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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

2017-04-26 09:29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发电国家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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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开创节约高效新局面

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同步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全面提升城乡优质用能水平,从根本上抑制不合理消费,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

(一)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以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

度为核心,完善措施、强化手段,建立健全用能权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能源总量管理体系。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把能源消费总量、强度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约束性指标,推动形成经济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合理区分控制对象,重点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增量,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建立控制指标分解落实机制,综合考虑能源安全、生态环境等因素,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发展现状、发展潜力,兼顾发展质量和社会公平。实施差别化总量管理,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地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扩大天然气替代规模。东部发达地区化石能源消费率先达到峰值,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严格节能评估审查,从源头减少不合理能源消费。

构建用能权制度。用能权是经核定允许用能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消费各类能源量的权利,是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有效手段和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确保公平、公开。推进用能预算化管理,保障优质增量用能,淘汰劣质低效用能,坚持节约用能,推动用能管理科学化、自动化、精细化。培育用能权交易市场,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研究制定用能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

(二)打造中高级能源消费结构。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能源结构优化互驱共进,使能源消费结构迈入更加绿色、高效的中高级形态。

以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市场准入标准,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及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

推动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依规淘汰煤炭、钢铁、建材、石化、有色、化工等行业环保、能耗、安全生产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落后产能,促进能源消费清洁化。统筹考虑国内外能源市场和相关产业变化情况,灵活调节进出口关税,推进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减少高载能产品出口。

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节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航空、电子及信息产业等先进制造业发展,培育能耗排放低、质量效益好的新增长点。提高服务业比重,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促进服务业更多使用清洁能源。通过实施绿色标准、绿色管理、绿色生产,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大力发展低碳产业,推动产业体系向集约化、高端化升级,实现能源消费结构清洁化、低碳化。

(三)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坚持节能优先总方略,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健全节能标准和计量体系,完善节能评估制度,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完善污染物和碳排放治理体系。

把工业作为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重点领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调整工业用能结构和方式,促进能源资源向工业高技术、高效率、高附加值领域转移,推动工业部门能耗尽早达峰。对钢铁、建材等耗煤行业实施更加严格的能效和排放标准,新增工业产能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大力推进低碳产品认证,促进低碳生产。重构工业生产和组织方式,全面推进工业绿色制造,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加快工艺流程升级与再造,以绿色设计和系统优化为重点,推广清洁低碳生产,促进增产不增能甚至增产降能。以新材料技术为重点推行材料替代,降低原材料使用强度,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充分利用工业余热余压余气,鼓励通过“能效电厂”工程提高需求侧节能和用户响应能力。

充分释放建筑节能潜力。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筑评价、建材论证与标识制度,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增加节能建筑比例。加快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对重点城市公共建筑及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严格建筑拆除管理,遏制不合理的“大拆大建”。全面优化建筑终端用能结构,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农村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

全面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和水运,减少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路长途运输,加快零距离换乘、无缝衔接交通枢纽建设。

倡导绿色出行,深化发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提高出行信息服务能力。统筹油、气、电等多种交通能源供给,积极推动油品质量升级,全面提升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推进现有码头岸电设施改造,新建码头配套建设岸电设施,鼓励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实施多元替代。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优化交通需求管理,提高交通运输系统整体效率和综合效益。实施最严格的减排制度。坚决控制污染物排放,主动控制碳排放,建立健全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培育和发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加强钢铁、化工、电力、水泥、氮肥、造纸、印染等行业污染控制,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控制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大气中细颗粒物防治。构建机动车船和燃料油环保达标监管体系。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加快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做好开发利用规划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强化源头预防作用和刚性约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四)推动城乡电气化发展。结合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拓宽电力使用领域,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同步推进电气化和信息化建设,开创面向未来的能源消费新时代。大幅提高城镇终端电气化水平。实施终端用能清洁电能替代,大力推进城镇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加快制造设备电气化改造,提高城镇产业电气化水平。提高铁路电气化率,超前建设汽车充电设施,完善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技术标准,加快全社会普及应用,大幅提高电动汽车市场销量占比。淘汰煤炭在建筑终端的直接燃烧,鼓励利用可再生电力实现建筑供热(冷)、炊事、热水,逐步普及太阳能发电与建筑一体化。

全面建设新农村新能源新生活。切实提升农村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完善配电网建设及电力接入设施、农业生产配套供电设施,缩小城乡生活用电差距。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生产电气化。实施光伏(热)扶贫工程,探索能源资源开发中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助推脱贫致富。结合农村资源条件和用能习惯,大力发展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推进用能形态转型,使农村成为新能源发展的“沃土”,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加速推动电气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保障各类新型合理用电,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高新消费用电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终端能源消费智能化、高效化水平,发展智慧能源城市,推广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能家电,发展智能交通、智能物流。培育基于互联网的能源消费交易市场,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可再生能源配额等网络化交易,发展能源分享经济。加强终端用能电气化、信息化安全运行体系建设,保障能源消费安全可靠。

(五)树立勤俭节约消费观。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倡导合理用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加强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积极培育节约文化,使节约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能源消费新格局。把节约高效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发挥公共机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提倡建设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加强绿色消费宣传,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

培育节约生活新方式。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文明绿色方式转变。继续完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政策体系。适应个性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发展,引导消费者购买各类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推广绿色照明和节能高效产品。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增强公众参与程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使全体公民在普遍享有现代能源服务的同时,保障公众知情权。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制度。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能源消费各环节。

四、推动能源供给革命,构建清洁低碳新体系

立足资源国情,实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煤炭转型发展,提高非常规油气规模化开发水平,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完善输配网络和储备系统,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形成多轮驱动、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供应体系。

(一)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还将长期发挥重要作用。实现煤炭转型发展是我国能源转型发展的立足点和首要任务。

