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引导和支持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安排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科学分配等原则。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改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申报、编制专项资金安排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办理专项资金拨付,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等。
第五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的编制及执行、审核市发改局编制的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合规性、下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对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等。
第六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分布式光伏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做好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工作,包括申报材料初审及项目实地核查。
第七条东莞供电局负责组织项目并网验收,并将项目装机规模、实际发电量等数据如实向市发改局提供。
第三章 补助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市发改局在资金总额不超过年度预算的情况下,对项目进行补助,具体补助范围包括: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在120MW以内。
第九条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的项目不纳入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第十条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项目投资主体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东莞市财政资助(补贴)资金不予资助的具体范围》以及《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规定的情形。居民项目业主具有建筑物合法性证明。
(二)项目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并符合《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九条的建设标准要求。
(三)项目施工企业符合《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四)项目已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四章 补助方式和标准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事后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一)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补助平均分四个财政年度拨付。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农业大棚等非自有住宅建设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三)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四)当年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经批准后,项目补助资金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并将于次年拨付有关企业和自然人,按财政年度连续5年拨付。对供电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单日期在2017年之前的项目按《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执行。
第十二条对光伏推广先进地区进行奖励:对年度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容量位居前三的镇街(园区),由市政府授予光伏推广先进地区奖。光伏推广先进镇街(园区)的备案项目优先纳入次年光伏资金补助指标管理范围。
第五章 申报和审核
第十三条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申报企业和个人根据要求提交申报资料至各镇街(园区)光伏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申报资料至市发改局。
第十四条申报资料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第四条的要求。
第十五条(一)条件审核:各镇街(园区)光伏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初审,市发改局对项目申报材料和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二)第三方审核:市发改局委托第三方对项目现场进行事务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审核报告。
(三)项目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市发改局制定东莞市分布式光伏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通过市发改局官方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发改局提出;对公示有异议的,市发改局应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报告;对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资助要求的,不予纳入资助范围。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市发改局将资金安排计划上报市政府。
第六章 资金拨付和会计处理
第十六条资金安排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办理请款和拨付手续。
第十七条受资助单位应规范各项费用支出的财务核算管理。收到资助款后,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账目处理。
第七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获得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十九条项目获得资助后,项目单位须参与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根据市发改局的要求,配合提供项目实施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数据信息,以便做好专项资金后续跟踪监督。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申报单位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收回专项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本规范性文件已经东莞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DGSFZHGGJ-2017-28。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2024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其中包含光伏发电开发利用财政补助。根据绩效目标表,苏州将对设立光伏发电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并落实补贴的县级市(区),市级财政于次年给予补助,补助期为2023年至2026年。对纳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常熟市、吴江区、
1月10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印发《关于延长申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因仍有部分用户未能及时申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南海区发改局决定延长申报时间,用户线上申报时间延长至2024年2月9日。逾期未在扶持通系统上提交资料,视作放弃该年度补助申请。
1月5日,《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文件指出,支持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按装机容量给予最高300万元、按发电量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绿电制氢项目市区两级联动给予0.15-0.2元/千瓦时的电费支持。鼓励氢能多领域应用示范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25日,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2023—2025年)》,文件明确对在磐安县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内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按照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元/
12月1日,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委发布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提到,补助标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其中市级补助0.06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24元/千瓦时),自项目建成的次月1日起计算补助金额,连续补助3年。原文见下:[$NewPage$][$NewPage$
日前,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对工商业屋顶建设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按照实际发电量最高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全区该类光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11月14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溧阳市“制造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鼓励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和分布式储能项目,对业内知名企业来溧投资,经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储能项目,给予投资主体0.1元/千瓦时补助,补贴项目一年发电
