、无破坏性风速等特点,新建大型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3500小时以上,利
11月18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1~10月,浙江新增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37万千瓦。截至10月31日,浙江风电、光伏发电装机总量达5000万千瓦,占省内电源总装机容量的34.7%,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357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643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的增长带动了新能源发电量大幅增长。1
11月29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10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10月光伏发电利用率光伏96.2%,风电95.8%。详情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10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
11月21日,国能日新应邀参加第八届分布式能源嘉年华研讨会,发表《分布式经济性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主题演讲,深入分析分布式光伏的技术提升与分布式应用模式及多元场景的优化结合之道,围绕发展政策及需求要点,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分布式光储运营从技术提升到多元化运营进行了详细阐述。以应用为核,
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通辽新能源资源丰富,政策条件集聚,新能源发展优势突出。一方面,通辽风光资源富集,属于二类资源区,风能资源具有风向稳定单一、持续时间长、无破坏性风速等特点,新建大型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3500小时以上,利
11月1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以2030年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为目标,遵循“先增量后存量、先商用后户用、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有序、分类地推动分布式光伏入市,最终实现与集中式新能源的入市电量比例相同,逐步引导
11月19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平时段0:00—2:00、6:00—7:00、9:00—12:00、16:00—18:00;低谷时段2:00—6:00、12:00—16:00。后续视电力供需状
11月12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动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通知,时段划分调整为:峰时段(8小时):16:00—24:00;平时段(8小时):00:00—1:00,7:00—12:00,14:00—16:00;谷时段(8小时):1:00—7:00,12:00—14:00。尖峰电价执行时间和时段不变,为每年7
11月5日,江苏发改委印发《关于大力实施绿电“三进”工程提高绿电交易和消纳水平的通知》,拟推进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文件指出,一方面,要加强存量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水平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另一方面,加强增量特高压输电项目的规划研究,推动适应大规模新能源输送等创新
10月31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9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9月光伏发电利用率光伏97.9%,风电96.8%。详情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9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
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
日前,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2024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并网可开放容量146.82MW。原文如下: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布泉州市鲤城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通告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推动泉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
日前,内江市发改委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及可开放容量,全市两区三县承载能力评估等级全部为“绿色”。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全市2024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及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按照《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能
为规范提升电网公平开放服务,保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11月20日至22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结合12398投诉举报问题,赴徐州等地就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组仔细询问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情况,详细了解可开放台区更新和公布、红区光伏项目并网处置措施等情况,查阅有关证明材
根据国家能源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深入了解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加强企业学习交流,推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安排,11月14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徐州地区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管理座谈会。培训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徐州地区新能源发电企业共计100余
近日,根据江苏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显示,江苏徐州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1GW异质结高效率光伏组件项目通过备案,及位于徐州市睢宁县年产1G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备案通过。官网资料显示,江苏新璟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异质结(HJT)电池、组件、钙钛矿等产品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开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消息,截至10月底,江苏发电总装机规模超19700万千瓦,同比增长13%。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已达8252万千瓦,约占42%,历史性超过煤电,标志着新能源成为江苏第一大电源。江苏电源结构中,煤电装机规模长期居全国前列,占总发电装机规模的41%。新能源装机规模中,风电、太阳能
近日,由中国能建建筑集团、羲和电力有限公司联合总承包建设的江苏盐城清能滨海八滩50兆瓦光伏电站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盐城市滨海县,总建设规模5万千瓦,由5个光伏矩阵构成,设计15台箱变,占地面积约1100亩。该项目是当地推进发展绿色清洁能源重点项目,利用鱼塘闲置水面,采用“水上发电
11月8日,灌云洋桥156.16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Ⅱ标段举行开工仪式。灌云洋桥156.16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Ⅱ标段位于连云港灌云县洋桥农场27号至49号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光伏区安装N型双面620瓦峰值功率单晶硅光伏组件170430块,32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240台
11月5日,江苏发改委印发《关于大力实施绿电“三进”工程提高绿电交易和消纳水平的通知》,拟推进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文件指出,一方面,要加强存量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水平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另一方面,加强增量特高压输电项目的规划研究,推动适应大规模新能源输送等创新
10月23日,吴江区发改委发布《苏州市吴江区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规划公示,文件指出,发展清洁能源。严格控制新建煤炭机组,加快燃气电厂建设;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用工程。原文如下:《苏州市吴江区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规划公示为严格依法执政,落实国家
截至9月底,盐城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67.1万千瓦,同比增长16.3%,占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19.3%。其中,风电948.8万千瓦,同比增长0.1%,占全省风电装机的41.2%;光伏发电585.3万千瓦,同比增长58.6%,占全省光伏发电装机的10.7%;生物质发电33.0万千瓦,同比增长6.5%,占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的10.4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信息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分类做好光伏用地信息备案工作,建立辖区内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底数档案,依申请办理光伏发电项目用
9月26日,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保护省级自然公园内的森林、草地、湿地、海洋、水域、生物等珍贵自然资源,以及自然遗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文物古迹等。在省级自然公园内开展相关活动和设施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其自然状态和历史风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