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市场正文

内蒙古:大力发展现代能源经济 加快光伏基地项目建设

2019-02-15 11:17来源:内蒙古发改委关键词:光伏发电光伏示范基地内蒙古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目标任务、强化问题导向,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化解政府债务等意见要求,按照已确定的行动方案,针对突出问题,打好重点战役。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要求,稳妥处理政府债务风险,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完成与“十个全覆盖”工程直接相关项目拖欠工程款化解任务,研究组建政府债务风险平滑基金。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确定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大不良贷款清收与处置力度,妥善做好到期企业债券兑付工作,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高利贷,遏制跟风违约、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切实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加强政策统筹协调,防止负面效应叠加。跟踪防范外部冲击的风险,密切关注中美经贸摩擦对我区的影响,准确评估、精准施策,扎实做好自己的事。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全年减贫14万人以上,贫困嘎查村全部退出,20个国贫旗县摘帽。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重点工程,开展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专项扶贫行动。深化京蒙扶贫协作,精准安排帮扶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预防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巩固和深化脱贫成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边境地区,深入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加大边民支持力度,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

(三)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钢铁、火电、建材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实施燃煤锅炉和散煤替代工程。优化运输结构,提高铁路货运比例,治理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强化重点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加强水源地保护,着力消除重污染水域和劣五类断面。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依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内的工矿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争取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加强浑善达克、乌珠穆沁等沙地治理,推进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全年完成营造林1290万亩、种草3000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924万亩,建设祖国北疆绿色万里长城。

五、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拓宽经济发展空间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同。

(一)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落实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实施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推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推进路水电气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深入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设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发证任务,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具体办法。

(二)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城市建设与管理,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35号)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60号)要求,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规范特色小镇建设,培育形成一批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特色小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牧区延伸。

(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制定新时代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编制呼包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推进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加强呼包鄂与周边地区合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乌海及周边地区转型发展。制定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国家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重点项目,争取蒙东(通辽—赤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批,推动蒙东地区融入东北西部生态经济带。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和林格尔新区。

六、推进实施更深层次改革,增强改革牵引作用

站在更高起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加快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联合审批、区域评估。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限压缩一半以上。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继续开展盟市营商环境评价。

(二)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8〕36号)精神,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启动运行蒙西地区国家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成投运第一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取消蒙东电网大工业目录电价,实施大工业用电倒阶梯输配电价机制,力争全年电力多边交易电量和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突破1400亿度。落实土地利用“增存挂钩”制度,推进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存量土地挖潜利用、闲置土地处置、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利用。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快推进自治区以下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自治区以下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研究建立规范的按税种、按比例分享收入的收入划分体制。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加快预算内资金执行进度,推动各类引导资金和基金投资运营,发挥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

(四)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转变国资监管职能,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做好国有企业“处僵治困”工作,实现“僵尸企业”全部出清。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七、构建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开放

着力稳外贸稳外资,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以更高水平开放推动更大发展。

(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促进互联互通,加强跨境铁路、电网、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平台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推动中蒙国际产能合作区等境外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中欧班列增量扩容,着力解决“酒肉穿肠过”问题,拓展双向货源,促进进口资源落地加工,引导出口加工型企业落地生产,全年开行中欧班列240列。筹备参加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办好第三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

(二)着力稳定外贸外资。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扩大农畜产品、资源性产品和先进技术装备进口,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打造边境贸易加工特色产业集群,推动边境贸易、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和市场采购贸易融合发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外资增长的意见》(内政发〔2018〕25号)精神,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注册登记“一口受理”。

(三)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抢抓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先进生产要素“北上西移”机遇,推动更多好产业好项目落户我区。加快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发展,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打造我国中西部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推动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充分发挥乌兰察布东进西出、南联北通、地近京畿的区位优势,加强同周边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东部盟市与东北三省的合作交流,健全完善各层级协商协作机制,在优势互补中加快发展。密切与长三角、珠三角的经济联系,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

完善制度、守住底线,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

(一)着力稳定和促进就业。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防范失业风险。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研究制定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规范,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针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明确设施建设、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一城一策,加强市场监管,妥善解决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三)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制定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加强苏木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统筹发展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四)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开展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蒙医药振兴计划。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发展体育事业,建设一批人民群众需求强、普惠性高的公共体育设施,推进足球改革发展,积极筹备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五)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统筹规划建设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共建共享和整合利用。深化文化领域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和文艺院团改革,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进辽上京和祖陵遗址等申遗工作。


原标题: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发电查看更多>光伏示范基地查看更多>内蒙古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