11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发布《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碳达峰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公示》。文件指出,根据《苏州工业园区进一步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2〕4号),园区经发委组织了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碳达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经初审、财务专项审计,拟对94个分布式光伏及储
10月24日,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衢州市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明确,鼓励企业利用厂房屋顶资源以及空闲变压器容量,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市级企业按照0.4元/瓦,最高50万元予以补助,各县(市、区)补助标准根据各地实际确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用户侧
10月19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对新建或改建分布式光伏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投资企业0.3元/瓦补贴,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同一企业最高300万元。原文如下: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
10月8日,杭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2023年度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公示。原文如下:根据杭州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拟对2021年并网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一次性补贴,现将补贴清单予以公示,如
近期,日本经济产业省宣布了2024年和2025年住宅、工商业领域太阳能系统的新上网电价补贴(FIT)费率标准。对于住宅领域10kW以下的系统,2023年的FIT标准16.0日元(0.11美元)/kWh将在2024年继续执行,但到2025年将降至15.0日元(0.099美元)/kWh。对于10kW-50kW之间的地面商业太阳能系统,将维持10.0日元
3月22日,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嘉兴市(市本级)第二十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电量追补情况的公示,本次补发资金为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电量补贴资金共计1665005.76元。原文如下: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政策的通知》(嘉光伏办〔2018〕1号)精
4月20日,爱旭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于2024年3月18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47,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19%。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爱旭”)于2024
3月18日,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余姚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根据通知,对2023年度经过备案认可的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经并网验收后,按照并网容量给予一次性0.3元/瓦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全文见下: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
3月19日,新能源云平台关于公布2024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公布。此次纳入2024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50个,核准/备案容量3692.8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48个、核准/备案容量3692.6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2个、核准/备案容量0.2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
3月15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支持智能建造转型升级和既有建筑改造及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根
近日,欧盟批准了意大利一项价值11亿欧元的计划,该计划将为当地制造净零经济所需的设备生产提供国家直接补助。据悉,这项11亿欧元计划将支持本地生产太阳能电池板、风力涡轮机、热泵、电解槽、碳捕获、使用和储存设备,以及设计和主要用作生产直接投入的关键部件的制造商。补助将通过直接赠款方式提供
3月12日,北京发改委公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4年第一批)的通知。根据通知,本次下发的补贴项目主体包括法人单位、个人以及自然人变更项目。其中,2024年第一批符合列入法人单位补贴名单项目并网规模合计7728.63千瓦;符合列入个人补贴名单项目并网规模合计10415.51千瓦。全
3月11日,江苏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征集苏州工业园区光伏和储能项目(2023年度并网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
3月8日,杭州市富阳区经信局发布《关于2024年富阳区非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拟补贴资金的公示》。根据公示文件显示,本次富阳区8家企业的8个项目符合补贴条件,拟补贴资金393408元。8个项目全部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合计容量4.66MW,申报期发电量1967040千瓦时!关于2024年富阳区非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拟补贴资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光伏建设运行情况,分布式光伏新增并网容量96GW,较2022年提升87.8%。分布式光伏的高速发展,离不开补贴的重要推动。据北极星统计,截至目前,全国69个地方仍有光伏补贴政策,补贴范围包括户用及工业企业。从补贴金额来看,初装补贴最高1.8元/W,最低0.03元/W;度电补贴最高0
3月21日下午,中国华电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叶向东在广州拜会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伟中,双方就携手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发展新能源产业、共促央地合作高质量发展等深入交流,并共同见证广东省政府与中国华电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
3月14日,坪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的意见,文件指出,在2023年实现543亿元产值基础上,力争至2025年实现产值700亿元,至2030年实现产值1500亿元。主要内容涉及鼓励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等场景应用,大力推广光储直柔(PEDF)建筑技术
日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属地区域内2024年第二批并网投运的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广东省新增户用装机1149户,总规模为36.13MW,其中梅州、韶关、茂名位列前三。
3月7日,广东韶关市发改局发布2023年韶关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其中提到,能源设施建设进展喜人,全年能源领域完成投资61.3亿元,始兴县泽洋50MW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国粤综合利用发电二期项目动工建设,明阳光伏、三峡光伏、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等一批新能源项目加快布局。原文见下:2023年韶关市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3月5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的复函,同意了5个户用光伏项目备案,总装机容量98.14千瓦,总投资60.8万元。同时,复函表示,因部分个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内容发生变化,同意温炳养4
近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广东明轩实业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建设项目、广东博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玻璃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信息的公示。根据公示内容,广东明轩实业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建设项目为日产2400吨光伏压延玻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
2月20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提出,抢抓技术迭代换挡新机遇,加快新一代高效光伏技术创新和装备制造创新,促进光伏产业升级。重点推进背接触电池(XBC)、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TO
2月19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2024年市重点建设正式项目共713个,年度计划投资3608亿元。其中,光伏重点项目5个,重点建设项目4个,预备项目1个。光伏重点项目名单如下:由表可见,赛拉弗10GW光伏组件制造项目为2024年新开工项目。2023年9月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18日,广东省科技厅印发《广东省培育未来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计划》提出,面向清洁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重大需求,重点发展风电、光伏、核电、新型动力和储能电池、氢能等新能源领域未来材料前瞻技术和应用关键技术。采用先进数字孪生
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2024年初至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已经通过6个分布式光伏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的备案,碳普惠核证减排总量7205吨CO2当量。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5日,广东省中山市住建局印发《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新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应按要求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