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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新规“含金量”究竟有几何?

2016-01-12 09:24来源:财经国家周刊作者:刘俊卿关键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光伏上网标杆电价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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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升至1.9分/千瓦时。次日,国家能源局起草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两个政策,前者意在解决补贴不足和拖欠问题,后者则瞄准弃风、弃光病症。都是可再生能源的利好。

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鉴衡认证中心主任秦海岩向记者表示,我国弃风、弃光的原因不在于技术瓶颈,而是电力市场新旧主体之间的优先级排序问题。以往出台的各项规定都已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优先权,但缺乏可执行、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责任及其主体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政府各个部门、电网企业、常规发电企业及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权责划分,提出一套清晰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有望彻底解决困扰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发展的老大难问题。

但也有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全额保障性收购”与此前期望存在一定差距。对于《通知》,也有人认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上调额度较少,可能难以满足补贴发放需要。

上调不够?

《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原来的1.5分/千瓦时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千瓦时。但由于这是在2013年8月的基础上进行的上调,与业内此前评估2〜3分/千瓦时的需求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

业界人士提供的一份研究资料显示,若以2015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中的全国陆上风力、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表的价格为基准,即便在不限电的情况下,2016年需补贴996亿元,2020年则需1590亿元,且尚未考虑接网工程、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项目的补贴。

如果假设未来用电增速在3%左右,可再生能源附加为1.9分/千瓦时,2016年能够征收的补贴在953亿元左右,2020年能够征收补贴1070亿元左右,明显低于需求。不过,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预计比2014年仅增长0.5%。

此外,《通知》使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含税),这一政策使得可再生能源标杆电价与脱硫煤电标杆电价的差值增加3分钱。

原标题:可再生能源新规“含金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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