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市场正文

福建光伏政策:销售自产太阳能电力 可获退50%增值税

2014-02-11 11:47来源:海峡都市报关键词:福建光伏国六条光伏发电增值税光伏国六条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福建省近日印发《福建省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电量补贴政策,对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依据措施,福建省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企业、工业园区、行政及事业单位等用户合作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利用各类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个人利用自有住房的屋顶安装、使用,也鼓励在海岛、偏远山区等无(缺)电地区合作建设,但也严格控制建设地面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发展产业的同时保护好福建的生态环境。

此外,鼓励光伏企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通过兼并重组及产业链生产协作配套、原材料共同采购、产能匹配、互相参股等措施,加快形成一批产值规模大、技术及设备先进的行业骨干企业;对兼并重组后产值达到10亿元的企业,列入省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直供电条件的优先安排进场交易。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福建光伏国六条查看更多>光伏发电增值税查看更多>光伏国六条查看更多>