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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

2019-04-09 10:49来源:国家发改委关键词:光伏发电太阳能电池国家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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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

1、气象、地震、地质、海洋、水旱灾害、城市及森林火灾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2、生物灾害、动物疫情监测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3、堤坝、尾矿库安全自动监测报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4、煤炭、矿山等安全生产监测报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5、公共交通工具事故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6、水、土壤、空气污染物快速监测技术与产品

7、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验技术、仪器设备开发及应用

8、重大流行病、新发传染病检测试剂和仪器

9、公共场所体温异常人员快速筛查设备

10、交通安全、城市公共安全、恐怖袭击安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警用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程施工安全、火灾、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监测预警系统、产品技术开发与应用

11、放射性、毒品等违禁品、核生化恐怖源等危险物品快速探测检测技术与产品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13、应急抢险救援人员防护用品开发与应用

14、家用应急防护产品

15、雷电灾害新型防护技术开发与应用

16、矿山、工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避险产品及设施

17、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快速测绘、存储、传输等技术及产品

18、生命探测装备

19、智能化、大型、特种、无人化、高性能消防灭火救援装备

20、建(构)筑物全地形废墟救援设备

21、应急通信、应急指挥、应急发电与电力恢复、后勤保障等全地形高机动性多功能应急救援特种车辆及设备

22、侦检、破拆、救生、照明、排烟、堵漏、输转、洗消、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产品

23、航空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

24、道路应急抢通装备及设施

25、公共交通设施除冰雪机械及环保型除雪剂开发与应用

26、水上(水下及深海)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

27、车载、港口等危险化学品、油品应急设施建设及设备

28、海上溢油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应急处置技术和装备

29、有毒有害液体快速吸纳处理技术装备、移动式医疗废物快速处理装置、危险废物特性鉴别专用仪器等突发环境灾难应急环保技术装备

30、航空应急医疗系统,机动医疗救护系统,卫生应急消毒供应装备,生命支持、治疗、监护一体化急救与后送平台

31、防控突发公共卫生和生物事件疫苗和药品

32、反恐行动技术装备与侦控技术;反恐综合作战平台技术,反核恐怖机器人,应急防爆车,中型反恐排爆机器人,防爆拖车,爆炸物销毁器等

33、紧急医疗、交通救援、工程抢险、安全生产、航空救援、网络与信息安全等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

34、应急物流设施及服务

35、应急咨询、评估、培训、租赁和保险服务

36、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

37、应急救援基地、公众应急体验基础设施建设

38、新型防火涂料、防火材料、阻火抑爆装置、建筑耐火构件等

39、森林、草原火灾自动监测报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40、基于北斗导航卫星的安全监测系统

41、矿山数字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安全生产模拟实训技术开发与应用,细粒尾矿模袋法堆坝安全技术

42、地震灾害信息快速获取技术开发与应用,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技术开发及应用

43、煤矿突水水源快速判别技术开发与应用

44、消防产品质量快速检测设备

45、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46、生产生活用水快速安全监测设备

47、特殊工种保护产品

48、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农林气象、生物灾害防范防护技术开发及应用

49、煤矿瓦斯、热动力、水害等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及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成套技术与装备

50、大型、多功能型工程抢险装备

51、防汛抢险专用器材和装备

52、人工影像天气作业系统

53、核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及装备

54、疫情疫病检疫处置技术及装备

55、特种设备事故救援技术与装备

56、水旱灾害应急监测技术装备

57、洪水干旱灾害风险智能辨识技术装备

58、防汛抢险自组网集群应急通讯技术装备

59、抗旱应急找水打井技术装备

60、台风风险区划图编制技术及应用

61、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化后勤保障重点技术装备

62、重大事故灾害智能无人应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

63、高原高寒地区灾害现场安置装备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应用

64、雨雪冰冻灾害高效智能除冰除雪装备

65、复杂环境轻型模块工程抢险装备

66、大型高尾矿库溃坝灾害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67、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

68、防汛抗旱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

四十、民爆产品

1、安全环保节能型工业炸药及无雷管感度的散装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方式;采用乳胶基质集中制备、远程配送的现场混装生产方式;地下矿山、大型硐室、公路铁路隧道等工程应用现场混装炸药技术;民爆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模式;退役火(炸)药在工业炸药中的应用,特殊用途炸药

