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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赤湖湿地企业违规建光伏项目调查

2016-07-28 16:16来源:新华网作者:陈毓珊 邬慧颖 温美良关键词:光伏发电项目虹源公司光伏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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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西瑞昌市虹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在长江边重要湿地——赤湖湿地里开建光伏发电项目。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使用湿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今年4月相关部门已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恢复原状,但之后工程仍然在建,直到记者介入调查后才暂停施工。专家表示,企业在湿地“跑马圈水”建光伏发电项目,给生态系统造成潜在威胁。

长江边重要湿地开建光伏发电项目埋生态隐患

近日,记者在江西瑞昌市武蛟乡的赤湖水域达尔湖和雷家湖看到,一根根粗壮的水泥桩“破水而出”。

赤湖是江西第五大天然湖泊,与长江仅一堤之隔,属于长江水系。达尔湖、雷家湖位于赤湖西面水域范围内。在这片水域,规划面积1500亩的瑞昌市虹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开工建设。

达尔湖畔的武蛟乡上湖村村民张炳秋介绍说,早年这里被围湖造田,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过后,为恢复湖区生态,村民响应国家号召退田还湖,这里恢复成湖面。之后,一些村民在此承包搞养殖。

虹源公司商务经理赵子伟告诉记者:“2014年底项目进行选址考察时,我们了解到这片水域从事人工养殖已有很长一段时间。”记者在武蛟乡政府查阅项目审批材料时也发现,材料中对项目选址的表述均为“鱼塘水面”。

2014年12月31日,江西省林业厅公布了《江西省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赤湖名列其中。虹源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赤湖水域的达尔湖、雷家湖。瑞昌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叶海林表示,项目选址所在地的确属于赤湖湿地范围。

江西省科学院研究员戴年华表示,在与长江仅一堤之隔的赤湖湿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会影响水生植物正常生长,打破生态平衡,一经破坏,修复起来相当困难。

至今未取得使用湿地相关手续,被令停工后照常施工

记者在武蛟乡政府查阅备案文件发现,瑞昌市人民政府与虹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在2015年5月中旬便签订了投资开发合作协议书,2015年11月举行开工仪式,并于今年3月正式动工。

《江西省占用、征收重要湿地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用地单位要占用、征收重要湿地,应当经县、设区市、省级三级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取得《使用湿地审核同意书》。但记者调查发现,该项目至今仍未完成相关手续。

“之前并不知道这个项目需要湿地审批。”虹源公司负责人王小峰称,了解到需要办理使用重要湿地的审批手续后,公司便于2015年7月提交申请,“但因为生态环境评估的缺失,所以到现在都还没办下来”。

叶海林告诉记者,该公司在未取得使用湿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今年4月,我们已经向该公司送达了《关于办理使用重要湿地审核手续的函》,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恢复原状。”

记者调查发现,可观收益面前,企业宁可违规也要在湿地建光伏发电项目。记者7月初多次走访赤湖湿地雷家湖、达尔湖水域,发现水面一直有机器运转的声音,表明工程仍在建。而王小峰表示,项目投资5.2亿元,是瑞昌市招商引资项目,一旦停工将损失惨重。

原标题:长江赤湖湿地企业违规建光伏项目调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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