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国家标准委:完善光伏、光热等新能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2019-03-08 08:52来源:国家标准委关键词:光伏发电光伏标准光伏行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七)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

58.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发展行动指南(2018-2020年)》,组织下达专项计划,持续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能源资源节约与利用、绿色生产与消费、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

59.在浙江湖州、福建、江西、贵州、海南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突出标准化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加强富有各地特色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建设。

60.加快能效、能耗、水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更新升级,不断提高准入门槛,倒逼创新技术应用,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守资源能源消耗上限。

61.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高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水平,完善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相关的标准体系,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

62.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海洋生态修复等领域标准制修订。

63.加强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等行业资源再生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促进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

三、着力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建设更高效能的标准体系

(一)多措并举促进标准有效实施。

64.加强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统一布局,建立覆盖行业、地方的网格化试点示范推广体系。

65.制定《加强标准宣贯与实施的意见》,明确未来3年标准宣贯与实施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领域。按照“谁提出、谁宣传、谁组织实施”的原则,落实政府主导制定标准实施的主体责任。积极探索标准宣贯策划与标准审查同步,提高标准宣贯的广泛性和时效性。

66.强化标准制定部门与实施监督部门联动,把标准宣贯融入到监督抽查、执法检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中,特别是将标准解读纳入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课程中,提高标准应用效果。

67.探索标准化宣传新方法、新模式,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特别是增强消费者在消费选择、消费维权中应用标准的意识。

(二)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

68.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标准与认证、监督、执法、网监、信用等市场监管机构和消费者协会互动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定期交换标准需求、实施应用等相关信患,加强标准实施信息收集,更好服务市场监管。

69.在标准文本中注明标准实施遇到问题的反馈渠道,在已有标准信息平台上建设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窗口,加快建成便捷的标准实施信息收集渠道,确保企业、消费者等有关方面在标准实施中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反馈。

70.加快制定标准实施反馈信息处置规则,明确处理工作时限、程序要求等,确保标准实施信息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71.研究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选择重点领域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试点。

72.进一步完善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形成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共性指标体系,开展重点领城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三)建立标准制定工作的监督机制。

73.在各类标准管理办法中细化对标准制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明确监督主体、方式、对象、程序以及监督结果运用等内容增加“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管理机制。

74.选取社会影响面大、消费者关注度高的领城开展标准制定监督抽查试点,以包容审慎的态度,依法开展对标准制定工作的监管。

75.加强标准制定监督与标难实施信息反惯、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标准复审、技术委员会考核等工作的衔接联动,及时发现标准制定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标准质量水平的提升。

四、大力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建设更加开放兼容的标准体系

(一)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

76.履行我国担任IS0、IEC常任理事国的义务,积极在国际标准组织治理优化和变革方面提出方案建议,推动国际标准组织治理更加公开、合理、高效。

77.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积极参与ISO、IEC等国际标准组织战略政策制定,在风险管理和采用国际标准等政策制定中发出中国声音,推动ISO发布《服务业标准化手册》。

78.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建设,加理IS0、IEC和ITU框架下的协调合作,提出新技术工作领域建议,加强我国承担技术机构的管理,推动国际标准组织技术体系不断完善。

79.组织推动各有关方面有效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会议,高质量完成国际标准投票。发挥国际标准化会议基地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国际标准版权保护,加大对国际标准的宣传采用力度,积极推动国际标准在我国转化运用。

80.密切与国际标准组织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向国际标准组织各级管理机构推送工作人员,高质量办好与国际标准组织合作开展的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项目。

(二)加快推进国际国内标准一体化进程。

81.统筹国际国有标准化工作,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尽快与国际接轨,加快推进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组织、支撑机构和专家队伍的同步建设,促进国际国内标准立项、研制、应用等同步推进。

82.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量子计算、能源环境、新型材料、商端装备、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先进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协同推进国际国内标准研制。

83.按照WTO相关规则做好标准制定与通报相关工作。

84.进一步畅通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渠道,简化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工作程序,运用信息化手段,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服务。

85.着力加强重点国家和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大学、科研院所等国际标准化“智库”和服务综合体建设,提升服务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

86.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国际标准化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

(三)大力实施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

87.强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化合作机制建设,凝聚国际共识,落实合作协议和行动计划,在基础设施、农业食品、智能制造、智慧域市、民用航空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88.聚焦重点领城、重大项目和重要产品,开展中外标准技术指标此对分析,加大与共建“一带一路”各国标准互换互认、相互采用和联合制定国际标准的力度。

