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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政策:怕你“硬”来 更怕你不来!

2019-02-15 09:15来源:国发能研院、绿能智库作者:吴 昊 郑 飞关键词:光伏政策光伏市场光伏补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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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广益

换个思路或可“柳暗花明”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对于光伏行业而言,国发能研院、绿能智库调查后认为政策最重要的在于两个方面:补贴与非技术成本。

一是修改补贴制度或许能减缓当下困境。当前,巨额补贴的拖欠已成事实,深陷补贴泥潭的困境亦非一朝一夕可解。2013年国家制定的政策规定了20年的补贴年限,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成本的下降,早期的存量项目非技术成本较低,设备质量上也出现诸多问题,鉴于实际情况,探索新的补贴结算政策或者缩短补贴年限或能在促进技术更新换代的同时,让补贴拖欠问题有所缓解。

二是建议民营企业补贴优先发放。从融资成本和拖欠额度的角度考虑,央企具有抗风险能力强等先天优势,补贴拖欠金额也相对较大,两三百亿元的补贴对行业来说是杯水车薪,但却可以拯救所有的民营企业,此举不仅增强了民企的竞争力,还响应了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号召。

三是土地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三类资源区。在非技术成本方面,土地使用税费占据着较大的成本。如果按照每亩200元租金,表面看似降低了非技术成本,但在实际操作层面,80%以上的地方难以承受如此低廉的土地价格,还是会把成本加在光伏企业身上。如果平价上网示范项目没有科学的土地价格指导,不管光伏产业链环节如何精打细算,这个利好的政策最终也会是"水中花镜中月"而已。

事实上,把西部的沙漠、盐碱地和中东部(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土地稀缺的地区"一刀切"确有不合理之处,对此,或可参照太阳光资源、上网电价划分成三类的方式,土地资源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三类资源区。

四是充分发挥地方财政的积极性促进产业发展。目前,全国有不少省市或多或少的出台了一些地方补贴措施,建议有关部门参照绿色能源示范县等相关政策,针对具体项目,国家、省、市财政按照一定比例补贴可再生能源产业,国家拿大头,省、市配小头,多拿多干,少拿少干,充分激发地方的积极性,同时,也减轻国家背负的沉重压力。


原标题:光伏政策:怕你"硬"来,更怕你不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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