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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那些年 我们关注过的光伏违法占地案件

2016-01-12 09:20来源:光伏资讯作者:Mr.Yang关键词:光伏电站用地光伏电站选址光伏发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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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离不开土地,土地是建设光伏的必要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是建设光伏电站的理想场所,不过很多公司急于求成,碰触到法律的红线。

第一宗案件:

2016年1月6日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曝光十宗违法用地案件。

涉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4年9月,涉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涉县龙虎乡北郭口村耕地建设办公楼和维护站,占地面积6.56亩。2015年1月8日,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3月17日依法下达《处罚决定书》:1.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处以罚款6.5696万元。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2015年11月30日,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涉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已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二宗案件: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于2015年5月11日下发《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和直接查处的通知》,对5宗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其中:共和县光伏园区道路违法占地案:2014年4月,共和县交通局未经批准擅自修建光伏园区道路,占地面积为883.26亩,均为天然牧草地,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用地。2015年5月23日,共和县国土资源局对其立案查处。2015年5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2015年5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共和县交通局作出行政处罚:对非法占用土地883.26亩(588840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元的罚款,共计588840元;限期补办相关用地手续。2015年6月24日,共和县交通局缴纳了全部罚款,现已结案。

第三宗案件:

5月23日,随着汛期来临,黄河河道行洪安全备受关注。记者从兰考黄河河务局获悉,当地此前投建的一座大型连片光伏发电站,因为违规选址黄河滩区,已被河务部门紧急叫停。

据了解,相关项目由森源电气公司投建,一期工程全部位于兰考谷营乡境内的黄河滩区,规划占地面积达7200亩。

兰考黄河河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黄河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黄河滩区内的开发项目,规划建设前必须进行河道安全影响评估审查。相关光伏发电站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规项目,河务部门发现后已紧急叫停。兰考黄河河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河道行洪需要,滩区建筑必须是拼装式可拆卸的,建筑密度不得超过占地的5%,尤其不得修建阻水建筑,因此即使通过报批,该项目也需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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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盘点下这些年的光伏违法占地案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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