实现煤炭集中使用。多种途径推动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大力推广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制定更严格的煤炭产品质量标准,逐步减少并全面禁止劣质散煤直接燃烧,大力推进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等治理改造,降低煤炭在终端分散利用比例,推动实现集中利用、集中治理。

大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煤炭清洁储运体系,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煤电机组效率,降低供电煤耗,全面推广世界一流水平的能效标准。加快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新建大型机组采用超超临界等最先进的发电技术,建设高效、超低排放煤电机组,推动实现燃煤电厂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燃气电厂排放水平,建立世界最清洁的煤电体系。结合棚户区改造等城镇化建设,发展热电联产。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以及锅炉、窑炉等重点领域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和设备。按照严格的节水、节能和环保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承载能力,适度推进煤炭向深加工方向转变,探索清洁高效的现代煤化工发展新途径,适时开展现代煤化工基地规划布局,提高石油替代应急保障能力。

促进煤炭绿色生产。严控煤炭新增产能,做好新增产能与化解过剩产能衔接,完善煤矿正常退出机制,实现高质量协调发展。实施煤炭开发利用粉尘综合治理,限制高硫、高灰、高砷、高氟等煤炭资源开发。强化矿山企业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健全采煤沉陷区防治机制,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统筹煤炭与煤层气开发,提高煤矸石、矿井水、煤矿瓦斯等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煤炭洗选加工,提高煤炭洗选比例。促进煤炭上下游、相关产业融合,加快煤炭企业、富煤地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产转型发展。

(二)实现增量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大幅增加生产供应,是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开启低碳供应新时代。

推动非化石能源跨越式发展。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以分布式利用为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因地制宜选择合理技术路线,广泛开发生物质能,加快生物质供热、生物天然气、农村沼气发展,扩大城市垃圾发电规模。创新开发模式,统筹水电开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区域,推广开发利用地热能。开展海洋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示范推广。采用我国和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做好核电厂址保护,优化整合核电堆型,稳妥有序推进核电项目建设,加强铀资源地质勘查,实行保护性开采政策,规划建设核燃料生产、乏燃料后处理厂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场。

积极推动天然气国内供应能力倍增发展。加强天然气勘查开发,建设四川、新疆等天然气生产供应区,加快推动鄂尔多斯盆地、沁水盆地与新疆等地区不同煤阶煤层气,以及四川盆地及外围、中下扬子地区、北方地区页岩气勘查开发,推动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低成本规模化开发,稳妥推动天然气水合物试采。处理好油气勘查开发过程中的环境问题,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加大水、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推动分布式成为重要的能源利用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建筑、产业园区和区域,充分利用分布式天然气、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示范建设相对独立、自我平衡的个体能源系统。根据分布式能源供应情况,合理布局产业集群,完善就近消纳机制,推动实现就地生产、就地消费。

(三)推进能源供给侧管理。坚持严控能源增量、优化存量,着力提升能源供给质量和效率,扩大有效供给,合理控制能源要素成本,增强供给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建立健全能源生产、配送、交易管理市场化制度,推动能源优质优供,引导能源消费升级。完善产能退出机制,加快淘汰能源领域落后产能。分级分类建立能源产品标准体系并逐步完善提高,严禁不合格能源生产和交易使用。通过技术进步降低清洁能源成本,完善支持清洁能源发展的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化石能源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合理确定煤炭税费水平。建立多元化成品油市场供应体系,实现原油、煤炭、生物质等原料的生产技术和产品的协同优化。优化能源系统运行,打造能源高效公平流动基础设施平台。建立能源基础设施公平性接入的有效监督机制,降低输配成本,提高能源供给效率。

(四)优化能源生产布局。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禀赋、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承载力以及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等因素,科学确定能源重点开发基地,统筹能源生产与输送。合理布局能源生产供应。东部地区,充分利用国内外天然气,发展核电、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海上风电,积极吸纳其他地区富余清洁能源,率先减煤。中部地区,大力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做好煤炭资源保护性开发,总体上降低煤炭生产规模,加快发展煤层气,建设区外能源输入通道及能源中转枢纽。

西南地区,建设云贵川及金沙江等水电基地,大力发展川渝天然气,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加快调整煤炭生产结构。西北地区,建设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型综合能源基地,保障全国能源平衡。东北地区,加快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现供需平衡,完善国外能源输入通道。加快建设海上油气战略接续区,稳步推进海洋能开发利用。按照炼化一体化、装置规模化、产业园区化、产品清洁化的要求,优化石油炼化产业布局。

有效衔接能源开发地与输送网。实行能源优先就地平衡,尽量减少远距离大规模输送。结合全国能源生产供应布局,统筹多种能源输送方式,推进能源开发基地、加工转换基地与能源输送通道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快能源输送网络转型,减少网络冗余,提高系统运行效率,扩大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推动能源输送网络运营调度升级提效。

(五)全面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能源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增强发展新动力。推进能源生产智能化。鼓励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推动化石能源开采、加工及利用全过程的智能化改造,加快开发先进储能系统。加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建设,有效对接油气管网、热力管网和其他能源网络,促进多种类型能流网络互联互通和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

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天然气协同发展,建设基于用户侧的分布式储能设备,依托新能源、储能、柔性网络和微网等技术,实现分布式能源的高效、灵活接入以及生产、消费一体化,依托能源市场交易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能源网络的开放共享。发展基于能源互联网的新业态。推动多种能源的智能定制,合理引导电力需求,鼓励用户参与调峰,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

依托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能源自由交易和灵活补贴结算,推进虚拟能源货币等新型商业模式。构建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能源监测、管理、调度信息平台、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打造能源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全面推进能源领域众创众包众扶众筹。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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