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2018-09-12 16:56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可再生能学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国家地热能中心,地方独立电网公司,地热能开发利用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8〕2号),加强能源形势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我局自2015年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对《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8〕84号),现印发执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各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统计调查制度》月报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国家能源局,年报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统计调查制度》可在国家能源局网站(www.nea.gov.cn)下载。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联系。

联 系 人:崔广胜

联系电话:010-68555879,68555045(传真)

附件:《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3日

附件:

P020180912552380070046_06.jpg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国家能源局查看更多>可再生能源发电查看更多>光伏发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