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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暂缓执行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2018-03-29 10:56来源:青海省审计厅关键词:光伏电站用地光伏土地税青海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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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青海省德令哈、格尔木两个领跑者基地被暂停优选工作之后,3月2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文要求暂缓执行青政【2018】18号文件,即《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通知》。文件指出,为进一步促进青海省光伏产业发展,如期完成国家确定的任务目标,在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成之前,暂缓执行该文件。

文件原文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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