89.推进海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围绕国际产能、全球能源互联网等重点合作领域,开展我国标准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适用性研究,推动我国标准海外应用。

90.研究制定《中国标准外文版工作计划(2019-2020年)》,加大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力度,加快重点、急需领域中国标准外文版出版。

91.提升企业国际标准化能力,建设企业为主体的国际标准化创新示范基地,开展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标准化人才专题培训,帮助“走出去”企业打造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

92.着力提升标准信息服务能力,推进建设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信息资源共享。

(四)全力办好第83届IEC大会。

93.以承办大会为契机,加强国际标准规则、作用的宣传培训,提升我国专家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

94.以承办大会为舞台,广交朋友、凝聚共识、贡献中国智慧,推动IEC形成更加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让IEC国际标准在全球治理中的协同、规范、引领作用愈发凸显

95,精心做好会议成果设计和特色活动安排,充分体现“质量成就美好生活”的主题,加强宣传、分享中国经验,展示中国风采。

96.扎实做好会议等备工作,精心谋划大会方案,健全大会组织工作体系,相关部门和地方密切配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大会办成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的盛会。

五、提升标准化基础能力水平,建设更加保障有力的标准体系

(一)加快完善标准化法配套法规制度。

97.抓紧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

98.加快推进行业标准化、地方标准化、标准化试点示范等管理办法制修订。

99.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监督管理办法制定。

100.研究修订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

(二)提升标准科学化管理水平。

101.针对机构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等工作的协调。

102.进一步完善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加强国家标准技术审评制度建设,优化审评工作流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积极采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审评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审评质量和效率,增强标准科学性。

103加强重要技术标准研究,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总结首批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经验,推广成熟经验和做法,推动具有应用潜力的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

104.坚持技术委员会国际国内同步发展,严格新组建技术委员会审批。鼓励和支持新兴领域采取工作组形式开展工作,满足新领域标准化需求。研究探索标准化总体组等运行机制,更好适应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跨领域融合、技术集成对标准化的需要。

105.选择部分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优化试点工作,通过调整优化技术组织结构,进一步促进标准制修订效率提升。

106.加强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重点监督检查前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技术委员会,坚决暂停一批、撤销一批工作不力、运行不规范的技术委员会,形成技术委员会“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模式。

(三)不断完善标准信息服务。

107.优化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国家标准免费公开服务。积极推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文本向社会免费公开。

108.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的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平台,实现标准提案征集、立项公示、征求意见、实施信息反馈等“一站式”办理。

109.建成统一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工作服务平台,持续推进标准化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110.完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面向政府、技术组织、社会团体、企业、消费者等提供权威高效的标准信息资源服务。

111.完善国际标准信息平台,实现与ISO、IEC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

(四)加强标准化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112.研究制定加强标准化教育培训的政策措施,推进标准化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13.实施标准化人才教育和培训工程,加强行业、地方标准化管理人员培训,推进标准化教育培训教材编制和培训点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标准化教育培训机构或基地。

114.继续支持和鼓励更多高校开设标准化课程、方向或专业。拓展标准化职业教育,探索开展标准化中小学科普教育。

115.加大标准技水审评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116.继续加强国际标准化培训,发挥好中国计量大学、中国标准化协会、深圳、青岛等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作用,大力培养一批懂标准、懂技术、懂外语、懂规则的复合型国际标准化人才。

117.围绕“一带一路”标准化人才交流和能力建设,开展标准化援外培训,建立培训专家库。

118.深化国际标准化教育合作,推进“一带一路”标准化教育与研究大学联盟建设和项目交流,加强各国在标准化教育领域的交流互鉴。

(五)建立标准化统计体系。

119.充分调研经济社会发展对标准化统计指标的需求,科学修订现有统计指标,全面真实反映标准化整体水平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120.做好统计指标与相关工作系统衔接,及时将统计指标量化到各类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中,用信息化手段保障统计指标的准确性、即时性。

121.用好标准化统计数据,加强标准化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现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高标准化科学决策水平。

(六)强化标准化经费保障。

122.严格中央财政标准化工作经费管理,加大公益标准化工作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通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军民通用标准、国家标准外文版、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以及标准化战略研究、标准化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等工作。

123.鼓励省级、市级和区县财政按照标准化法要求,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逐步加大标准化工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标准制定、实施以及标准化宣传、试点示范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


原标题:2019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发电查看更多>光伏标准查看更多>光伏行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