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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模式盛行 借壳关卡依旧紧绷

2015-08-18 09:32来源:上海证券报关键词:东旭光电光伏企业融资光伏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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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何种方案,只要涉及借壳,一定会面临并购重组委的严格审核。

随着并购重组潮涌,“再融资+”的模式在A股颇为盛行。其特征是,先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再以所获资金去投资项目或收购资产。但由此衍生的疑问是,如果收购资产的行为达到借壳标准,究竟是视之为再融资,抑或是并购重组?该由发审委还是并购重组委审核?

令人困惑的是,近期两个“再融资+借壳”案表面归属迥异——东旭光电出现在发行部再融资申请企业名单中,东方能源则将面对并购重组委的审核。

上证报记者昨天就此问题采访了专注于并购重组的投行人士,据其了解,不管何种方案,只要涉及借壳,一定会面临并购重组委的严格审核。

殊途同归的审核

证监会网站截至8月14日的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信息显示,东方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于7月27日获受理。

今年3月17日,东方能源披露定增预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13亿元,其中6.16亿、3.01亿分别用于收购中电投河北公司持有的良村热电51%股权及供热公司61%股权,剩余3.83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殊之处在于,良村热电和供热公司2014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37亿元,东方能源控制权发生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2012年)资产总额为13.79亿元,前者占后者比例达到100%以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行为构成借壳上市。依据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

回查资料,2013年5月,石家庄市国资委与河北公司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东方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河北公司。2013年10月,前述股权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因河北公司是中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能源成为中电投集团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原标题:再融资+模式盛行 借壳关卡依旧紧绷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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