2、工业炸药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工业炸药无人化车间;生产线在线监测、故障自诊断技术;现场混装生产方式的高精度装药计量技术、在线参数检测技术;现场混装生产方式全流程智能化管控平台;生产、销售(包括仓储)的信息化、可视化智能网络监管平台;废危险物料及不合格品安全、环保回收再利用的工艺技术及装备

3、新型起爆器材;数码电子雷管;工业雷管成品防殉爆安全技术和基础雷管集约化生产、远程配送安全包装方式;数码电子雷管的电子引火元件(含电子控制模块和点火元件)集中生产远程配送模式;装药量系列化的工业导爆索

4、高危生产工序的模块化、自动化、连续化设备,安全环保型的废品(料)销毁处理装备;火工药剂、产品的智能化生产工艺和装备,工业雷管生产线无人化车间;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工艺参数、人、机、料、环等数据的自动采集、存储和溯源分析系统;无职业危害、安全环保、信息化程度高的产品性能检测方法;工业导爆索生产过程炸药添加药、收线、盘卷、封尾、包装的自动化装备

5、起爆具生产工艺自动化;可定期失效的稳定可控的震源药柱产品,含水炸药等在震源药柱中的应用;系列化、通用化的射孔弹产品;可靠、多样、高效、环保的人工影响天气用燃爆器材;退役火(炸)药在工业炸药制品中的应用

6、工艺流程数据可视、生产数据在线采集、安全参数自动检测的工业炸药制品生产工艺;起爆具制造中,本质安全水平高,连续化、智能化的熔化、混药、浇注、退模等工序的工艺装备;震源药柱自动装药、自动装配的工艺装备;射孔弹自动装药、自动压制的工艺装备

7、危险工房操作人员总人数不大于3人的工业炸药生产线;起爆具生产实现智能化,熔混注工房无固定作业人员,单个退模检验包装工房操作人员总人数不大于5人(含)的生产线;震源药柱生产实现连续化、自动化、信息化、柔性化的智能制造,1.1级单个危险工房操作人员人数不大于5人的生产线;射孔弹生产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危险工房操作人员人数不大于6人的生产线;人工影响天气用燃爆器材生产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危险工房操作人员人数不大于5人的生产线;海上救生烟火信号等烟火信息弹制造实现药剂制备、装药工序的自动化,装配工序的机械化,人机隔离,危险工房操作人员人数不大于5人的生产线

四十一、人力资源服务业

1、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平台建设

3、人力资源招聘、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人力资源培训、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业

4、人力资源市场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四十二、人工智能

1、人工智能芯片

2、工业互联网、公共系统、数字化软件、智能装备系统集成化技术及应用

3、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基础设施、高效能计算基础设施等智能化基础设施

4、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语音语义图像识别、多传感器信息融合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5、无人自主系统等典型行业应用系统

6、人工智能标准测试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7、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园区改造

8、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系统

9、可穿戴设备

10、智能机器人

11、智能家居

12、智能医疗,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

13、智能安防,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

14、智能交通,智能运载工具

15、智能健康和养老

16、智能教育

17、智能环保

18、智慧城市

第二类 限制类

一、农林业

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

2、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

3、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

4、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5、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6、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7、松脂初加工项目

8、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

9、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10、珍稀植物和古树的根雕制造业

11、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

12、不符合生态养殖要求的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1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

1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

15、不符合国家规划及产业政策的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16、在林地、湿地、草地上从事垦荒、工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项目

二、煤炭

1、禁止新建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禁止新建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宁夏禁止新建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5、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2个的新建煤矿项目

6、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产品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限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三、电力

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级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综合利用机组除外)

2、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3、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利发电

4、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煤电机组

四、石化化工

1、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2、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3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尾气综合利用除外)、天然气制甲醇(CO2含量20%以上的天然气除外)、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尾气综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甲基丙烯酸甲酯(利用副产氢氰酸除外),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丙烯高温氯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 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综合利用除外)生产装置

3、新建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本体连续法除外)、3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

4、新建纯碱(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除外)、烧碱、3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单项金属离子≤100ppb的电子级硫酸除外)、2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

5、新建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作为中间产品配套建设除外)、五硫化二磷、饲料磷酸氢钙、氯酸钠、无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电解二氧化锰、普通级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高分散型及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生产装置

6、新建黄磷,起始规模小于3万吨/年、单线产能小于1万吨/年氰化钠(折100%),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干法氟化铝及单线产能2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

7、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装置,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的气化装置,磷铵生产装置

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磷化铝,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等)生产装置

原标题:关于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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