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市场正文

光伏电站遭遇地方机构“征税抢食”

2015-03-23 09:52来源:能源网-中国能源报作者:钟银燕关键词:光伏电站光伏发电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百兆瓦电站年缴土地税款最高可达3000万元

3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一个远超业界预期的光伏建设计划——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1780万千瓦。这个雄心勃勃的数字高于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1500万千瓦,更比去年实际新增光伏装机(1060万千瓦)高出70%,充分体现出国家对光伏产业的重视和期待。

当前我国光伏产业虽已走出寒冬,并再次成为资本新宠,但其发展之路从未平顺。继“路条难、融资难、上网难、补贴发放难”等关键掣肘稍现突破后,各地林业部门的干预、地方政府多部门“征税抢食”,正在成为制约我国光伏发展的新矛盾。

林地划分成光伏“拦路虎”

近段时间,光伏项目经理高文涛时常感到忧心,因为他在江西荒地上负责建设的一个光伏电站正在被当地林业部门“莫名”叫停。

“在开工之初,我们已从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查询到,这块项目用地属于荒滩、荒地,属于能源局分布式文件中划定的适合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土地,我们也缴纳了相应的土地保证金。但在开发过程中,却林业部门却将该荒地归为宜林地,并通知我们即刻停工,现在工程施工已陷入僵局,我们光伏企业感到无所适从。”高文涛说。

据记者了解,高文涛的遭遇并非个例。当前我国多个省份的国土部门与当地林业部门都存在信息不对称、不统一的问题。同一块地,在国土部门登记为“未利用荒地”,到了林业部门却很可能是“宜林地”。一旦有企业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开工,就会陷入被动局面。当地林业部门的强势介入,必然迫使开发商在“缴纳相应费用”或“放弃项目”间“二选一”。根据国家规定,如果使用了百姓的宜林地,一般按照2-6元/平米的标准进行林业补偿。按照一亩地666平米,林业补偿取中4元/平米计算,一亩地的收费标准约为2664元。一个10兆瓦的光伏项目需要400亩地,一次性需要缴纳106万元人民币的“林业补偿款”。

据高文涛介绍,各地对宜林地的范围界定宽泛而模糊,经常导致贫瘠荒芜的山地滩涂因戴上“宜林地”的帽子而无法得到有效开发,甚至部分早已获得核准和备案的光伏项目也迟迟无法施工,其中不乏一些林业大省。

去年8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对利用戈壁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在土地规划、计划安排时予以适度倾斜”。

但现在不少地方的林业部门将大量荒坡、沙漠、滩涂乃至一棵树都没有的土地统一归为宜林地,违背“意见”精神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个别地方林业部门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和高额收费,也严重打击了电站开发商的投资热情。

“对于荒漠化的土地,不用是害,用了它就是宝,光伏电站的开发已经成了地方政府征税抢食的目标,这肯定是不对的。建议林业部门实事求是、正确划分土地性质,以国家利益为先,保证国家光伏新增规模的完成。以江西为例,在能源局下发的通知中,2015年江西省获得的指标是600兆瓦,但江西林业部门管辖范围所覆盖区域已经超过65%以上,企业寻找非林用地非常困难,不知江西省如何落实建设指标。”一位光伏人士告诉记者。

原标题:光伏电站遭遇地方机构“征税抢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电站查看更多>光伏发电查看更多>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